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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答:“这要况,我不会冤枉何人。”
曹云:“况?镇警察说,已经批准了延长羁押的决定,且对两审讯不满,要镇警察加大审讯力度。镇警察问,什是审讯力度。问,难没有分寸吗?镇警察认为要的结是井下杀人。不受井下没有杀人的结。”
尾皱眉:“我没见有这份口供资。”
曹云:“这是司马落动用检察官身份问出来的一段话。三审时候本打算用,是他们觉得对太残忍,再也担这警员会遇到一麻烦,所以没有拿出这份证。”
尾:“我确实这说过,是我不是这思。我从口供上判断,我认为井下含糊辞,份证词后不一。是主观上法不一致。我的要是警方审问确一份可信的证词。这应该是我的错,我没有说清楚。”
桑尼突开口:“控辩不要在一问上纠缠不清,本案点在于井下有没有杀人的主观法。”作为法官,桑尼一感受到神圣感和责感。
曹云:“我们无法证井下的法,我们能用自己调查所得的线索和证去说服陪审团受我们的法。这里我要调一点,法律精神,疑罪从无。”
这是一张本牌,也是曹云的王牌。井下有没有杀死矿石的法,是主观法,难证有没有。曹云混淆了十份口供的作用,对十份结论口供出质疑。在得到一定质疑础后,就可以扔出疑罪从无这张底牌。
对这张本牌尾头疼。曹云能将本牌变成王牌的是,警方审讯数多,审讯所得的口供不一致。不一致不是同问答案不一样,而是一关联问不一致。如问:为什不安装电猫的告诉岛民。答:忘记了。二审问问:电猫会伤人吗?答:,我他们也。这两个答案就出现矛盾。井下电猫对人有害却忘记醒岛民。到底是忘记了,还是故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