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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一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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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府被抄家,歩家村少了一个恶霸,尽管过程有些讽刺,但大家伙都觉得结果还算不错。
  按照刘正阳的说法:狗日的驴县令真是一个混蛋糊涂官,但他这次抄家刘府,的确是做了一件好事。
  所有人都在拍手称快,除了步衣。
  当步衣回到家,他脸上挂着一副愁容,这让宁馨儿很是担心。
  “三郎,你怎么露出愁眉苦脸的样子,莫非衙门发现了端倪?”
  “没有,衙门没发现任何端倪,反倒是刘府遭殃了。”
  “那你为何不高兴?”
  随即,步衣一五一十地将驴县令刁益民断案的过程说出来。
  “三郎,刘府作恶多端应该有报应,刘三幸恰巧顶下命案,你和白、刘两位兄弟彻底洗脱嫌疑,这不是皆大欢喜吗?”
  “你不懂。”
  步衣惆怅地叹息道:“杀入刘府之前,我想过各种坏结果:或许能用卖祖刘误导官府,让一个死去的恶人卖祖刘顶罪,我便能置身事外。
  或许会东窗事发,我会揽下所有的罪责,然后让老二、老三用抢来的二百两银子四处活动,营救我步三郎。
  或许衙门的人清廉守节,没人肯接受贿赂,我会服气地认罪,但我还是会伺机逃跑。
  我更是想过一辈子身陷囹(líng)圄(yǔ)或者秋后问斩的可能,杀人是犯罪,我步三郎肯定心有不甘,但我绝对不会埋怨官府刑罚严苛。
  可是、可是,我唯独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
  接连两个“可是”,两次想要转折,但终究只剩下一声复杂的感叹。
  想他在犯事之后,苦心孤诣地谋划脱罪之法,判决下来之后,却显得如此可笑。
  可笑,却也可悲。
  现在这个步衣的灵魂来自后世,来自那个充满文明秩序的红色国家,他心中一直都有对国家机构的尊敬与敬畏。
  穿越之后,步衣将这份敬畏转嫁到大晋王朝,转嫁到这个世界的国家——所以他苦心孤诣地策划夜袭计划,所以他设计缜密的逃脱路线,所以他犯事后始终心神不宁……他下意识地以为大晋王朝对百姓的掌控力跟后世一样强大。
  但,大晋王朝不是后世那个文明发达的红色国家!
  头一回,步衣真切地认识到一个事实——这是一个乱世!
  乱世当头,王法如废纸,人命如草芥。
  刘府是乡绅阶级,抄家县令只是一句轻飘飘的“秋后问斩”,一个偌大的刘府被雨打风吹去;
  那他步衣呢?区区一个草芥布衣,连乡绅都比不上,岂不是更容易死得不明不白?
  “三郎……三郎?”
  “啊!馨儿姐,怎么了?”
  “你在想什么,这么入神?”
  步衣朝她笑了笑,安慰道:“我没想什么,只是有些感慨世事难料。”
  宁馨儿嘴唇嗫嚅,欲言又止,最终叹息道:“没事便好,你要记住一点,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陪着你。”
  她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但她能感觉他的手刚才抖成了筛子,那分明是恐惧到极点的表现。
  步衣不想说,她也不想问,只是陪伴便好。
  没人知道,一个女子心慕少年郎,眸中柔情万丈,心里甜蜜似糖。
  也没人知道,某个刚刚穿越的家伙,他甚至来不及向任何人提起那个经商打算,计划便已经胎死腹中。
  经商?经个屁的商!
  乱世已显,商人就是一锭锭行走的金子,越有钱死得越快!
  ……
  转眼间,一年时间悄然流逝。
  “三郎,起床了。”
  “嗯,马上来。”
  步衣赤膊从床上爬起来,背上、腿上、手上尽皆肌肉虬起,小麦色的肤色既健康,又蕴藏无穷力量。
  他穿着一件短打麻衣,悄悄地走到正在做饭的宁馨儿身后,然后他突然从背后拥住宁馨儿。
  佳人入怀,一股淡淡的香气散开,步衣深深地吸一口,感慨道:“馨儿今天真漂亮啊!”
  “去你的,都是老夫老妻了,怎么还是没个正形?”
