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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吞日开路,群妖辟易。
下午两三点。
宁无缺身骑大黄狗,跨越山和大海,终于踏入郭北县的城门。
守门的衙役们,望着这一对妖气滔天的主仆,个个瑟瑟发抖。
举头望日。
视若不见。
许是知晓他们是妖魔,根本没有收取入城费的意思。
没办法。
就是这么识时务。
悦来客栈。
作为大周皇朝最早的全国连锁经营式旅店,服务非常周到。
特别是礼貌大方的老板
看一眼就知道:宁无缺胯下的金毛大狗实力强大,不容小觑。
特意嘱咐店小二:将天字第一号上房收拾好。
只有这等装饰华丽的房间,才能配得上尊贵的客人。
另外再赠送三十斤酱牛肉。
必须让贵客吃的满意。
如果不满意,那就等死吧!
“胖老板,不知道住房是怎么收费的?”宁无缺问得小心翼翼。
金华府距离嵩阳府足有十万里。
万里迢迢。
自己手里的钱,恐怕不够用。
必须理性消费
节制节制再节制,容不得浪费。
“钱?谈钱伤感情!只要宁公子和龙…龙哥吃好,喝好,住的舒服,我就很开心了。”
“不要钱,倒贴我都愿意!”
三百斤重的胖老板,吃力的用手巾,擦拭着额头莫须有的虚汗。
一脸讨好,谄媚的模样。
特别是望见龙吞日后,更是卑微低贱的紧。
似乎在他手里吃过亏。
“阿狗,没想到你在郭北县名气不小,居然认识胖老板这等慷慨大方的朋友。”宁无缺开心的拍了拍金毛狗头。
他一眼就看得出来。
这个胖老板,肯定认识龙吞日这老狗。
只是没料到。
龙吞日交游广阔,居然已经解锁了刷脸功能,住店吃饭都不要钱。
看来小金库不需要再牺牲了。
这很棒!
宁无缺很满意。
却不知,一旁的胖老板在心底暗骂:
“狗日的,这个宁公子是从哪里来的?居然降伏了龙吞天这头大妖。”
“只希望他们两个住几天就离开,否则客栈迟早倒闭。”
……
龙吞天进入客栈,顿时引起阵阵惊呼。
如今妖魔势大。
尽管各地武者斩妖除魔,庇护一方。
但效果寥寥无几。
只能将主战场维持在西域之西,即便是大周皇朝内部,也仅能保全城镇。
一些零散偏僻的村落,能够迁移就迁移,不能就尽数放弃。
损失惨重。
但效果很好。
人气越是集中,朝廷龙气则威力倍增,总算是将大部分低等妖魔压制了下来。
能够踏入郭北县的妖兽。
实力不可能弱于二流。
普通的妖魔,根本不敢进去县城。
怕被龙气镇压!
“这不是龙婆子家的大狗吗?”有本地的居民认出了龙吞天的来历。
“我记得去年冬天,这大狗被一个髯须剑客打伤,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我还以为死了呢。”
“对,就是一个髯须剑客。好像叫燕赤霞什么的,神神叨叨的,现在住在城外的兰若寺。”
“兰若寺不是闹鬼吗?”众人惊讶莫名。
七年前。
兰若寺被妖魔攻破,寺中沙弥和尚死的一个不剩。
从此以后。
便渐渐有了闹鬼的传闻,往来的商旅,无不遭其毒手。
死伤无数。
渐渐的就不来了,县城也落寞下来,生活更困难了。
但老乡们没有忘了我啊!
龙吞日摇头晃脑,一脸唏嘘:当年我也曾牛哔过。
县令见了都得叫龙哥。
睡觉睡到脚抽筋。
肚子饿了,想去谁家吃饭,就去谁家吃饭。
吃饱了。
还得送上新鲜水果漱口。
这样“男耕女织”的幸福生活,被一个外来的蛮横道士打破了。
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多好。
偏偏他就要当大侠,要弘扬正义,把自己赶出县城,成了一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快乐的时光,一去不复返。
现在
他又成了别人的坐骑,成为被剥削的阶级。
三十年河东。
三十年河西。
果真是天道好轮回,可我龙吞天不服!
