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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咸鱼还是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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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王炜回来的时候。
  特么的。
  差点以为自家水晶被人偷了?
  店内一片狼藉,自家的咸鱼老板双目无神的倒在地上,任谁来都会一时反应不过来。
  好在,误会很快解开。
  众人围坐在余弃之身边,余弃之被顾靖雯扶到躺椅中。
  王炜迅速将事情的经过叙述了一遍。
  “有没有同伴我不知道,就这一个,还是我偶然间才发现的。”
  狼是群居生物,人也是群居生物。
  所以狼人......
  “老刘,还是你发表发表看法?”余弃之眯着眼窝在躺椅里,仿佛找到了本体一般,连呼出去的气都平稳了许多。
  至于刘如玉。
  老工具人了。
  刘如玉心里也清楚,这是自己的价值所在,当即咳嗽了一声,缓缓开口道。
  “根据王炜的描述,他遭遇的就是西方的狼人没跑了。而且,大概率是纯种的,拥有转化能力的狼人精锐。”
  “老刘说的不错,王麻子能变异大概就和这狼人有关。”既然有狼人这么一出,那么之前王麻子的事情就解释的通了。
  狼人这个生物。
  几乎没人会说自己不熟悉,无论是影视还是游戏,大都离不开狼人这个重要角色。
  就拿影视作品来说。
  暮光之城和黑夜传说系列,更是将狼人这个角色塑造的相当立体。
  满月变身和自我愈合算是狼人最主要的特性。
  无论是变身后强大的近战能力还是那近乎变态的自我愈合能力,都是令人相当头疼的强悍能力。
  简单的说。
  就是一个攻高,血厚,恢复快的坦克。
  哪怕是余弃之,在没有代理人的配合下,想单独击杀一头纯种狼人,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控制对象的身体强度越强,空间凝滞的效果越弱。
  哪怕控制住对方,就凭余弃之手里的匕首,都难破了狼人的防御,就算破防,几刀没弄死对方,只要等对方反应过来,随便挥一下爪,都能将你切成两半。
  当然,只要不是被偷袭,狼人想要杀余弃之也很难。
  一门心思要逃的空间能力者,是令追杀者最头疼的存在。
  就好比刘如玉,只要不是绝对压制,刘如玉真想逃跑,随便瞬移到一个空间节点,你上哪追去?
  不过,真打起来确实麻烦。
  就拿王炜来说。
  仅仅一击而已,就被逼的动用了保命的天赋,没一两个星期恢复不过来。
  “为今之计,只能守株待兔!”
  刘如玉想过了,除了自己和余弃之,其他代理人单独遇上那头狼人,都很难全身而退。
  哪怕是以头铁著称的轩辕大谋,真要比拼身体强度,估计差不太多,但人家恢复比你强。
  跑又跑不掉。
  你越打越没力,但人家越打越精神,你上哪说理去?
  所以,只能守株待兔。
  抱团等人家上门。
  然后,单挑还是群殴,可以让他自己选。
  单挑,你单挑我们全部。
  群殴,我们群殴你一个。
  众人拾柴火焰高,人多力量大嘛。
  至于怎么让人家上门?
  那多简单。
  “在下刘如玉,虽然不是本地人,但仍然有一百种办法让这狼人自己上门来!”
  强者嘛,大概率,自尊心都是很极强的。
  特别是狼,本就是相当高傲的物种。
  所以。
  想让一个狼人上门服务…
  啊呸!上门受死,只要狠狠的打他的脸就行。
  “老周,还要麻烦你去打印一些祖安文字,搭配上狼人的照片,做成海报,明天一早,我们组队去扫街,咖啡馆附近的几条街都给我贴上!”
  不跟你搞什么阴谋诡计。
  这算是阳谋?
  我贴我的海报,你爱来不来,不来我就一直往外贴。
  至于为什么是组队一起?
  说到底还是单体战斗力不如人家,万一被人抓了单,打团的时候就打不过了。
  话说回来,其实刘如玉也是在赌。
  赌这头狼人只有一个人。
  但凡有一两个伙伴什么的,那这个办法就行不通了。
  比如,再来个吸血鬼什么的。
  那就得考虑一下,水晶能不能保住的问题了。
  西方的这些东西。
  顶尖那批不如华夏的那些老家伙,但是中坚力量很强。
  不管是吸血鬼还是狼人之类的,哪怕你打得过也很难杀死。
  简单商量过后。
  老周忙着去打印海报,刘如玉带着王炜去疗伤,其他代理人则各干各的事情,就连顾静雯都出门办事去了。
  唯独余弃之。
  安详的窝在沙发里,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果然,咸鱼还是咸鱼,偶尔蹦跶起来翻个面,依旧是条咸鱼,本质上不会有什么改变。
  “说起来,以前不是这样的啊?说到底还是刘如玉的问题?”余老板自语,心中再一次萌生了打刘如玉一顿的想法。
  ……
  第二天一早。
  余弃之还没起来,刘如玉早早的带着一帮人浩浩荡荡的出去贴海报了。
  王炜因为受伤没出去,顾静雯昨晚出去了到现在还没回来。
  附在自己身上的支支还没苏醒。
  也没个人唠唠嗑,余老板突然感觉有些孤单起来。
  以前一直一个人习惯了,倒也没什么。
  也就是最近的事,身边的人多起来了,热闹起来了。
  这一下子又冷清了,搞的他挺不自在的。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感受了一下,身体已经恢复了很多,就是有些酸疼,也算是正常反应。
  余弃之走出咖啡店。
  今天不营业了,就走走看看,说不定能遇上刘如玉这帮家伙。
  大概是昨晚下过雨了。
  今早的通城大雾弥漫,像极了昏迷中见到的那片迷雾。
  能见度,大概有十来米的样子。
  十来米开外,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余弃之慢慢的走着,任由这些雾气打湿了自己的衣服头发。
  吸一口雾气,若置身仙境,舒服的很。
  周遭,安静,祥和。
  但总有一些人,不太喜欢这种美好。
  比如王麻子。
  此时的王麻子和之前仓皇逃走的王麻子可不太一样。
  自信了,膨胀了。
  总之,敢于面对余弃之了。
  “王麻子?我们要找的不是你。”余弃之其实是不太想搭理王麻子的,一个心理变态,实在没什么好交流的。
  “嘿嘿嘿,你是在找我主人吧?你还不配呢!”王麻子阴测测的笑着。
  话是这么说的,但他也知道余弃之不好惹,当即决定先发制人,身形一闪,就消失在雾中。
  也不知道王麻子从哪里打听来的消息。
  平日里,余弃之的空间凝滞,每一次发动的时候,只能凝滞目光所及的一小片区域。
  也就是说,余弃之想要控制住王麻子,必须要看见他。
  十几米的能见度,给了王麻子很好的机会。
  这么短的距离,对于异变后的王麻子,也就是一个呼吸的时间。
  王麻子想的很好,躲藏在雾中,伺机而动。
  只要避开了余弃之的视线,一击足以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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