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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林野要雪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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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清晨
  拉塞尔醒的很早,两个月的时间,从来没有像这次一样睡的舒服。
  往日它睡觉总是担心是否会被袭击,担惊受怕。
  为了安全,他没法完全入睡,每隔一段时间得睁眼警戒下四周。
  而这次,让他一觉直接睡到了天大亮。
  醒来之后,没有了饥饿感,没有了虚弱感,体力恢复了大半。
  一夜时间,仅仅因为吃掉一只黑斑羚。
  他就从垂死的边缘恢复了过来,不得不赞叹狮子的强大体格。
  他知道,这都是自己周围的两只生物带来的。
  感受着自己的力量的回归,拉塞尔站起身来想大吼一声,可是一想到这位还有两位大佬,他克制住了自己的兴奋。
  捕猎!这是他现在唯一的想法。
  他需要用一只猎物,来证明现在的自己依然是草原上的霸主。
  按照雄狮的习性,头一天晚上刚吃过,是绝对不会去想捕猎的。
  可见见识到林野的恐怖战斗力,让他重新定义了自己活着的意义。
  美味的食物,醉生梦死,睡到天昏地暗已经不是他的追求。
  想强大起来,先从最基本的捕猎入手。
  站起身来,小心翼翼的走出草丛之后,他便开始寻找今天的猎物。
  林野在拉塞尔跑出去的一瞬间就睁开了眼睛,随后看向凯琳娜,对方也醒了。
  互相对视一眼,他来到凯琳娜旁边,在她耳边蹭了蹭,传达了自己要去捕猎的想法。
  得到凯琳娜的肯定后,他便直接跳下树,跟随者拉塞尔路线走了出去。
  凯琳娜望着林野的背影,双目开始变得深邃,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两个月的时间,拉塞尔虽然不敢自称优秀猎手,但也算是积累了丰富的捕猎经验。
  再加上现在体力不再成为他的困扰,让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
  转悠了半天,拉塞尔终于找到了自己今天的目标。
  在他的思想里,凯琳娜,林野,和他所需要的食肉量会很大,至少得一只中型动物。
  而眼前这只疣猪则看起来很合适。
  非洲疣猪体重50-150公斤,体长最大1.5米,身高最大0.85米。
  而拉塞尔眼前这只是只成年的公疣猪,体型看起来很健壮,应该有一百公斤以上,足够他们三个吃了。
  非洲疣猪是高度群居的动物。
  它们经常会组成一个小型家庭团队,通常由一或多头的雌性疣猪和它们的幼猪所组成。
  单独的成年雄性疣猪有时候也会加入这一群野猪之中,这一点和狮群较为相似。
  这只公疣猪明显没有找到合适的族群,它落单了。
  时速只有五十多公里的疣猪远远比不上狮子所能达到七十公里的速度。
  普通母狮基本上无法单独捕猎一只成年的公疣猪,它们经常会被疣猪顶翻,后者借机跑掉。
  但是拉塞尔可是一只成年的雄狮,在力量上,他有绝对把握压制住眼前的疣猪。
  借着草丛和灌木隐藏自己的身形,这是他跟猎豹学的。
  他开始向这只正在吃早餐的疣猪靠近。
  疣猪的眼睛长在脸的上边,所以视力非常好。
  拉塞尔明显熟悉对方的习性,尽力的在隐藏自己的身形,转移到它的视野盲区,拉近两者之间的距离。
  二十米!
  十米!
  八米!
  六米!
  潜伏很顺利,长草原的草很高,这给了他完美的潜伏环境。
  他摸到了自己最理想的进攻位置。
  而疣猪此时居然还没有发现。
  远处的树上,林野观望着正在接近尤竹德拉塞尔啧啧称奇。
  “看来这狮子,经历过长时间的饥饿,确实学到不少东西啊!
  就这份潜伏技术,我指定做不到。”
  而远处的拉塞尔达到自己理想位置后,眼神犹如利箭一般。
  望着近在咫尺的疣猪,他丝毫不犹豫,立马暴起,直接扑向疣猪。
  这时这头疣猪才反应过来,心中大骂妈卖批,扭头就跑。
  可速度已经起来的拉塞尔那会让到嘴的鸭子飞走。
  不到五秒钟,疣猪已经被拉塞尔压在身下。
  拉塞尔这一次的潜伏捕猎,绝对称得上是教科书式的猎杀。
  完美利用周围环境,抓住对方视野盲区,几乎就潜伏到疣猪的身边。
  完成了这一次捕猎行动。
  疣猪剧烈的挣扎,可是拉塞尔的爪子牢牢的刺进他的血肉里。
  巨大的力量让疣猪根本无法挣脱拉塞尔的束缚。
  控制住疣猪之后,拉塞尔当即一口咬在疣猪的颈部,将其喉咙咬断。
  疣猪,卒!
  感受到这只疣猪已经死亡。
  拉塞尔松开狮口,胸口剧烈起伏,不知道是因为劳累还是激动。
  站着鲜血的嘴喘着粗气,连周围的草丛都跟着他的气息在摇曳。
  “吼嗷!!”
