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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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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苏鲁没有多大动静,还是像以往一样鬼畜的挥动触手,只不过现在不起多大用处了,祂的身体表面如同月球表面一样,被那种黑色的光波破坏的坑坑洼洼。
  他深深地看了前方一眼,下达指令让手下持续释放原子粉碎光线,不计任何人成本,自己却转身离去,一路快走,来到时光机器的面前。
  “1985年7月1日。”
  以上是在小说第二百四十一章的部分内容,也就是本卷开始的第三章中,主要情节描述了马丁在历经上千年的努力之后,终于将自己的科技水平提升到了可以破防克苏鲁的地步了。
  但是距离彻底杀死这个至暗至恶的邪神,还是有很远的距离。
  眼瞅着理想遥遥无期,于是他决定破釜沉舟,直接将自己穿越的时间定为人类刚刚出现的日子。
  
  这一次。
  他会有很多很多的时间。
  .......
  绿色的光芒闪成一道光袋,飘散成无数微米级别的生脆针刺。
  它们往往相互附着,难以理解地方式出现在时间厂的各各角落,在快速移动中逐渐突破汽车的保护立场。
  时光机可以穿梭时空,但是却不能自我修复,还好在某一个时间线里,马丁他们已经破解了汽车的秘密,完全能够做到完美修复。
  不过在时光中穿行,有时候拥有一个不断变化的风向标也是一件好事,在外漂泊的人有时候离群索居、忐忑不安,下一次将海上风浪当做寻常的自然环境。
  世界因为地理和季节的关系,有了明显不断变化的气候特征,马丁靴很难发现这种不同。
  他是一个穿行在历史中的人,历史规律往往要蕴含到一定的时间,才能完美呈现出来,上千年的变化足以将现代人傲慢的地理和气候知识打成碎片。
  有时短短,停留一瞬,就会给后人留下不可思议的影响,有时停留了十几年,却不过是熟面的一颗水珠。
  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处在什么位置。
  作为时光的逆流者。
  徘徊在社会之外的黑暗英雄。
  旁人眼中再简单不过的亲情,只需要伸手就能获取的温馨拥抱,在马丁的眼中却那么的艰难获得。
  他是不会老的。
  因为每隔一段时间,马丁便会制造出自己的克隆人,让其完全继承自己的记忆,然后再自杀。
  所以即便是苍老的眼神已经含蕴上千层的刻苦磨砺,耳便听过的憎恨和感激能够造出上万颗金光闪闪的意气胸怀,他也不曾因为而感觉到些许骄傲。
  有些人是越活越谦卑的。
  当汽车因为时光隧道产生磨损时换了二十次零件之后,马丁竟然感觉到了自己并非长生不老,而是和普通人一样有着属于自己的岁月。
  “快到了。”
  无视身前的眩光,他缓缓闭上眼,直到前往目的地之后,那颗老龄化的心脏才会再次活跃起来。
  ......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发现了15种不同的人种,能人、尼安德特人、直立人、克罗马农、智人。
  现代社会的人类都是智人的后代,其他的14个人种不是被自然环境淘汰,就是在物竞天择中被智人掠夺了生存空间逐渐凋零。
  十五万年前,尼安德特人一直生活在欧洲和中亚的部分区域,他们身体强壮,拥有不俗的智慧,同时也能够制造武器。
  可以说,比起自己那些身体瘦弱的家族亲戚,尼安德特人可以说是非常适合寒冷的欧洲。
  在智人抵达欧洲之前,尼安德特人在那里生活了12万年的时间,可是智人却在短短的1-2万年之内,就将他们给赶尽杀绝了,而且通过化石,还发现了智人“吃人”的证据。
  这样一个身强力壮,而且具有先发优势的强大的人种,却因为自然竞争输给了后来闯入的智人,不得不说是一个非常奇怪的事情。