  “那我不管,反正我要一辈子抱紧你。”
  “尽耍无****馨儿笑骂一声,心里却是甜滋滋的,“快去洗漱一番,马上要吃早饭了。”
  “好咧,谨遵娘子之命。”
  过去一年发生了很多事情,对于宁馨儿来说,最重要的事就是她和步衣完婚了。
  她本来就是童养媳,也该嫁人了。
  于是,馨儿姐变成了馨儿。
  作为一个后世穿越而来的灵魂,步衣没有半点男尊女卑的想法,所以他从来没有把宁馨儿当成自己的附属品,而是爱与尊重。
  此刻,宁馨儿眼角含笑,暗自思索道:“张大婶说男人娶了一个女子,得手之后就会渐渐厌烦,我家三郎完全不是这样。
  想必是张大婶说错了,或者我家三郎是最特殊的那个男人,真好。”
  早餐很简单,刚出笼的玉面饼子,一碟咸菜,还有两碟家常小菜。
  步衣吃得狼吞虎咽,宁馨儿则是一直劝他慢点,可惜没有半点效果。
  吃完之后,步衣抹抹嘴巴道:“馨儿,我去田里忙活了。白二胜和刘正阳今晚会来咱家,你记得把家里的腊肉割两块,好好招待她们一番。”
  “好的,三郎。”
  扛着锄头,迎着朝阳,一个朴实无华的泥腿子正式走出家门。
  ……
  乡间最多的是田地,有些庄稼汉来得比步衣还早,他们已经开始在田里忙活。
  看到这些人,步衣不禁想到自己。
  他望了望肩上的锄头,感慨道:“遥记得刚刚穿越那会儿,我是那么不想耕田种地,巴不得快点经商发横财,然后立刻离开这片原主祖祖辈辈生长的土地。
  谁知道,真香定理的路子居然这么野,在他娘的异界也能用。”
  距离刘有财之死,满打满算已经过去一年,二百两来历不明的银子不能乱用,所以这段时间步衣和宁馨儿的主要吃食都来源于八亩地。
  事实证明,他得亏没卖地,否则就麻烦了。
  不过,耕田那是真苦啊。
  哪怕不用看,步衣也知道自己的脚上、手上都是老茧,他不止一次磨出血、不止一次痛得想要放弃。
  ‘耕田太苦了,老子干脆放弃算了,直接揭竿而起造个反,成则称皇做祖,败也能享受一番荣华富贵,那多痛快啊!’
  可惜,他很快就放弃了这个妄念。
  农耕时代最重要的是什么?耕田啊!
  你连耕田都不会,怎么了解民生、怎么了解庄稼汉?真当戏文里说的,耍个嘴炮、收几个贤臣,就能够造反?
  没那个说法。
  农民是古代最不起眼的职业,同时也是最重要的职业,历代王侯都是先得农民之心,后得王侯霸业。
  步衣心中有猛虎,他不甘心只当一名庄稼汉,那就先从当最厉害的庄稼汉开始。
  一路走来,步衣偶尔会遇到几个往田里走的同村人,这些人无一例外都会主动跟他打招呼。
  “步三郎,早饭吃了吗?”
  “三郎啊,好一阵子没见着,你有空一定要来我家坐坐。”
  “咦,这不是步衣大哥嘛,有事您吩咐,小弟一定帮忙。”
  林林总总,不一而是。
  步衣总是含笑应答,无论是谁,他都会给予对方足够的尊重,这也让旁人更加信服。
  现如今的步衣,大大小小算个名人。
  歩家村谁种地最厉害?步家三郎。
  和隔壁村的人抢水,年轻人相扑的第一名是谁?歩家三郎。
  那个长着一对冷霜眉,雪白眉毛无论何时都是洁白无瑕的后生是谁?那肯定是歩家三郎。
  十里八乡都知道歩家村出了一个年轻有为的后生,其名步衣、步三郎,假若有人仔细一想,定会发现这是养望之举。
  耕田厉害,那是步衣在使用后世的科学沥肥法;相扑厉害,那是步衣有搏击底子;冷霜眉欺雪傲冰,那是他一直注意保持白眉的干净……
  没错,一切都是刻意为之。
  步衣是布衣,但他不会永远是布衣,一切都是未雨绸缪。
  走入田间,一片绿油油的玉米秧苗映入眼帘。
  秧苗仅仅冒出头,步衣挽起袖子、裤腿,小心翼翼地在里面穿行,然后除草、松土、施肥……
  天上的太阳火辣辣,只差晒脱皮,但步衣没有感到一丝苦,反而心里充满喜悦。
  “亲手种下种子,亲眼看着庄稼长起来,亲自收获耕种的果实,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欢乐的事呢?”
  他一开始是拒绝的,心里只想着咬咬牙挺过这段难熬的时间,后来苦着苦着就习惯。直到他第一次收获劳动成果,那是两亩玉米,他开始享受其中。
  “啦~~啦~~”
  步衣哼着曲儿,对着秧苗说道:“宝贝们,快快长大,你们可是好东西啊!”
  能填饱肚子,能救命,那当然是好东西。
  这是一个敬爱土地的男人。
  可是,你从远处看去,左瞧右瞧他就是一个泥腿子,仿佛没有一丝出彩的地方。
  殊不知,这是步衣刻意为之。
  来到一个地方就要融入这个地方,步衣在一年前思索过一个问题:刘有财的事情解决了,他接下来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没钱?没权?都不是。
  是人设!
  一年前,他是来自后世文明社会的灵魂,精神面貌与这个农耕时代格格不入,这是最大的问题。
  他很想诵一句“论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但装逼一时爽,事后火葬场。
  说,你背后的反贼是谁?居然还想分天下。
  说,你是不是想造反?哟,你敢不回答,那肯定是默认了。来人啊,将这个反贼押解回京,老爷头上乌纱帽想必能够升一升。
  ……
  领先半步是天才,领先一步是疯子,领先三步、四步、五步那就是妖孽,按照封建社会的祖宗理法,妖孽都要被泼黑狗血、浸猪笼来驱邪。
  不过,一年的时间已经让步衣彻底融入这个时代,他,就是大晋王朝的子民。
  当然了,是心里偷偷藏着反意的那种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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