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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曹云,这案子就诸葛交给尾处。
尾联了曹云,告检方会以诈骗未遂的罪名控告崔茜,曹云刻从律师所往尾办室。
“诈骗未遂?”曹云进办室关门:“怎也是谋杀未遂。”
尾:“陈灵口供中说一段谈话,陈灵说:孙父身不错。崔茜说过:结婚后,我弄死他不就行了?崔茜否认己这说过,我们也没有证证崔茜说过。即崔茜说过,弄一字有多释,甚至可以为调侃和开玩笑。怎控告人谋杀未遂?”
曹云:“有一条逻辑链盖证。”
尾疑问:“哪?”
曹云:“崔茜不爱孙父,崔茜孙父检报告,崔茜同结婚。要证这三点,就可以成证链,上陈灵的口供,陪审团有可能站到我们一边。”
尾摇头:“证太薄弱了,的这条逻辑链是在对方律师是吉祥的场上。怎证这三点?”
曹云:“尾,输没关,就怕不敢输。我承认会不大,我不认为不是没有会。过来说,我问,对崔茜出控符法律吗?”
尾:“符法律精神,不符职业要。”
曹云:“如不告崔茜谋杀未遂,不摆出点东来,孙父十有八还会落这个女魔头的陷阱中。在案诈骗这个环节,崔茜为什坚持说是陈灵主谋?崔茜说是陈灵暗中联己,己陈灵说服。一个,没有证。主观能确定谁是主谋,法律无法确定谁是主谋。个,崔茜在口供中仍旧坚称己爱孙父。目的显,崔茜没有过孙父这块即将到嘴的肥肉。有证是,崔茜阻止孙父遗嘱,将遗产留给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