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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逸分工:“曹云,负责申请保释听证会。钱坤的保释可能乎于零,是要捣乱,吸引诸葛的注。诸葛对他不敢松,即是必赢的局。”
欧阳逸:“宫,负责申请延开庭的听证会。我们需要和钱坤进行全面私下的触与会谈,要分析警方供的材,要分析检方证人。七时间绝对不够。检方这种规不违法的法,会让我们在听证会上占大优势,应该可以拿下来。为了以防万一,我和兰律师开始整警方资,私下触钱坤。”
曹云:“这估计是死光头出来的点子,他就是要让我们动来,乱来。挥霍我们的精,分散我们的注。我信他们也在补充侦查,尽可能的收集线索和证。会见关键证人,进行庭审演练。”在庭审演练中,的检控官还会以辩护律师身份,对己证人出种刁难的问,让己证人能尽可能的适应庭审。
欧阳逸:“即我们也能受。”诸葛用法律规则。辩护方时间紧,检方时间也不宽松。对来说,为检方掌握有大的证材,时间战中占一定优势。这也是检方全办钱坤案才获得的优势。
当一嫌疑犯诉后,他的律师到底能获多少信息呢?
以杀人案为例子,在嫌疑犯诉后,过律师申请,警方会供所有的现场证。如哪里发现的纹,纹对结,如DNA检测结,凶器鉴定技术证。这时候警方不会给予何的推和推论,是说。
假设张三是杀人案的目击证人,属于关键证人,律师也可以获得张三的笔录。
可以说,(在况下)律师可以获得和检方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