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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地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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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一阵爽朗的读书声在这荒凉的小路之上响起,一个清秀的书生骑在一头毛驴身上,身子十分懒散的倚在驴背上,摇头晃脑的读着书中的句子。
  “公子,奴家感觉好冷啊。”
  一个女子的声音从书生的后面响起,打断了读书的声音。
  一双犹若羊脂白玉一般,极为精致的双手从书生的身后伸出,十指带着撩拨之意顺着衣领向着里面探去。
  那书生像是并未感觉到那双肆无忌惮的手一般,依旧是那副懒散的模样,一字一句的读着手中的书,视线没有半点的偏转。
  同时那书生跨下的那头毛驴像是感觉到了什么,双耳猛然一抖,四蹄刨地,一副受惊了的模样。
  不过在书生阵阵读书声的安抚下,毛驴又恢复了不紧不慢的模样,顺着大路继续走着。
  “公子,那书有什么好看的,难道还比得过奴家不成。”
  带着魅意的声音在书生的耳边响起,让人不仅的浮想连篇。
  随后一个温热滑腻的舌尖微微的掠过书生的耳垂,更加的让人感到一股邪火从小腹升起。
  紧接着白皙的手臂探出抱住了书生,那女子的身体也紧紧的贴在了书生身上。
  两具肉体之间唯一的阻隔,便是那层单薄到连御寒都做不到的长衫而已。
  随后那女子的手,便要去解书生的腰带。
  “古人有言,书中自有颜如玉。话虽如此,但自是比不上那美女,但比一具早已腐烂的尸体还是绰绰有余的,不是么。”
  书生平静的说着,抓住那女子的手臂,一把将其从毛驴上扔了下去。
  在看向那书生扔下去的女子,那是什么女子,竟是一张只有正面的人皮,上面还滴答着鲜血仿若是刚刚从活人身上剥下来的一般。
  “哦,画皮么,倒是第一次看见。”
  那书生看着人皮,并没有露出什么惊慌的表情,反倒一副早就习以为常的神色。
  一双眼睛十分放肆的来回打量着那画皮,眼中隐隐还透露出一丝,孩童看见玩具一般的欣喜。
  “可惜只有正面,要是张完整的人皮,也能让我高看几眼。”
  书生如此的说着,似乎根本就没有将面前的画皮放在眼里。
  那画皮能修炼到这种程度,自然能理解人类的话语。
  但正因为如此才没有像那些刚刚成精的小妖那样,只要看见活人,便会为了那口血食不顾一切。
  同时那画皮也知道人类之中,有着各类修行之人的存在。
  所以看着那书生那服自信满满的模样,一时间那画皮也有些慌了。
  “哦,你不动手么,那便由我来好了。”书生说着,双眼微眯拿着书卷的那只手抬起向着那画皮的方向一挥。
  那画皮看着书生的动作,周身升起丝丝黑色的妖气蓄势待发。
  只见书生双腿一夹那毛驴的腹部,原本懒散的毛驴转身一跃。
  也不知那里来的力气,四蹄腾空飞快的向着来时的小路往回跑去。
  仅仅是一瞬间的功夫,那只毛驴便带着书生消失在画皮的视野之中。
  画皮不由的一愣,随即便知道自己被那书生耍了。
  “啊,吓死我了,这才走了多远,居然就能碰到一只成了气候的画皮。这还是白天啊,要是晚上我现在怕是已经别各种鬼怪吃的连皮都不剩了吧。”
  那书生喘着粗气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果然啊,还是要去郭北镇么?”