得想办法脱离这个狗日的。
龙吞天的目光,紧盯着宁无缺俏皮的大屁股,不由得吞了一大口口水。
又大又圆!
真想咬一口。
到现在无力反抗,还是跟着这狗日的享受吧。
吃饭。
睡觉。
第二天,七月十九。天气晴朗。
日上三竿。
微风正好。
宁无缺走出豪华贵宾双人间,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有些饿了。
“店小二,给我上五十斤酱牛肉!在上三坛青梅酒。记得多放糖!”
“好的。”店小二机械的回答道。
昨天吃的三十斤有些少,一点都不饱。
毕竟已经是一流高手了。
饭量见长也是应该的,古代记载有武者日啖一牛,或许不是神话。
或许是起的太早,
宁无缺精神不集中,总是胡思乱想。
“店小二!店小二!给我滚过来!”
很是霸道的声音。
店小二心中暗暗叫苦,特么的又来了一个大爷。
若是一会儿动起手来,我是用毛巾勒死他,还是举起板凳砸死他?
这个问题有些难。
想了许久。
店小二露出微笑:千万别打脸,这年头挣钱的工作不好找。
客栈门口。
一位身材硕长,样貌清秀的年轻人,笔直的站立着。
大概二十七八岁。
面色白皙,
不,
应该说惨白更贴切。
一身青黑色的长袍,把整个身子都遮挡住。
煞气四溢。
一股嗖嗖的冷空气,横扫客栈内外。
气温骤降。
打眼望去,年轻人的背后,背着块一人高的长条形的石头。
“看起来,有点像是墓碑啊。”宁无缺有些好奇。
但他知道:好奇害死猫。
一会儿这个年轻人,一定把墓碑放在客栈门口,到时候大声叫出仇敌的姓名,跟对方决一死战。
有死无生!
果然。
年轻人轻轻一按,巨大的墓碑便从身后来到身前。
正面写着五个铁钩银划的大字。
“燕十三之墓!”
墓碑上的字,仿佛曾被浸入血水一般,鲜红欲滴,血浪滔天。
燕十三手一松,墓碑轰然落地。
砰!
客栈门口的青石板,碎了一地。
胖老板的脸都变黑了。
燕十三冷冰冰的眼睛,环视众人。
最终停留在店小二的面前。
从怀里掏出一打泛黄的白纸,上面描绘着一张精细的半身像。
栩栩如生,堪比冷军画的写实油画。
仿佛用照相机拍下来的。
至于画像的主角,是一个男人,一个手持长剑,傲立寒梅的翩翩贵公子。
眼神淡然。
似乎看不上这世上的一切,遗世而独立。
江湖中的人,称呼他为神剑山庄的三少爷:谢晓峰!
燕十三举起画像。
问道:“店小二,见过这个人吗?”
店小二摇头。
见过也说没见过,根本不敢承认。
“如果有他的消息,赏金千两!去,把这张画像,贴在大堂正中!”
“真…真的给一千两?”
“有确切消息,一万两我也出的起。”燕十三就快要死了,钱?他有的是!
“三个月前,他曾路过这里,但第二天就走了,我也不知道去了那里。”
“你可以去问问城西边的乞丐,他们曾经打过他,觉得他抢了自家的生意。”
店小二说话喘着粗气,最终结结巴巴的说完了。
眼睛里,闪烁着金灿灿的光芒。
“去把那群乞丐找来!我就在这里等你,赶逃跑,我就屠了这座客栈。”燕十三的声音,冷的就像是锋利的寒冰。
他向来说到做到。
从不撒谎。
躲在一旁的胖老板,脸色彻底绿了。
死店小二,就你特么多事!
以前还觉得你听话乖巧,原来是错觉。
他发誓:等这个怪人走了,就把店小二买去暗窑子,当兔儿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