  有些人认为智人的大脑褶皱更加丰富,具备更强的记忆和创造能力,所以才能打败尼安德特人。
  这些观点并无道理,但是史前时代并不是一个凭借智慧竞争考试的时代,而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暴力世界。
  别忘记了。
  尼安德特人也有不俗的智力。
  如果仅仅凭借语言和文化上的优势就能轻而易举地灭绝一个人种,那么后世游牧民族就不会肆虐欧亚大陆数个时代了。
  除非,有人帮他们开挂。
  马丁给自己套上面罩,其余地方也大多做上了防护。
  好不容易经历这个时代,还没有达成自己的目的,他可不希望自己身体里的病毒引发一起生物大灭绝。
  绿色的荫蔽自天而降,上百条排列整齐的椭圆形刀片,叶子口很尖,稍不注意可以刺穿皮肤。
  赭石色的枝干上包裹着触手般的皮囊,如果不仔细看,可能以为是大小不一的菠萝包。
  这些是桫椤
  它们虽然属于蕨类植物,但是能生长成乔木的树状,所以也称树蕨。史前时代的树木极为高大,就算不是灌木的藤蔓,也能凭借空气中湿润的水分悬挂在四十米的高空中。
  马丁踩了踩地面上足足有小半米厚的腐殖土,将磁悬浮靴子的开关打开,整个人便飞到一株紫色的小花附近。
  灵巧地躲过了高中的障碍,便是有不可避免的植被,也被高震动防护罩打成了随便。
  轻轻一抖。
  绿红相间的碎屑飘得满地都是。
  手表显示他现在的位置已经是东亚中南部,也就是后世所说SC省的位置,这里植物繁茂,物种丰富,生态链自高向低,难以辨认,就连吃土求生的真菌都有足足上百种。
  马丁已经不止一次地看到了大型猛兽横冲直闯地扑闪到其他野兽的身体上,用大自然赋予自己的武器,撕裂其解释的皮肤,呼朋引伴地享受血腥盛宴。
  他侦查手表很快便发现了一伙居住在石窟的智人,这群人茹毛饮血,无论男女老少身上都没有穿衣服(后来才发现这群人把衣服当做祭祀用具,平时是不穿的)。
  黑色的毛发从各种意想不到的地方生长而出(长度并不多,只是单纯有些体毛而已)。
  如果看其外表,前额较倾斜,枕部突出,鼻部宽扁,能看出一点后世狡诈类人猿的影子。
  等到马丁凑过去看的时候,地上那群采集的野人也发现了他。
  他们一开始大呼小叫,以为是发现某种奇特大鸟,于是便从地面上拿起武器,想要投掷恐吓自己。
  可惜,这种东西根本大不破马丁的防护罩,都没有贴身就变成了碎片。
  眼看袭击的武器没有起到半分作用,野人惊骇万分,他们嗷嗷乱叫,几个人身上毛发比较少的跟着几个毛发特别多的人钻进来树丛里面。
  逃跑了。
  树丛隐隐约约还在晃动。
  地面上滑腻的苔藓上踩出十几个鲜明的脚印,就像是细腻的油画上多出了围观者的手印。
  马丁紧随其后,根本不顾自己的行为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那些野人回头一看,那只怪鸟居然在追着自己,顿时惊魂大作,各个变成亡命之徒,左脚踩着右脚,向前极速奔跑。
  直到一名小野人慌不择路,被一只青色毒蛇绊倒,然后一口咬在小腿上。
  “呜呜呜。”
  “嗷嗷嗷。”
  他捂着腿惨烈嚎叫。
  马丁不慌不忙地落到地面上,单手一指,便用未来科技将其彻底治好,连个伤疤都不曾留下。
  “嗷嗷嗷呜呜呜噫。”
  小野人几乎以为自己快要死掉了,可是等到这个大鸟落到地上,对方指了指自己,自己的腿就突然不疼了。
  “咕咕咕嗷吉嗒。”
  那条蛇咬了一下,意识到自己蹲不下这么大的食物之后,就立刻游走了。
  小野人摸了摸脑袋,表示自己实在是不能理解,又看到一团火焰漂浮在马丁的身前,几乎都要看呆了。
  生物的本能使得他在马丁的面前表示尊敬,还把自己手臂竖过来,表示愿意永远听从他的话。
  “去你家。”
  马丁如此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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