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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看书 / 我于诸天全无敌 / 第十章燕十三

第十章燕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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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吞日开路,群妖辟易。
  下午两三点。
  宁无缺身骑大黄狗,跨越山和大海,终于踏入郭北县的城门。
  守门的衙役们,望着这一对妖气滔天的主仆,个个瑟瑟发抖。
  举头望日。
  视若不见。
  许是知晓他们是妖魔,根本没有收取入城费的意思。
  没办法。
  就是这么识时务。
  悦来客栈。
  作为大周皇朝最早的全国连锁经营式旅店,服务非常周到。
  特别是礼貌大方的老板
  看一眼就知道:宁无缺胯下的金毛大狗实力强大,不容小觑。
  特意嘱咐店小二:将天字第一号上房收拾好。
  只有这等装饰华丽的房间,才能配得上尊贵的客人。
  另外再赠送三十斤酱牛肉。
  必须让贵客吃的满意。
  如果不满意,那就等死吧!
  “胖老板,不知道住房是怎么收费的?”宁无缺问得小心翼翼。
  金华府距离嵩阳府足有十万里。
  万里迢迢。
  自己手里的钱,恐怕不够用。
  必须理性消费
  节制节制再节制,容不得浪费。
  “钱?谈钱伤感情!只要宁公子和龙…龙哥吃好,喝好,住的舒服,我就很开心了。”
  “不要钱,倒贴我都愿意!”
  三百斤重的胖老板,吃力的用手巾,擦拭着额头莫须有的虚汗。
  一脸讨好,谄媚的模样。
  特别是望见龙吞日后,更是卑微低贱的紧。
  似乎在他手里吃过亏。
  “阿狗,没想到你在郭北县名气不小,居然认识胖老板这等慷慨大方的朋友。”宁无缺开心的拍了拍金毛狗头。
  他一眼就看得出来。
  这个胖老板,肯定认识龙吞日这老狗。
  只是没料到。
  龙吞日交游广阔,居然已经解锁了刷脸功能,住店吃饭都不要钱。
  看来小金库不需要再牺牲了。
  这很棒!
  宁无缺很满意。
  却不知,一旁的胖老板在心底暗骂:
  “狗日的,这个宁公子是从哪里来的?居然降伏了龙吞天这头大妖。”
  “只希望他们两个住几天就离开,否则客栈迟早倒闭。”
  ……
  龙吞天进入客栈,顿时引起阵阵惊呼。
  如今妖魔势大。
  尽管各地武者斩妖除魔,庇护一方。
  但效果寥寥无几。
  只能将主战场维持在西域之西,即便是大周皇朝内部,也仅能保全城镇。
  一些零散偏僻的村落,能够迁移就迁移,不能就尽数放弃。
  损失惨重。
  但效果很好。
  人气越是集中,朝廷龙气则威力倍增,总算是将大部分低等妖魔压制了下来。
  能够踏入郭北县的妖兽。
  实力不可能弱于二流。
  普通的妖魔,根本不敢进去县城。
  怕被龙气镇压!
  “这不是龙婆子家的大狗吗?”有本地的居民认出了龙吞天的来历。
  “我记得去年冬天,这大狗被一个髯须剑客打伤,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我还以为死了呢。”
  “对,就是一个髯须剑客。好像叫燕赤霞什么的,神神叨叨的,现在住在城外的兰若寺。”
  “兰若寺不是闹鬼吗?”众人惊讶莫名。
  七年前。
  兰若寺被妖魔攻破,寺中沙弥和尚死的一个不剩。
  从此以后。
  便渐渐有了闹鬼的传闻,往来的商旅,无不遭其毒手。
  死伤无数。
  渐渐的就不来了,县城也落寞下来,生活更困难了。
  但老乡们没有忘了我啊!
  龙吞日摇头晃脑,一脸唏嘘:当年我也曾牛哔过。
  县令见了都得叫龙哥。
  睡觉睡到脚抽筋。
  肚子饿了,想去谁家吃饭,就去谁家吃饭。
  吃饱了。
  还得送上新鲜水果漱口。
  这样“男耕女织”的幸福生活,被一个外来的蛮横道士打破了。
  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多好。
  偏偏他就要当大侠,要弘扬正义,把自己赶出县城,成了一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快乐的时光,一去不复返。
  现在
  他又成了别人的坐骑,成为被剥削的阶级。
  三十年河东。
  三十年河西。
  果真是天道好轮回,可我龙吞天不服!
