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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前有狼后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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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按照正常来说,人类的行走平均速度为4-5公里/每小时,这个速度一般就是你步行上学或上班的行走速度。
  而每天,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可以这样步行七个小时左右。
  李修缘的话,首先他不是成年人,而是一个只有十三岁的孩子。
  其次,李修缘的身体天生瘦弱,好像从一出生就开始有某种缺陷,所以他的父母才不得不把他留下交给别人照顾,他们俩则是离开村子去外面寻找什么药。
  这样一来,李修缘不但每天走不上七个小时,除去要休息的时间,加上山里天黑的早,一个人也有点不敢走这样渺无人烟的山中小路,速度也比一般人要慢一些,五天过去了他还没走完这条路,也不知道离村子最近的那座城镇在哪里。
  按照村长爷爷的交代,李修缘现在准备先去离村子最近的城镇,然后要在那里找人询问王家庄的所在位置。
  李修缘连最近的镇子都没去过,哪里知道王家庄在哪个方向,只知道在最少八百里之外的地方。
  说是八百里,可如果还要考虑走大路而不是穿山越岭走直线的话,也许还要更远。
  不过这次去王家可是能娶到媳妇的,李修缘心说一直听李大山神秘兮兮的说着娶媳妇的好处了,这次他也要有媳妇了。
  就是带着这样的信念,李修缘毅然决然的继续走在这条路上,每天大概能走二十多公里的样子,如果那座城镇只有两百公里的话,他只需要走十天就到了。
  不过这条路也没人测量过,哪里知道具体是几百公里,所以一直说的是几百公里几百公里的,至于具体是多少公里就不清楚了。
  这样一来,李修缘都不知道还差多少路才能走到那座城镇。
  还好的是,村子三面环山,只有这一条路直通前方的一座小镇,倒也免去了会走错路的可能。
  ...。
  走啊走啊,一个人虽说有点寂寞,但是李修缘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以前他不也是自己一个人住,放牛的时候也是一个人嘛。
  不知不觉的,李修缘已经走了五天了,他可不知道身后方绿林五虎已经开始往这个方向追来了。
  并不知道危险靠近的李修缘显得有些无忧无虑没有危险意识,走走停停的,时不时饿了还吃一口干粮,不过渴了的时候就只能靠附近山里面的小溪了。
  看上去小村子是个穷乡僻壤之地,可实际上,周围的大山里面无比茂盛,而且水源也很充足,哪座山上都能随处的找到河流小溪。
  如今也不用担心环境污染的问题,山里的泉水又清又甜,而且现在这个时节还无比凉爽,喝一口很舒服,不过喝多了就有点对肠胃造成负担了,就李修缘这个身体素质,多喝几口就有拉肚子的风险。
  “休息一下吧,”一个人赶路的李修缘自己劝说自己,他也不着急,因为不知道绿林五虎已经在赶过来了,所以显得很是悠闲。
  这不,他就近找了一块不大的小土包,往上面一坐,再把身背后的一个小包裹拿出来,打开包裹,里面装着老村长给他带上的干粮,还有几块沉在包裹底下的金元宝和一块银元宝。
  银元宝是李金彪给李修缘的,那几块金元宝则是李修缘那便宜老丈人给的。
  李修缘随意的扒拉了一下几块元宝,这笔钱财是多是少对他来说完全没有概念,因为从小就没有接触过钱,在村子里也不需要。
  只是老村长的交代他可牢牢记在心里了,身上还有几块同样是王金凯给的碎银子,他打算拿那些碎银子当开销,至于这些大块的金银则不打算轻易动用。
  就说了李修缘不是傻小子,他只是出身农村,对某些东西某些事不太了解,可只要经历过了,他自然就有经验了。
  “吃口干粮找地方喝口水,然后继续赶路吧,”李修缘一边自言自语,一边伸手从包裹里摸出一块干粮攥在手里,起身往身后的树林里走去。
  刚才说过口渴的话就去山里面找水喝就行,不管是河水还是溪水还是泉水,都没有问题。
  李修缘虽然是自己一个人,但是他并不害怕走进陌生的大山,毕竟他就是在山里的农村长大的,还经常一个人去山里面放牛。
  更何况村里的大人们说过,附近山里的豺狼虎豹都被他父母当年打猎干净了,自然没什么好怕的。
  前提是李修缘并不知道大人们所指的只是村子周围的几座山里的豺狼虎豹,如果他知道王金凯的尸体在山里被一头熊给祸害得不成样子,大概就不敢这么贸然行动了吧。
  五天下来,李修缘的身体再瘦弱不堪,他也该走了一百多公里路了,如今离那座村子的距离就是正常成年人走也要两三天的功夫。
  相距这么远的距离,李修缘还是有点托大了,这片山林其实已经不是他所熟悉的大山。
  但是李修缘并不知道这些,手里捏着块干粮咬下一口在嘴里有一下没一下的咀嚼着,另一只手时不时的扒拉开挡在前面的小树或者草丛。
  没人走过的山路是很难前行的,特别是附近的山里资源丰富,土地也很茂盛,就更是让李修缘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和许多时间。
  不过李修缘作为大山里的孩子,还是很快就找到了最近的水源,而且还是一条不小的河流。
  李修缘立刻赶了过去,不止是饿了,之前他走了很远的路,也渴了。
  不过就在李修缘就要去喝水的时候,他突然驻足不前了。
  如果此时有人在旁边看到李修缘现在的样子,会发现他整个人都僵住了。
  就在李修缘视线的正前方,河边的草丛里,李修缘发现了一条狼正蹲在那里撕咬着什么,看上去周围有羽毛的样子,应该是在河边生活的某种鸟禽吧。
  村子里也有人家养狗的,平时上山去打猎的时候,可以让狗去追兔子,如果能抓到一只兔子也不失为一顿美餐。
  但是李修缘绝不会把狼和狗弄混,因为狼的面相要更加凶猛更加的充满野性,见到真正的狼时,只看狼的眼睛就能分辨出它和狗的区别了。
  李修缘傻了,他从小到大没遇到过狼这种动物,但也听说过狼是吃人的,以前还被村里的大人吓唬过,原因是小时候的李修缘等几个小小子跟着李大山他们几个大一两岁的孩子去山里面玩,然后大人们就说小心被狼叼走了。
  现在怎么办?为什么这里会出现狼?不是说村子周围的豺狼虎豹都被他十年前就离开的爹娘打光了吗?
