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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四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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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屋内只有公主和李大喜两人,门外的六名侍卫听到屋内的鞭打声,虽然酒店隔音效果不错,但是还是有轻微的声音传出来。
  侍卫们都冷汗冒出来,艰难的咽了口唾液。
  李正熙也打累了,把皮鞭扔到李大喜脸上,径直坐到木椅上休息。
  李正熙拿出一支雪茄,李大喜虽然满身是伤,还是忍着痛,双膝拖过去,点上火。
  李正熙舒服的抽了一口雪茄,吐出烟圈,冷眼看着跪下脚下的李大喜,“狗奴才,知道错了吗?”
  “奴才该死。”
  李大喜没有辩驳,只得磕下头认错。
  “把狗爪伸出来。”李正熙冷声道。
  李大喜伸出双手,李正熙把没有吸完的雪茄在李大喜手中碾灭。
  李大喜咬牙忍住没有发出声音,烧灼的疼痛让他差一点要疼死。
  “哼,你这狗奴才,今天要让你多吃点苦头,以后要知道如果狗不听主人的话,下场只有一个。”李正熙站起来,看着靴下痛苦的李大喜,冷冷道:“那就是死。”
  李正熙把李大喜踢倒在地,长靴踩在李大喜大侧脸,锋利的鞋跟踩到了李大喜大嘴角。
  使劲的碾压,或者抬起脚往下跺,李大喜脸变形,要疼死过去。
  李正熙踢打了一会,身上香汗淋漓,他往壁橱上走过去,拿起一瓶价值不菲的红酒,走到李大喜边上。
  “狗奴才,跪好!”
  李大喜虽然疼的要昏死过去,还是执行命令,强忍着扶住地面,身子立起来跪好。
  红酒从他的头上倒下,顺着他的脖子,流过他身上的伤口,撕心裂肺,钻心的疼,简直难以忍受的酷刑。
  李大喜经过严格的训练,有着钢铁般的意志,硬是忍过来了。
  “滚出去。”
  李正熙教训完李大喜,气也发泄完了。
  “是。”
  李大喜强忍着,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慢慢爬出房间。
  “李总管,你没事吧。”到了门口侍卫们连忙扶起李大喜。
  “别碰我。”李大喜被碰到了伤口,咧嘴道。
  “快送总管去医治。”一名侍卫着急道。
  ……
  李大喜离开后,婢女得进去房间收拾。
  一婢女躬身进入房间,大气都不敢喘,知道女王陛下今天发火,希望别注意到自己。
  李正熙坐在椅上抽雪茄,翘着二郎腿,下面的脚靴跟着地,轻轻晃着靴尖。
  婢女跪在地上擦拭地上的酒渍,不敢抬头看,生怕会殃及她。
  “过来。”李正熙突然命令道。
  婢女一愣,但是听到公主的命令,还是放下手中的活,爬过来。
  李正熙看着脚下的婢女,五十多岁,一脸苍老,黝黑,下贱的只跪在脚下伺候,跪趴在地上有些颤抖。
  “伺候多长时间了?”李正熙抽了口雪茄,轻声道。
  “奴婢伺候公主9年了。”
  伺候李正熙的奴婢有很多,当公主的时候就有两百人,李正熙也不可能都认识。
  “家里还有什么人?”李正熙又问。
  “家里老人都去了,丈夫也死了十几年了,还有一个儿子,在御膳房打杂。”婢女如实答道。
  “你跟你儿子多久没见了?”李正熙不知道今天怎么了,有点八卦。
  “跟儿子有两年没见了。”
  婢女说到这里眼睛还蓄着泪,她们这些婢女伺候主人,是不允许与外界接触,防止泄漏女王的行程。
  侍卫员,婢女,她们都是一样,不允许与外界接触,家里人也不行,一切与外界断绝联系,才能高度保密,保证领导人的安全。
  “那回去让你见你儿子好不好?”李正熙声音温柔。
  婢女不敢相信,不会是听错了吧,她连忙磕头,“谢女王陛下恩赐,谢女王陛下恩赐。”
  “还有你儿子,升他为御膳房总管,也算你这么多年忠心伺候的奖励吧。”
