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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一个人的自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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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着打着不知道怎么就亲上了嘴,亲着亲着又不知道怎么就上了床。
  上了床后,不知道又怎么变成做运动。
  林余不知是不是耕种了多久,一次一次又次冲击,迎接一次次的爱的巅峰,他太过劳累,刚闭上了眼睛,便笑着进入了梦乡。
  其实这一切都是林余的设计。
  没有谁能比他更了解田雅玉,因为她就是林余日思夜想幻想出的完美女神。
  她的运气比所有人都好,简直就是位面之女。
  她爱美,有点小聪明,爱猜忌,有点小任性,有点自恋,还爱干净。
  却没有野心,她只喜欢画画,和她喜欢的人过着简单真实的生活。
  甚至还有点矫情。
  而田雅玉的外貌原型,说来也有点好笑。
  只不过是林余学生时代,做公交时,在一个十字路口,看到一个很美的女人。
  美到让他有一见钟情的错觉。
  事实上那也真是错觉,只是年少无知,见识太少,几天后,林余就记不得那个女人长得什么样了。
  只记得她很美,更确切的说是在他的记忆里很美。
  留下了心动的瞬间。
  之前的那个林余,跪舔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一个为爱疯狂的小女人,只要触碰到那个点,你就可以得到她的一切。
  而田雅玉的那个人,其实就是林余的…不能说的秘密。
  看着熟睡中的林余,田雅玉红润的脸上带着一丝满足和迷茫。
  他到底还是不是他。
  眼前的一切,即使知道这是一场梦,林余依旧被震撼到了。
  如果拍下来,他绝对可以发一笔。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遗憾,林余也不例外,从小父母都没带他去一次游乐园。
  林余本来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那想就出现了眼前这一幕。
  一个念头。
  一座建在月亮上的乐园凭空出现。
  各种稀奇古怪的游乐项目。
  只有林余孤单的一个人。
  当他体验过所有的项目,花了不知道多少时间。
  还好在梦里,根本就没有时间的概念。
  更让林余意外的是他可以随意的切换,选择退出这个梦境乐园。
  就像小孩找到了玩具一般。
  还给这个建在月亮上的乐园取名为梦境乐园。
  而他也顺利成章的成为梦境乐园的第一任园长。
  又开始了疯狂的建设。
  好吧!
  是yy,为梦境乐园开启各种设定。
  只要是被他看过的小说,或他觉得有有用的创意和设定,被他一一采纳。
  美梦乐园就是让人美梦成真的美梦。
  重生大门。
  穿越大厅。
  记忆走廊。
  女儿国。
  无限世界。
  …
  简单来说,一个创意,一本小说,一部电影,一段传说,都可以成为一个项目。
  一切发展的太快,太顺利了,让林余有一种错觉,好像是有人故意指引,又想已经早就为他准备好,只等着他开启一般。
  就如同那本小说,梦境乐园,这不就是他看过的那本扑街小说吗?
  林余打了一个响指,梦境恶魔就一脸出现在他的面前。
  “你更厉害了。”
  “应该吧!”
  对于梦境恶魔的想法,林余一清二楚。
  可惜对他来说却一点意思也没有。
  这只是他的一场梦。
  他不厉害,谁厉害。
  “这是我的梦境乐园,你觉得怎么样。”
  梦境恶魔顿时一愣,心中闪现出无数的念头,每个都是一道浪花,当他们相聚一起,形成了惊天巨浪,一时之间,他都忘记了怎么接话。
  林余嘴角带着一丝得意的笑意,他仿佛看透了一切。
  对于这个梦,他也有了小小的领悟。
  这绝对不是一场简单的梦。
  可就算再不简单,那也只是一场梦而已。
  在他看来,做梦就像是写小说,甚至比写小说还要简单。
  他也写过几本扑街小说,那真叫一个扑,别人写小说是赚钱,他也写小说反而倒贴钱。
  当然,那几本小说扑街赔钱了也正常,至少让他明白一个道理不是随便一个人想写小说就能写。
  至少对他这个手残和内涵的人来说,写小说无疑是在自虐。
  而做梦就不同了,虽然之前的梦做的不是很好,但林余有信心能做好接下来的梦。
  他最不缺的就是想象力(YY),实在不行还可以抄。
  因为他心里有一种迷一般的预感,仿佛这场梦醒后,他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最不济他也可以写本应该能赚点烟钱的小说。
  而梦境恶魔此时的念头。
  只不过是林余为这场梦添加新的设定。
  一个不入流的梦境恶魔分身,带着着使命,穿越在无数的位面,只为了寻找一个有生命的原始星球。
  然后征服统治这个星球上的土著,传播梦境恶魔的梦境文明,并成为他们的神,获得无尽的信仰和灵魂食量。
  在梦境文明里,灵魂等于记忆,也等同于食物,最美妙的食物。一个人一生的酸甜苦辣。
  最开始这个梦境恶魔发现地球后,并没有像主体汇报,因为一个原始被遗忘的位面,对于一个人来说就是一座露天金矿。
  价值远超想象。
  只要他有耐心,他便可一夜暴富,他不想错失这个改变他一生的机遇。
  可惜他还是翻船了,更确切的说是这座金山其实早就有了主人,只是没有工具而已。
  金山的主人,在他眼里就是一群猴子,坐拥宝山而不知,浪费资源。
  他打不赢那群猴子,却避开那些猴子偷采这金山。。
  那想偷采矿的时候,被一个猴子给发现了,更糟糕的是这个猴子变异了,一下成了和他同等级的存在,甚至还要更厉害。
  无奈之下他选择了妥协,与这个猴子合作,共同开矿。
  他要得是金子,而猴子要的得却是廉价的食物。
  原本他的计划是开完金矿,再一把踢开与他合作的猴子。
  那想到最后,他却发现这群猴子是他的祖宗,而和他交易的这个猴子,却是神话中最恐怖的存在了。
  看到梦境恶魔的那有趣的表情,这无疑更加坚定了林余的猜测。
  这是他的一场梦。
  做梦比写小说简单,同时做梦也没有小说有意义,那怕是一本扑街小说,都会有几个读者。
  可就算一场再怎么精彩的梦,它也只是一个人的自嗨。
  林余发现自己和梦境恶魔一样,有点想多了。
  这也是他的一个坏习惯,看小说看多了,所谓的爽点变成了套路后,他就已经不在注重过程,而只在意结果。
  而现在,这个梦才刚开始,他就已经如何利用这个梦变现。
  “哎!如果这个梦可以卖钱就好了,一个梦一百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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