  “我说给条活路行不行啊。”
  书生望着天空,开口如此的喊道。
  天空自然是不会给那书生回答,而那书生也没有指望‘天’会回答自己,刚刚那一番话也只是发泄一下自己内心的情绪。
  书生的名字叫宁采臣。
  就是那个去了兰若寺,将女鬼聂小倩拐跑的宁采臣。
  不过跟原本的宁采臣不同,现在这个宁采臣的身体里,住着的却是一个穿越者的灵魂。
  作为一个穿越者,就算是没有具体的看过聊斋,但因为传播之广,还是有所耳闻的。
  所以在知道了自己就是宁采臣,自己穿越到了聊斋中的时候。
  宁采臣的内心是绝望的。
  聊斋的世界,那是一个什么情况,妖鬼遍地民不聊生。
  甚至夸张一点说,妖鬼加起来的数量,很有可能比人还多。
  在加上古代的生活环境。
  那个时候的宁采臣,求生欲已经降到了极点。
  经常夜晚出门闲逛,反正这种破世界估计也活不长了,还不如主动一点,死的也能有尊严一些。
  直到宁采臣的表姐表姐夫,回村省亲找上门来。
  在跟那位表姐聊了几句之后,宁采臣那所剩不多的求生欲,忽然就被激发了出来。
  倒不是看自己表姐漂亮,见色起意,毕竟表姐夫还在一旁呢。
  而是因为自己的那位表姐叫宁中则,如果对这个名字没什么印象的话。
  那么另一个名字岳不群,就要有辨识度多了。
  而岳不群就是自己那个便宜表姐夫的名字。
  在那一刻,宁采臣就意识到了,这不只是聊斋的世界,居然还有笑傲江湖,甚至是更多的世界融合到一起的世界。
  如果说聊斋世界的普通人生存难度是地狱,但有了其他世界的加入后,生存难度就会大幅降低。
  有了求生欲望,并且知道了自己的表姐白姐夫是什么人之后,宁采臣就开始了演戏。
  说自己怎么的苦,怎么的难,扯着自己这位不知道多远的远方表姐袖子,在那里鼻涕一把泪一把的。
  要知道那个时候的宁采臣,还只是一个半大的孩子,看样子也着实有些可怜。
  毕竟在怎么说,岳不群也是华山派的掌门,权利还是有一些的。
  并且岳不群虽然是个伪君子,但伪君子有的时候可比真木头要好骗多了。
  只要岳不群还打算当一天的君子,就必须在其他人的面前,做到尽可能的完美。
  果然在演过这一番戏之后,宁采臣成功的通过岳不群,找到了一个账房的活。
  古代人识字率本就低,现代人看繁体字虽然写有些困难,但读大半还是没问题的。
  在加上现代人的数学水平,那怕只是普通,当一个账房也足够了。
  之后的四年时间里,宁采臣靠着自己现代人的眼光以及知识,成功的从一个普通的账房,变成了大掌柜。
  当然了除了宁采臣做得好之外,也是因为这里是华山派的店铺。
  就算是在远,多少也算是掌门夫人的亲戚是自家人。
  虽然依旧是给人打工,不过因为上头就是华山派,在加上宁中则的关系,可以说过得十分悠闲。
  除了一些金钱上的收获之外,宁采臣最大的收获便是将自己的身体,从那种严重营养不良,感冒都能病死的程度,调养到了健康的状态。
  至于学武,就算想要学武,至少也要有一个好身体才行。
  就在宁采臣过完十八岁生日,打算正式的找个媒人,带着批判性的体验一下,万恶旧社会一夫多妻制度的时候。
  出事了。
  店铺里的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都纷纷的外出,或者负责重要工作。
  这也就导致了,一个要账的工作,居然落到了宁采臣这个大掌柜的头上。
  知道剧情的宁采臣,也随之感觉到了不对,当然是不肯去的。
  原本那个傻书生宁采臣能活着回来,现在换成了自己,谁知道还能不能。
  在说妖魔鬼怪的什么的,能不接触就不接触。
  抱着命要紧的心态,宁采臣甚至都打算从自己的小金库里拿钱,填上这笔账了。
  然而天命不可违。
  怪事也从那一天开始了。
  四年没有遇到鬼的宁采臣,从那一天起,每晚总是能看到一些什么。
  还因此病了一场。
  知道在拖下去,非要被玩死不可。
  宁采臣这才万分不愿的,前往了郭北镇。
  自从启程之后,腰不酸了,腿不疼了,病也好了,也看不见那些怪东西了。
  而刚刚就是在情况好转之后,宁采臣又一次尝试偏离的行为。
  结果光天化日之下,居然就遇到了一个成气候的画皮。
  “在跑是真的没有活路了。”
  “去就去,兰若寺而以,又不是必死。”
  “阿米娅我们走。”
  宁采臣望着天空感叹了一阵,随后双腿一夹胯下的毛驴,向着郭北镇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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