  忽然,前面的狼带着满脸的困惑和一脸的鲜血与羽毛转过脑袋,直直的往李修缘的所在望去。
  狼的鼻子并不会比狗差,可能是它闻到了李修缘身上的陌生气味儿了吧?
  “呜...。”
  狼发出一阵低沉的声音,对着李修缘的方向发出警告。
  其实这条狼是在示弱,是在虚张声势。
  一般来说狼是群居动物,也是为数不多懂得配合集体捕猎的动物,很少会遇到独狼行动的时候。
  但是李修缘遇到的却恰恰是一条独狼,如果他能仔细去观瞧这条狼的身体,就会发现狼身上有抓痕和咬伤的伤口。
  实际上这是一条向首领发起挑战,但是最后却失败而被驱逐的独狼,不但身上带着诸多伤痕,而且还有点不安。
  狼大部分都是夜间行动的生物,它却只敢在白天出来狩猎,而且猎物的目标还是不大的禽类。
  可是李修缘只是个放牛娃,他可不是出色的猎人,现在哪还有心情去仔细打量灰狼的身体是否有伤,愣了片刻后,回过神来的下意识选择就是...扭头就跑。
  这可糟糕了,狼和狗都会下意识的对背对着自己逃跑的猎物进行追击,哪怕不吃,大部分也都会选择追击一下。
  于是这条狼在看到李修缘背对着自己拔腿就跑的时候,愣了一下就立刻追了上去,也不管自己身上是否有伤了,在它看来,李修缘是猎物。
  山林里立刻展开了追逐,不过李修缘是猎物,后面的那条狼才是猎人。
  得益于那条独狼受伤的关系,而且只有它自己,无法和其它同伴对李修缘进行围布,这让李修缘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可是李修缘很快就跑不动了,他的身体本就属于天生偏弱,之前又走了那么多的路,跑着跑着就觉得自己要不行了。
  无奈之下,他只好选择把背后的包裹丢下,里面的干粮倒是没有多重,关键是那几块黄金最沉,每一块巴掌大的元宝差不多要有接近一斤重。
  接近五斤的重量被随意的丢在不知哪里,李修缘也不觉得心疼,反正他也不知道那些黄金的价值,反而觉得干粮比黄金还重要。
  丢下重物后,李修缘又坚持着往前跑了一阵,但是他还是觉得要跑不动了,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那条狼还是穷追不舍的跟在后面,他不得不想个其他办法了。
  “对了,可以上树啊,狼不会爬树,”李修缘忽然眼前一亮,想起来狼和狗都是不会爬树的。
  而且别看他虽然身体不好,可是爬树却很厉害,因为身体轻的关系吧?比同龄人爬树都快,以前放牛的时候也是经常自己上树摘果子吃。
  这时候,李修缘还剩仅存的最后一点冷静特意的找到一颗果树,然后他鼓足最后一股力气冲了过去,三两下就爬了上去。
  追到树底下的狼傻眼了,仰头边大口喘气边看着上面的李修缘,又不甘的围着树根转了一圈,还人立起来抓了几下树干。
  可惜它既不懂得爬树,也没有力气把一棵足有一人抱那么粗的树干折断。
  但是那条狼却并不舍得离开,狼这种动物就是这么有耐性和毅力,于是它留在下面蹲坐在地上,与李修缘就这么耗上了。
  ...。
  另外一边,就在李修缘进山的那段路上,五道人影以极快的速度从远处赶了过来,细看之下,在其中一个人的背上和另一个人的腋下还分别带着两个人,应该是七个人才对。
  “等等,”细心的孙尚吉叫住众人,这一行人正是绿林五虎,而且在黄在天的腋下和李金彪的背上还分别带着李大山与李大山的媳妇王二丫。
  “怎么?”其他人纷纷看向孙尚吉。
  孙尚吉指指脚下:“前面没有新的痕迹,这条山路长满了杂草,来时的路上到处都有一个人的脚步的痕迹,只有这里往前断了,说明那小子肯定改了路线,又或许他有什么事进山了,难道是发现咱们了?”
  “不可能,”老大李金彪摇摇头:“他只是个普通的乡下少年,不可能发现咱们。我猜或许他是去喝水了?老五,你最心细,去找找留下的痕迹。”
  孙尚吉点点头领命而去,还别说,在周围找了一圈之后,还真叫他找到了。
  “这边,”孙尚吉指着当初李修缘进入这片山林的方向,喊道:“瞧,这块比较松软的地上有脚印,往这边追。”
  于是绿林五虎又立刻往山里面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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