  李正熙随口道,一个芝麻大点官,随后就给了,大的官她儿子怕也做不来。
  御膳房总管她们来说已经是不小的官了,婢女激动的流泪,没办法表达,只有叩头谢恩。
  李正熙今天不知懂怎么了,有些多愁善感,怪不得古代的大王都自称寡人,孤家寡人。
  没有朋友,只有奴才,身边的人都战战兢兢的伺候她,奉承她。
  第二天。
  海港城街道上车水马龙,这个时代发明了蒸汽机不久,也只有火车投入产出,私人的汽车还在研发阶段。
  所以大街上还是以牛马车为主,因为海港城很大,步行太累,所以李正熙和李杰骑着马准备前往海港城的一处有名饭店用餐。
  “这里确实太繁华了。”李正熙惊叹。
  海港城确实十分繁华,就算是首都平京,集中朝月国的财富,也不及海港城的十分之一。
  李杰微笑道:“我们两国交好,熙女王如果喜欢,可以在这里长住也不错。”
  李正熙没有说话,微笑的摇摇头。
  这里虽好,却不是她的地盘,比起在朝月国的生杀予夺,就算这里再繁华,也觉得没意思。
  这次李大喜只带着几名侍卫跟着,两名侍卫分别在前面牵着马,在大街上慢慢走。
  这时,从前面迎过来一队人马。
  大约有三四位富贵人家的公子,鲜衣怒马,带着一群奴仆,在大街上非常引人注目。
  其中领头的是一名白胖的青年男子,身穿黑衣,一脸的慵懒,无聊的扫视着街面。
  突然看到了迎面骑着白马的李正熙。
  白衣如雪,一头带着微微波浪的黑色长发,脚下穿着白色的长靴。
  李正熙正在与李杰聊天,笑起来的时候,如天上的仙女一般美丽。
  青年男子顿时瞪大眼睛,忍不住道:“没想到海港城竟有如此美丽的女子?”
  旁边的绿衣公子猥琐道:“确实太漂亮了,嘿嘿,你只需要亮明身份,不怕那女子不乖乖送上门。”
  黑衣青年点点头:“恩,那小妞是本公子的了。”
  “这位美女。”
  黑衣男子一夹马肚子迎上去。
  李正熙听到有人叫,转脸看过去,一张讨厌,猥琐的白胖脸。
  李正熙非常讨厌。
  可是李杰看到对方的身份,顿时大惊,连忙从马背上跳下来,单膝跪地行礼道:“李杰拜见四皇子殿下。”
  四皇子?
  李正熙眉头微微一皱,没想到这个讨厌的胖子竟然是皇子?
  据说当今的庆国皇帝非常能生,一共生了十七个儿子,十五个女儿,其中儿子中夭折五人,活下来的有十二名皇子。
  四皇子,金永申,二十七岁,因为不被庆帝喜欢,三个哥哥除了二哥是太子外,其他两个哥哥都封了亲王,而他只封了个郡王。
  四皇子微微摇头一笑:“哎,别这么高调,本皇子微服私访,不想太招摇。”
  你这带着一群狗腿子招摇过市,还不招摇?
  就差在脸上写着,老子是皇子。
  李正熙微微颔首:“见过四皇子殿下。”
  “嗯?”
  金永申抬头看过去,见那女子竟然不下马行礼,眉头微微一皱,旁边的绿衣公子喝道:“大胆,见到四皇子为何不下跪?”
  他觉得李正熙太傲了,先杀杀她的威风,再一威吓,到时候还不怪怪就范?
  在庆国除了皇帝的女儿,也就是四皇子的姐姐妹妹或者的皇亲国戚,不然面对皇子都得下跪。
  金永申第一次见李正熙,并不认识,所以判断李正熙并非皇亲国戚。
  旁边的李杰连忙解释道:“殿下,这位是朝月国女王,李正熙。”
  “朝月国女王?”金永瞪大眼睛有些惊讶。
  按照庆国的朝贡关系,朝月国虽说是小国,但朝月王属于亲王爵位,仅次于皇帝。
  金永申是郡王,这么说的话,还比李正熙还低一级。
  绿衣公子听到这里,连忙翻身下马,单膝跪地:“小的海港城主之子,崔斯特见过女王。”
  海港城是庆国第一大城,城主的地位高于一般的部长,可以说是位高权重。
  崔斯特是城主的儿子,如果不是燕京的那些权贵,足以在海港城横着走。
  可他并无官职,必须下跪行礼。
  金永申脸上的表情非常精彩,他知道李杰不敢说谎,马上的女子确实是朝月国女王。
  “见过朝月王。”金永申脸色非常难看,拱手行礼,他的身份倒不至于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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