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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雷功法的蛮横和快捷,己底子没有胜的许,就连逃也难以逃掉。
话之间,男人已到了面数百丈远近,雷散开,现出了真容。
十出面年岁,紫袍金冠,身材魁梧,肌肤乌黑,豹首环眼,容颜泼辣,一对瞳仁竟是金灿灿,让人不敢逼视。
跟着男饶近,一股暴烈的灵压扑面而来。
血影头倍感压抑,眼皮一阵狂跳,压抑住中的不安和惊骇,挤出一丝笑脸,冲着男人拱施了一礼,:“笑了,鄙饶法躯也是数万年修来,怎舍得随送人,这样吧,已修炼的是雷神,鄙人不巧也这邻近有一人修炼的也有雷神,一副法躯鄙人还要蛮横数倍,不定适,鄙人可以带找到人,怎样?”
“雷神?还蛮横数倍?如来,人神是的,莫…≦非拐骗圣送死不成?”
名紫袍大汉离着血影百丈之远稳稳地停在了空中,上下审察着血影,嗡声。
“笑了。在面,鄙人连逃的时没樱怎敢拐骗?已遇到了血弟,必也我人所为何。实不瞒,名人族金仙修士早已法损耗严zhòng,不胜一战,不的话,他们是不许过我饶,况且,和名人族金仙一的,还有一头没有成年的玄凤,假如鄙人没有猜错的话。也是真灵一族吧,头玄凤内的精血真髓价值之大是远胜鄙饶贱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