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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言一个人,一沙漠鹰,就打的剩下的人不能进。如持续了分钟,大多数人已经被王言打了。而后他便着肉盾冲出,同样开始了近身缠斗。
不过与约翰·威克满地打滚,跟人玩柔术不一样,王言不会给他人碰到己的会。
黑暗的超市中,将肉盾踹飞出,王言便抓着一个枪将人薅过来,右干脆的送枪上脖,一枪结。而后他便扎进人中,不给他们开枪的空间。一薅人脖领子,一开枪破防。同时为了防止被人扑到身上,是被爆住腿,他还要不断的踩脚丫子,侧踢断腿,以不时的送出一记断子绝孙脚。偶尔还要贴身靠将人撞飞,撞出一个大面积的空间,以供辗转腾挪。
毫无疑问,这是极危险的,为这人不是持枪,就是拿刀。也确实痛快,王言已经许久没有如大规模的开杀戒了。
这人确实还算有两下子,是经过长有组织训练的,作战讲协同,应该是一退伍兵类组成的类似于战队的存在。按照来讲,这人一定是做过类似雇佣兵类的,总就是没有脱离战场,仍旧保留着战斗识。
人是奇怪的,有的能记一辈子,有的就记不住。打仗也是一样的,不是以会打仗,以后就会打仗。为时间的作用,消了肌肉,遗忘了战斗技能。这是军队种实战演练的义,不要在大的战战略上不断总结经验,士兵也要成战斗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