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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看书 / 我是金角大王 / 第十三章 大圣 下

第十三章 大圣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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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哈哈哈,”叶风仰头大笑了几声,“就我这种无名的妖怪,无论是天庭还是佛界,都不会入他们的法眼,他们都不屑于找我的麻烦。”
  “你要不要喝点泉水,吃点野果,我去帮你采点过来。”五百年了,就这一个姿势,都不知道他是怎么熬过来的,叶风的同情心泛滥起来。
  “好啊,好啊。”孙悟空大喜,可转念一想,又皱着眉头说道:“别,还是算了,我倒也不饿,你们在这里陪老孙说说话,老孙就多承你情了。”
  “也好,”叶风找了块石头坐了下来,“让我的同伴去帮你采点。”
  “不必了,多承你两位好意,这山上也没什么好果子,还是别费事了。”孙悟空咽了咽口水,摇摇头,态度异常坚定。
  明明很馋得样子,确又不吃,叶风感到很是诧异。
  “你倒是与其它的妖怪不同,等俺老孙出去之后,咱们倒是可以交交。”孙悟空对叶风有了一些好感,从眼神中他看得出来,叶风对他是真正的同情。
  “有什么不同?大家都是妖怪,还有能什么分别?”叶风听着孙悟空的语气中,对妖怪好像有些偏见,便奇怪的问道。
  “妖怪嘛,呵呵。”孙悟空看看叶风,没继续往下说。
  在孙悟空的眼神和语气中,叶风忽然明白过来,在他的内心压根是瞧不起妖怪的。
  叶风暗暗的点了点头,这就对了,这才能解释西游记中的诸多疑点,在花果山的时期,孙悟空等一共是七个结拜弟兄的。
  以牛魔王这些人的法力来看,如果这七兄弟真的联合起来,也够天庭头疼的,可事实上,到了真正和天庭开战的时候,那六个结拜的兄弟根本不着面。
  花果山打了胜仗,这帮弟兄又都厚着脸皮来喝庆功酒,再打起来,兄弟们又迅速闪人了。
  当时叶风就在想,这都是什么塑料兄弟的感情啊!
  可到了现在,叶风终于知道,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就在孙悟空自己身上,他太傲了,压根就没拿那些妖怪当作过兄弟。
  一旦天庭招安,他立刻就会划清界限,舍弃众妖而去,在天宫的日子,他交往的也都是各路神仙,从没去探望过自己结交的那些妖怪。
  他虽然从从妖怪中走来,却痛恨自己的出身,时时的想与自己的过去决裂。
  所以他面对西方路上的妖怪毫不容情,所以六耳猕猴必须死,这代表着他要彻底摆脱自己不光彩的过去。
  可这样的孙悟空真的快乐吗?
  “大圣,妖怪和神仙有什么不同?”叶风淡然说道,“善恶之念,存乎一心,为善即是神仙,做恶即为妖怪,以大圣的胸怀,还会纠缠于这些微末小事吗?”
  孙大圣诧异的打量着叶风,他发现这只妖怪虽然面目狰狞,可神态坦然,一双眸子分外的明亮,闪耀着自信的光芒。
  “你这位金角大王,究竟是什么来历?”孙悟空若有所思地问道。
  叶风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只是笑道:“他日大圣出此困境,希望来我平顶山一叙,由我作东,咱们可以喝酒论道,谈他个七天七夜。”
  “可我现在压在此山之下已经五百年了,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出去?”孙悟空黯然说道,他突然灵机一动,“兄弟,你能否帮我把山上的金字压贴帮我揭了,我出去之后必有重谢。”
  叶风摇了摇头,现在自己的基础太差,还是埋头发展的时期,最好低调一些,不能同时开罪天庭和佛界。
  “现在大圣灾难未满,还不是出山的时候,不过大圣莫慌,据我推测,两年之内,必有人前来解救大圣,不过......”叶风没有往下再说。
  现在提醒他防着唐僧的紧箍咒,也有些为时过早。
  “再有两年?”孙悟空欣喜若狂,要真如这个妖怪所说,苦日子总算是有盼头了。
  “我敢保证,最多两年,大圣一定能脱身。”叶风坚定的说道。
  “若老孙真的出了牢笼,我必到平顶山来拜访兄弟。”悟空高兴得合不拢嘴。
  叶风点点头,站起身来,“一言为定,以后咱们还会有见面之日,今天我还有要事,改日闲暇的时候,我再来看望大圣。”
  虽然还是动弹不得,但现在悟空心情格外舒畅,向叶风点点头,“兄弟慢走,就恕俺老孙不能远送了,闲得时候常来和老孙说说话。”
  叶风拱手告别,转身走了两步,又实在忍不住心中的疑惑,回过头来走到悟空的身边,悄悄地问道:“大圣,问你个私人的事儿行不?”
  “咱们兄弟之间还有什么客气的,随便问。”悟空爽快地说道。
  叶风回头看看狐阿娇,见她已近走的远了一些,叶风低声问道:“你现在这个状态,平时的内急怎么解决啊?”
  这个问题叶风当年看西游记的时候就经常在思考,一直以来也没有答案,现在见到本尊了,更是如鲠在喉,不问不快。
  “咳,”悟空咽了口唾沫,皱着眉头低声说道:“也就是你那同伴走远了我才好说,为什么我不让你们去摘野果?就怕这个,野果是能解解馋,可是吃进去容易,排出来难啊,只能这样就地解决了。”
  “这么多年怎么熬过来的。”叶风打了个寒战,摇摇头。
  “所以这五百年来,我只吃铁丸,喝铜汁,把它们煅入我的筋骨,也就剩不下残渣废水。”
  “等你出来,我一定请你大餐一顿。”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
  长安城已经就在眼前,叶风和狐阿娇两人按落云头。
  狐阿娇忽然问道:“你有没有带些金银细软一类的?”
  叶风道:“没有,怎么了?”
  “我也没带,你这人出门怎么不带钱啊?”狐阿娇跺脚道。
  叶风笑道:“带钱做什么?”
  “一会儿买了东西怎么办?”狐阿娇白了叶风一眼道,“用你头上的金角付账啊?”
  叶风笑了起来,对狐阿娇道:“你要真舍得把我这只角割下来,我就舍得把它送给你。”
  狐阿娇脸一下子红了起来,轻轻地打了叶风一下,说道:“臭美,谁稀罕你那只角,难看死了。”
  叶风呵呵而笑,他忽然产生了一个想法,以后自己要送女朋友定情物,就送自己头上的这只角,不仅是十足真金,而且造型独特美观大方。
  什么项链戒指一类的,无论从价值上还是从意义上讲,和自己的金角一比,简直弱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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