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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章:评《我在美国写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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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一位萌新作者,作品名也很特别。这本书小编关注已久了,今天终于按耐不住,对这本书下手了。
  好吧,在试毒之前,我就在想,我在美国写网文,究竟是怎么写的?写哪类网文?
  还有,写网文竟还能自成小说?
  那么,题材又是什么呢?等等诸如此类的问号,是不是一下感到很新奇,颇想知道答案,想看看作者究竟乃何方神圣,有何能耐。尤其是在短短20万字不到的情况下,居然光收藏就达到了3万之多,这样的成绩作者究竟是怎样做到的?
  下面我们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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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该作品于2020年5月17日于起点平台独家首发,截至目前更新已有20万字。
  分类:都市——都市生活。
  标签: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
  作者:为戒烟写字。名如其人,作者正是为了戒烟才写字的,这是作者的真正目的,作者曾在留言区也承认了的,就像作者圣洁的,近乎拒绝功利主义思想样。
  内容简介:重生美国1995,脑袋里带着曾经看过的网文。
  看他怎么用爽文带偏美国的畅销书排行榜,成为和斯坦•李一样的流行文化大师的。
  20世纪,好莱坞最大的ip仓库是什么?
  就是漫画和网文!
  网文?没有网文,它什么也不是!迪士尼的总裁说道。
  黄金第一章:
  一个月前,王渐还在国内上着三班倒的流水线工作,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1995年的纽约城,成了一个名叫王渐的17岁华裔少年。来到美国后的王渐为生计所迫,时刻想着如何赚到钱......有一天无意翻到一本《水行侠》的漫画,从此便萌生出写小说赚钱的想法。
  黄金第二章:吃红薯就变强的小说。
  主角王渐想写的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吴来的普通高中生,被异界之雷劈到,从而穿越到异世界。
  可异世界不再有蒸汽与电,而变成了魔法与剑。
  幸好,吴来天生异禀,靠着吃地瓜提升无限魔力,从此纵横驰骋。收服强大的魔兽,征服顶级美女,成为天堂、地狱共同的老大。最后,成为流芳千古的魔神王和妻妾永远幸福活下去的故事。
  这本书爽点有:实力的轻松获得、强大的魔物撒泼打滚求抱抱、神魔两族公主争相追求等。
  而且主角最后也十分有逼格,一半白、一半黑的翅膀,禁咒魔法绝对零度、大地之熊等等。
  黄金第三章:畅销书排行榜。
  看了书店的畅销书排行榜,王渐有点苦恼了。《我是大法师》到底符不符合当代美国人的口味呢?关键是,能不能赚钱……
  第四章:写写看?
  王渐买了本二手的《牛津英文大词典》,然后想把脑子里幻想的《我是大法师》写成英文版。
  第五章:修改和翻译。
  这章就不总结了,因为内容实在乱。直接点评:本章没有侧面烘托,或者直面描写修改《我是大法师》,或者翻译。只草草地评价了与题无关的书籍,然后就是抢书稿,拜托身边人来读。
  最后还开了个玩笑,一个高兴地说写的太嗨了另一个竟问有没有玉米卷。
  第六章:试读。
  看爽文,讲的不就是代入感嘛。社区劳动签到时间到了,老人还看的不亦乐乎,忘掉了打卡。
  第七章:出版社。
  王渐在老头帮助下,找到了第一个出版社是哈珀•柯林斯出版社,第二个是兰登书屋,企鹅出版(英国出版社,名著专业户),学乐集团,舒斯特出版社等等。
  王渐幻想着自己将功成名就之时,老头给了一盆冷水浇头——记住,你只是个新人。而且,你的作品不符合主流。
  第八章:失败。
  拒稿!?编辑怒气冲冲的说道:“这也算书?魔法什么的就够不靠谱了,还吃玉米就最厉害?真当现在的人没一点文学素养了吗?这种水平也写书?文学是高贵的、富有内涵的,这是什么东西?”
