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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来,转眼张恒就在这座庄园里待满了三年的时间,而早在一年他的写作技能就已经成功升到了lv2,和奇幻畅销书女作家同了。不得不说,这个庄园的环境实在是太适练习写作了,毕竟,能和全世界出的作们住在一的会可以说是一家,绝无仅有。
虽这作们多少有毛病,如海威的嗜酒如,如马克吐温的毒舌,菲茨杰拉德见了女人就晕头转……是他们的才华是无法否认的,而且主要的是在这座庄园里也没有他什可,他们也乐于答张恒的种疑惑,帮他他创作的章。
这下午,海威就拿着张恒刚写出来的一篇中篇在读,读完后他下了里的稿子,皱了眉头。
“怎样?”张恒问。
“技巧方面无可挑剔,我也没什可教的了,是这篇章我读来总觉得少了点什。”
“感。”一旁的菲茨杰拉德一针见血。
“没错。”海威点上了一支雪茄,“虽也有一派调叙应该持客观的视,这不味着他们的章里就没有感,是他们将这感安插在了书中的个身上,他们来示创作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