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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看书 / 快穿:开局满级金钟罩 / 第一百一十章北平郡诏令

第一百一十章北平郡诏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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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已至晚间,不若用过膳食,明日再研习功课如何?”
  
      在古时,无论是读书还是习武,有无师承,那都会有功课的说法。
  
      赵云看常威如此废寝忘食的看书,还以为常威是在做功课,到也没有太多的想法。
  
      经赵云提醒,常威扭头看向门外,原来已是日头西斜,真就连时间都被他忽略了过去。
  
      “看书忘了时辰,还劳烦子龙相请,是为兄之过。”
  
      常威将书本放下,离开竹屋。
  
      在吃饭的时候,常威了解到,赵云的兄长名赵奕,字子平,有感于常威志向,愿随行闯出些名堂,常威当然是照单全收。
  
      (作者自编,查了资料有这么个人,但查不出名字。)
  
      席间常威有感没有表字太不方便,就自己取了一个。
  
      常威,字威平。
  
      威,权力,威严之意。
  
      平,平均,安定,镇压。
  
      常威觉得还不错,至少取字的寓意没什么问题。
  
      而在几人夜间推杯换盏之际,童渊开口说让常威多留几天,届时送他一份礼物。
  
      但是送什么童渊又没说,话点到即止,常威也有所领悟。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常威会在练武之时指点他们,时不时过过招。
  
      但对赵奕就关照了许多,不止给功法,还给丹药培养。
  
      不敢说能将其培养成将帅之才,但培养出一员勇将并不是很难的事。
  
      过了五天时间,赵云像开了挂一样借助常威的指点,还有丹药培养,直入练血境中期。
  
      按童渊的话说,他现在已算当世一流武将,却还不入顶尖。
  
      可他未来的前途是光明的,任何人都无法否认。
  
      到不是对他的未来有多看好,是现在他就已经表现出不俗的天赋。
  
      实力先不谈,就枪法一道,赵云已经脱离了百鸟朝凤枪法的招式,自创出一套属于他自己的枪法。
  
      并将其命名为《七探蛇盘枪》。
  
      仅是框架,还未补齐。
  
      还是因为常威提供的东西太多了,否则赵云自创的枪法即使没有完善,那也该完成得差不多才对。
  
      赵奕就差了些,有常威培养也才达到练脏圆满境界。
  
      他习的也是枪法,常威教的八极大枪,一杆凡级中品黑色大枪,配上他的体魄那也很唬人。
  
      不过按童渊说的那套武将评级来算,赵奕也仅是二流武将中上游的程度。
  
      这评价可不低了,别当二流武将是大白菜,那有名的上将潘凤也差不多就是这层次罢了。
  
      时间只过去了五天,但发生的事情并不少,实力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则是童渊跟常威说的礼物到了。
  
      仅是一封书信,还有一道诏令。
  
      “叔父深知威平志向,且不甘屈居人下,这件礼物是叔父托颜家为你争取而来,虽只是郡守职位,但这也是叔父与颜家能做到的极限了。”
  
      “今日予你,以为助力。”
  
      常威接过信件与诏令,上面写的是幽州北平郡郡守诏令。
  
      虽然这郡守一职在现在汉朝而言,那根本算不上什么,因为这时候的汉朝官职,早就乱套了。
  
      且在常威的了解之中,北平那个地方算不上有多好,但也不那么差。
  
      北平郡左边靠着渔阳郡,右边则是辽西,背靠渤海,前有鲜卑等异族。
  
      一郡之地并不大,想发展出去千难万难。
  
      可常威会怕这个?
  
      不用给他一郡之地,就是给他一县之地,他也能像头猛兽般打出重围。
  
      在这东汉末年,靠的是谁拳头硬,谁的兵多将广。
  
      地方受制,地盘小?
  
      那就去抢嘛,从别人手里抢过来不就行了。
  
      童渊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且认识没多久的情况下,就为自己送了这么一份大礼,常威还真有些感动。
  
      郡守一职,在现在的汉朝说好拿也好拿,说不好拿那也难拿。
  
      用钱去买,那也得你有门路才行,还不一定买得到。
  
      起初常威就是打算花钱买,最好的结果就是拿下一个县令的职位。
  
      没想到童渊直接给他拿来郡守的位置,这份礼可真是够重的。
  
      相比花钱买官后受到的名声影响,他这拿到朝廷正式任命的郡守诏令,于名声而言是一点影响也没有。
  
      这还不知道童渊和颜家付出了什么代价,只怕这代价不低。
  
      这情,常威算是领大了。
  
      “多谢叔父,小侄定不忘恩德。”
  
      “言重了,叔父能得威平这句话,那一切都值了,去吧,叔父等你与子龙声震天下,这里有叔父照看,安心便是。”
  
      这算是给赵云他们吃定心丸了,否则在乱世之中,有家不能回的事情不可谓不多。
  
      午时,常威三人拜别长辈,带领赵家庄招募的义从赶往北平上任。
  
      这些义从足八十人,且都有练皮境的实力,少数几人达到练肉层次,人数虽少,却都是可以信任的属下。
  
      在如今这个乱世之中,能拥有一支创业之初就可以信任队伍,这是极为难得的事情。
  
      兼之出自同庄,背叛的概率是极小的。
  
      古人讲忠义,要是背叛的话不止自己会被指责,家中亲人也会抬不起头来。
  
      除非背叛合情合理,甚至连背叛都让人赞同。
  
      但能把属下逼到这种情况,那当主公的恐怕早死了。
  
      三骑,八十人,于这乱世就如同一滴水,并不会有人去在意。
  
      常威也没有给八十义从配马,其一是太过招摇,容易引起别人的关注和忌惮。
  
      此时不宜张扬。
  
      其二就是这马太难养,不是它们吃喝挑剔,是它们什么都不挑,吃得也太多了。
  
      一般的植物要吃很多才能填饱它们的肚子。
  
      真就八十多匹马赶路,那路上的东西很可能会被啃干净,那风景想想就不怎么美好。
  
      有人会说世界都中武了,依照能量守恒定律来说,马吃草,人吃饭,那都能吃饱肚子。
  
      不可能人变强了,世间万物还维持不变。
  
      变肯定是变了的,但也没听说动植物大规模达到练肉境的实力。
  
      少数达到的那也不多。
  
      这种程度的动物已经不能称为野兽,而该是凶兽才对。
  
      它们想要吃饱,甚至是变得更强大,就会去吃能量更高的东西。
  
      比如肉,或者药材。
  
      常威就只有米,黄金,矿石。
  
      拿米喂马,这或许是短期内的一个选择,到北平上任后就这么干。
  
      常威暗自下了个决定,却不知他这种决定在外人看来多惊世骇俗。
  
      别人都在为粮食发愁,他用粮食喂马,也不知道这些人会怎么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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