  “吼嗷!”
  拉塞尔不住扬天大吼,把这两个月遭受的委屈全部释放了。
  旁边的林野也被他的叫声给震撼了。
  他从吼声里听出了心酸,听出了渴望,听出了不屈,听出了希望!
  林野望着已经停止吼叫的拉塞尔,眼神复杂的想到:“这只孤独的狮子,看来之前受过不少磨难啊!到如今才释放出来。”
  “如果当初凯琳娜不接纳我,就算有小辅助的帮助,先不谈活不活的下去,就算活下去,我估计也不会比拉塞尔的遭遇好。”
  如果之前只是想把对方当成打手,呼来喝去。
  那么此时,林野决定真正的接纳这只狮子,把他当成自己的兄弟。
  孤独何等的恐怖,他最清楚不过。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前世孤独了一生的林野,这一世不希望自己周围的人在孤独下去。
  况且这狮子,性格确实不错,除了凯琳娜和两个小奶豹,多一个大狮子和自己搭伴儿,也挺好的。
  另一边。
  从往日的回忆里走出来的拉塞尔心情十分激动。
  这只成年疣猪,这是他从出生以来,自己捕杀的最大的猎物。
  从前这种事情,只会发生在那些母狮身上,或者老父亲身上。
  而今天,自己也完成了这一伟大壮举。
  稍微休息了一会儿,拉塞尔便一脸自豪的叼着疣猪的脖子拖着往回走。
  眼见拉塞尔已经完成自己的捕猎,林野心中不住点头。
  论捕猎经验来说,自己确实比这只傻狮子逊色太多。
  但回头一想,哥现在还需要屁的捕猎技巧,凶残的硬钢就完事儿了。
  从前想学习捕猎技巧的心思,在此刻也烟消云散。
  望着正在向自己走过来的拉塞尔,他也不再隐藏,从一棵树上跳了下来。
  拉塞尔心情飞扬,正在幻想自己的未来。
  倒是被林野的突然出现吓了一跳。
  定眼一看是自己的老大,连忙拖着猎物将其送到林野面前,在他面前转来转去,似乎是在邀功。
  看着拉塞尔的举动,林野也不禁心中一笑,果然是个耍宝狮。
  没有理会耍宝的拉塞尔,对方虽然捕猎完成了,他的可还没完成呢!
  第一次捕猎角马的狼狈让林野很不爽。
  力量没控制好,一跳过头,直接闪现进塔,差点被围杀。
  咬合力太小,猎物是被自己拍倒,然后卡住呼吸生生憋死的。
  后来还被角马群追的如同丧家之虎似的。
  最后收获战利品是勉强拖走的,最关键特么还迷了路。
  往事不堪回首啊!
  o(╥﹏╥)o!
  安抚了一下还在瞎转悠的拉塞尔。
  示意让对方跟上自己,便带头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角马群!这角马群是他今天顺路过来发现的,记住了位置。
  在那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曾经,你们让我狼狈不堪,今日,我让你们生死不安!
  林野从来不觉的这是自己的报复心理。
  他只是想一雪前耻,仅此而已。
  他今天选择的不再是一只小角马。
  从长度来看,有一米五左右,身高大约有一米,这是一只快要成年的角马,个头够大!
  足够他完成自己雪耻的心愿了。
  拉塞尔跟在自己老大后面,看着自己老大居然选择角马群,也是吓了一跳。
  对于从小见惯了角马的拉塞尔来说,这种生物虽然是他们的食物,但那也得靠团体合作,分割战场,才能将落单的杀掉。
  狮子对于角马的压制力,使其很难思考反抗问题,只能选择逃命,在狮群不断地分割下,隔离出一只落单的角马,它便会成为狮子们的食物。
  但是千万要注意的是。
  在旱季来临季节里,面对迁徙的角马群,哪怕雄狮也得小心翼翼。
  那个时候角马群可就不是十只,二十只的数量了。
  在食不裹腹的旱季,角马会自觉地组合成几十万只,甚至上百万只的大团体,团结在一起,长途奔袭,寻找新的草场。
  一旦遭受到攻击激起了角马群的攻击性,它们便会快速奔跑把狮子围起来。
  完成合围后,便会有强壮的雄性角马开始像狮子发起进攻。
  拉塞尔的曾经的狮群,就有一只母狮在角马迁徙过程中,没来得及在角马完成合围之前跑出去,陷入其包围,被顶飞之后被撞来撞去,最后生生被踩死了。
  这可是他亲眼所见。
  迁徙中的角马群危险性丝毫不亚于非洲野牛群。
  眼前的角马群较为分散,这是角马正常的进食状态。
  来到距离角马群八十米的一片草丛,林野回头看了拉塞尔一眼,轻轻嗷呜了两声,示意拉塞尔动作清点。
  拉塞尔也明白他的意思,拖着疣猪,开始注意自己的移动。
  不一会,他们便来到距离角马群三十米左右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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