  “是,我这就退稿去。”
  第九章:学乐的罗伊。
  《我是大法师》遇到了伯乐。这个人就是罗伊,他认为王渐的书“很新颖、很少见”,考虑再三后,最终决定予以过稿。但版权收入细算下来还是有点苛刻。
  第十章:保姆。
  王渐意识到写小说完全是死路一条后,打算重新找份正当工作去做。于是一边做着签到管的工作,下边业余找个保姆工作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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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
  一、第一章主角为生活所迫,穷困潦倒,时刻想着赚钱......到无意翻出一本漫画,再到一本《我是大法师》,这一转换过程十分的牵强,给人感觉像是凭空硬穿插进去的,没有一点弹性和粘性,行文极不流畅。
  作者前一秒还说,‘王渐一边想着,一边浑浑噩噩的走回公寓。坐到沙发上,他想着怎么能快速赚钱。当然,是排除犯法的事情之外。’下一秒就很快转换到书籍上去。显得荒唐可笑,又不合逻辑。
  二、第一章最后部分到第二章开头部分。作者前后矛盾,表达上极度欠缺严肃性。
  当然或者说是作者压根儿不会表达也不为过,准确说是不懂得如何遣词造句。
  摘选:【正这样想着,王渐脑海中忽然出现了好几排长长的书架。
  在第一个书架最下方的位置已经出现了一本书。
  他定睛一看,只见是一本黄色封皮,十分有厚度的书。
  王渐在脑海中拿起了那本书,只见书上写着几个大字。
  《我是大法师》?】
  到了第二章开头。
  【反正看的王渐是又爽又尬。
  爽,确实是真的爽。
  尤其是跟刚刚看完的《水行侠》比,那爽点跟就着辣椒吃大蒜一样,又频繁又过瘾。
  尬在于:文笔稚嫩,yy过度,还略微有点常识性错误。】
  建议:扔掉那本二手的《牛津英文大词典》,去买一本新的《新华字典》,好好认些字再来写。
  急功近利只会让写作这件小事便秘。
  三、(吃红薯就变强的小说)标题名与内容你头不对马嘴,完全搞不清楚作者在说什么,真正想说什么,以及遗憾了没说到什么。
  起初还以为是网络上流行的什么梗,担怕搞错,贻笑大方,遂赶紧上网查搜,匆匆忙忙一阵子,然而,震惊地发现,什么都不是,压根就是作者信口杜撰出来的。
  四、作品名跟内容风马牛不相及,一边说“我在美国写网文”,一边又披着马甲,一边做着“评论”网文的事。
  初读之下给人一种好奇心被破坏的郁闷感觉,进而就觉得有种买东西被骗的愤怒。
  好比一个来自北方的客户,在南方要了份鱼香肉丝盖饭,发现端上来的竟是土豆丝!!!卧槽,顿时怒火中烧……
  便是这样的感觉。
  而且,这是很危险的事,我是说,假
  使作者正文写的次的话,读者可能连用脚投票都觉得费劲。可能会在你的评论区发自内心地说:像一坨狗屎!
  也诚如网友所评论的:这本书是讲网络媒体发展“史”的!
  作者的文笔只适合写小说评论,完全就不是写小说的风格。处处弥散着一股书评的味道。
  不过作者脑洞还算及格,只是唯一的缺点把这个题材没把握好。
  五、本书唯一能够入眼的是,作品的剧情线把握的很准确很清晰,按主角穿越到纽约城后,穷困潦倒,急需用钱,想办法赚钱,到一次看到漫画《水行侠》的偶然机遇,使的主角萌生出想写小说——中国的网文的想法,然后是纠结一段时间,最后试写看看……
  中间夹杂对各类外国小说以及臆想出来的各类网文的评价,及其看法。
  六、最后不得不佩服作者对网文的理解之深刻,可以说作者也是一位资深老书虫了。鄙人甘拜下风。
  谨摘选一段原文以示敬意:
  【开局就得给个奇遇。
  奇遇的来历、原因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装x打脸的过程。
  什么未婚妻退婚了、入赘为婿了、女儿住狗窝了都得安排上。
  然后主角一怒,开始逆袭。
  逆袭过程中要疯狂打脸、换着花样打脸、打了小的脸,还得打老的脸。
  这样才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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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下期精彩继续,欢迎小伙伴们下方留言。补充或指正或相杀。
  ———挖掘网文里的富矿,要把金针度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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