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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是个有钱人,有钱人在很多时候、很多地方是有特权的。
因此尽管客栈已经住满了人,李寻欢仍旧大包大揽的道:“你请我喝酒,我请你住店。”
然后这爷们跟客栈要了一壶酒,窝在角落里不请不让的一杯接着一杯的喝着。
李存信呲着牙花子,道:“要不,咱来盘花生米?”
李寻欢也不答话,自顾自的独酌,他喝酒不快,却是一口又一口根本不带停的。
要说这人一旦不把自己当人了,这酒量那是巨nb,李存信用清酒陪着,人家喝三杯他只喝一杯,最后愣是把自己喝了个半醉。
夜幕降临,忠心耿耿的铁传甲终于是用银钱开路搞定了客房,他走过来道:“少爷,南面的客房已经空出来了,打扫得干干净净,随时可以休息。”
李寻欢点了点头,即不说话也不起身。
铁传甲傻乎乎的等了好一会儿,最后觉得干站着好像有点尴尬,于是找话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家客栈,像是刚从口外押镖回来的。”
李寻欢有了点兴趣:“喔,押镖的是谁?”
铁传甲道:“就是那疾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先厌后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是不容易。”
李存信插话道:“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看见李寻欢的眼睛时不时的往门口瞟,李存信明知故问:“你在等人?”
李寻欢点点头:“我在等一个奇怪的孩子。”
铁传甲提醒道:“那孩子的脚程不快,只怕要等到起更时才能赶到这里。”
李存信无耻的剽窃道:“有些人走的不快,是因为不肯浪费体力。就像一匹狼,前无猎物后无追兵,它一定不会走快的。”
铁传甲瞪了他一眼,心说你这厮怎么老是跟我抬杠呢?
李寻欢好奇的问道:“你见过那个少年?”
李存信回答道:“他在你的后面,我在你的前面,我怎么可能见过他。”
李寻欢笑了起来:“你真是个神秘的家伙。”
就在这时,后门处走进来了三个人,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大,大肆的讨论着一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好似生怕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急风剑诸葛雷压根没有正眼瞧过人,所以他没有发现李寻欢,这几个货坐到正中间的桌子上,要了酒菜大吃大喝起来。
不过这人一旦吹起nb来,酒菜是堵不住嘴的,两杯酒下肚,诸葛雷大笑道:“老二,还记得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嘛?”
老二笑道:“怎么会不记得,那太行四虎竟然有胆子动大哥的红货,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马放你过山,不然就留下脑袋。”
另一人说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没有砍下来,大哥的剑就已经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老二道:“不是俺吹牛,论掌力雄厚自然要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要论剑法之快,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
诸葛雷举杯大笑,自己吹b哪有别人吹自己来得爽。
李存信低声说道:“你们看他们像不像下了蛋的老母鸡。”
铁传甲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这声嘲笑让诸葛雷几人大怒,正当他们起身找茬之时,不速之客到了。
门口的布帘子被风卷起,两道人影似雪片般飘了进来。
这俩人身材几乎一样,身披鲜红的披风,头戴宽边斗笠。虽然看不清面目,但见出色的轻功和夺目的打扮,用脚后跟想想也知道来者不善。
在诸葛雷几人齐刷刷的盯着两个怪人之时,李存信和李寻欢的目光却看向了门外。
孤独的阿飞站在门外,如同一头孤独的野狼。
古龙先生是这样描写他的:留恋着门里的温暖,却又畏惧那耀眼的火光,所以他既舍不得走开,却又不敢闯入这人的世界。
啧,瞅瞅人家这文采!
鲜红二人组缓缓的摘下斗笠,露出两张让人无法直视的丑脸,然后如同外围女一样做作的脱下披风,极度装b的竖起了一座名为‘冷酷杀手’的牌坊。
俩人慢慢的走到诸葛雷的面前,眼睛眨都不眨的盯着他看。
诸葛雷强笑道:“两位高姓大名?恕在下眼拙……”
“你就是诸葛……”
“咔嚓!”
