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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云说过关键点,必须一脚踩死尾,不能说质疑尾授警员进行软暴力疲劳审问的可能。要说,尾要警员进行软暴力疲劳审问。对尾的定义是有可能是人,有可能是坏人。后将尾定成坏人,而后围绕这个础出理和证。使不能坐实尾软暴力审问的罪名,也要让尾是否对井下有软暴力审问的问存疑。
有在这样的况下,才能让关键的井下承认杀人的口供存疑,高法才可能审案。
陆一航一败而再败,他自己势不够,言语不够尖锐。他有要纠,是为太软,后控制不住节奏。观尾,昂,有问有答,有理有。主观上容易认定尾是面人物,陆一航在找茬。
终结不言而喻,高法法官认为,辩方供审的理证不足,驳申申请,三审维持判。判定井下故杀人罪成和处以绞刑的判决。
散庭后,井下的家属没有责怪陆一航他们,他们安静的离席,也没有多陆一航他们一眼。
陆一航和司马落完全不敢抬头去家属们的眼神,低头整理着已经整理的资,他们现在希望大家都离开法庭,后他们才灰溜溜的离开。
尾还坐在控席,听审席的曹云:“怎的?警方的审问一点问都没有。”认为是曹云支招。
曹云不说话,累。他过会败,是败的太难了。踩尾这一环节可以说一败涂地。从头败到脚。踩不死尾,井下去死了。
尾走到辩席,鼓励:“说的,有理有。是何英这一点,们说一点都没错。我打算律师委员会写信说,希望他们对何英进行内部调查。抬起头来,们是败了,是虽败犹荣,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