  得想办法脱离这个狗日的。
  龙吞天的目光,紧盯着宁无缺俏皮的大屁股,不由得吞了一大口口水。
  又大又圆!
  真想咬一口。
  到现在无力反抗,还是跟着这狗日的享受吧。
  吃饭。
  睡觉。
  第二天,七月十九。天气晴朗。
  日上三竿。
  微风正好。
  宁无缺走出豪华贵宾双人间,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有些饿了。
  “店小二,给我上五十斤酱牛肉!在上三坛青梅酒。记得多放糖!”
  “好的。”店小二机械的回答道。
  昨天吃的三十斤有些少,一点都不饱。
  毕竟已经是一流高手了。
  饭量见长也是应该的,古代记载有武者日啖一牛,或许不是神话。
  或许是起的太早,
  宁无缺精神不集中,总是胡思乱想。
  “店小二!店小二!给我滚过来!”
  很是霸道的声音。
  店小二心中暗暗叫苦,特么的又来了一个大爷。
  若是一会儿动起手来,我是用毛巾勒死他,还是举起板凳砸死他?
  这个问题有些难。
  想了许久。
  店小二露出微笑:千万别打脸,这年头挣钱的工作不好找。
  客栈门口。
  一位身材硕长,样貌清秀的年轻人,笔直的站立着。
  大概二十七八岁。
  面色白皙,
  不,
  应该说惨白更贴切。
  一身青黑色的长袍,把整个身子都遮挡住。
  煞气四溢。
  一股嗖嗖的冷空气,横扫客栈内外。
  气温骤降。
  打眼望去,年轻人的背后,背着块一人高的长条形的石头。
  “看起来,有点像是墓碑啊。”宁无缺有些好奇。
  但他知道:好奇害死猫。
  一会儿这个年轻人,一定把墓碑放在客栈门口,到时候大声叫出仇敌的姓名,跟对方决一死战。
  有死无生!
  果然。
  年轻人轻轻一按,巨大的墓碑便从身后来到身前。
  正面写着五个铁钩银划的大字。
  “燕十三之墓!”
  墓碑上的字,仿佛曾被浸入血水一般,鲜红欲滴,血浪滔天。
  燕十三手一松,墓碑轰然落地。
  砰!
  客栈门口的青石板,碎了一地。
  胖老板的脸都变黑了。
  燕十三冷冰冰的眼睛,环视众人。
  最终停留在店小二的面前。
  从怀里掏出一打泛黄的白纸,上面描绘着一张精细的半身像。
  栩栩如生,堪比冷军画的写实油画。
  仿佛用照相机拍下来的。
  至于画像的主角,是一个男人,一个手持长剑,傲立寒梅的翩翩贵公子。
  眼神淡然。
  似乎看不上这世上的一切,遗世而独立。
  江湖中的人,称呼他为神剑山庄的三少爷:谢晓峰!
  燕十三举起画像。
  问道:“店小二,见过这个人吗?”
  店小二摇头。
  见过也说没见过,根本不敢承认。
  “如果有他的消息,赏金千两!去,把这张画像,贴在大堂正中!”
  “真…真的给一千两?”
  “有确切消息,一万两我也出的起。”燕十三就快要死了,钱?他有的是!
  “三个月前,他曾路过这里,但第二天就走了,我也不知道去了那里。”
  “你可以去问问城西边的乞丐,他们曾经打过他,觉得他抢了自家的生意。”
  店小二说话喘着粗气,最终结结巴巴的说完了。
  眼睛里,闪烁着金灿灿的光芒。
  “去把那群乞丐找来!我就在这里等你,赶逃跑,我就屠了这座客栈。”燕十三的声音,冷的就像是锋利的寒冰。
  他向来说到做到。
  从不撒谎。
  躲在一旁的胖老板,脸色彻底绿了。
  死店小二,就你特么多事!
  以前还觉得你听话乖巧,原来是错觉。
  他发誓:等这个怪人走了,就把店小二买去暗窑子,当兔儿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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