怪人话说到一半,一声清脆的声响堵住了他的嘴。
“擦,我受不了啦!”李存信摔破酒杯站起来道:“看高人装b是一种享受,看半吊子装b简直就是折磨!”
若放在平时,李存信可能会让他们在大家面前出出风头,正所谓过把瘾就死嘛。
可是,现在的李存信已经微醺,内心的桀骜不驯顿时流露了出来。
他这么一闹腾,倒是把双人组和诸葛雷给整懵逼了。
“这人就是急风剑诸葛雷,金狮镖局的镖头,这俩人是碧血双剑。”李存信大刺刺的介绍道:“老雷啊,他俩是来抢劫你的。”
碧血双剑的名号一出,老二老三两个镖师双腿一软,麻溜的滑到了桌子底下。
诸葛雷面色如土,颤抖的道:“好让两位大爷知道,咱们这趟镖已经交货了,什么东西都没有了。”
碧血双剑压根没有理会他,而是死死地盯着李存信。
白蛇阴森森的笑道:“原来此地竟然还有高人,我们兄弟倒是看走眼了。”
说话间,他的手里握住了一把软剑。
黑蛇则狞笑着道:“你想说话?简单,只要剑法比我们兄弟更快,我们兄弟马上就走。”
他的话音刚落,下一秒,客栈内陡然响起了一声尖啸。
“啊嗷!”
恐怖的音波从李存信的口中呼啸而出,正面轰击在了黑蛇的身上,只见大团的血雾从他的身上爆起,整个人软趴趴的瘫在地上再也没有了呼吸。
李存信舔了舔嘴唇,冲着白蛇道:“不好意思,我不怎么用剑。”
跟这种半吊子装b简直是丢人现眼,先宰一个再说呗。
骤然爆发的血案震慑了整个客栈。
铁传甲扣着耳朵惊叹道:“好厉害的狮吼功!”
李寻欢抬手又喝了一杯,轻声道:“他可不是和尚。”
这一边,白蛇此时已经没有了刚才的嚣张,他战战兢兢的恨不得自己是个隐形人。
李存信没甩他,扭头朝着门口喊道:“嘿,哥们,进来挣钱了。”
门帘掀开,阿飞走了进来。
他径直的走到白蛇的面前,向李存信大声问道:“这人的脑袋值几两银子?”
李存信道:“别抱有太大的期待,他的脑袋不值钱。”
阿飞却掘强的道:“我只要五十两。”
白蛇的牙齿咯咯作响,道:“大爷,我认栽,我……”
三尺长的剑锋刺穿了白蛇的喉咙。
没有人看清阿飞的剑是如何刺入白蛇喉咙的,但是这柄如同玩具一般的剑杀死了凶名赫赫的白蛇!
阿飞拔出长剑,认真的问道:“我已经杀了他,五十两银子呢?”
李存信果断的摸尸:“都给你!剩下的是奖金。”
阿飞摇了摇头:“我只要五十两。”
将银子拍在柜台上,阿飞转身走到李寻欢的面前,道:“我请你喝酒。”
眼瞅着碧血双蛇跟笑话似的死在自己的面前,诸葛雷的脸不自觉的抽动了起来,他的目光凶狠而又怯懦的在李存信和阿飞之间移动,右手不自觉的摸上了腰带夹缝里的毒瓶。
行走江湖命最重要,为了活命诸葛雷可以钻别人的裤裆。
只是命保住了以后,名声就显得很重要了,毕竟混江湖就是为了酒色财气嘛。
诸葛雷自认是个老江湖,他能看出阿飞是个初出茅庐的菜鸟。至于李存信,他想破了脑袋也没在江湖中找到这号人,想来应该也是初入江湖。
武功高强的菜鸟是很容易阴死的,要不要……
就在诸葛雷胆子膨胀之时,阿飞走向了李寻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