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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未婚妻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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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傅,对不起,徒儿今天自作主张把您拉扯进来,还望您能够原谅!”
  将黄粱送去医院,回到武馆后,任平生直接跪倒在地向叶问道歉。
  “你呀,师父又没怪你,你让为师出手,一定有原因,而且师傅相信你不会害我。”
  叶问把任平生拉起,静等他的解答,叶问对任平生这个徒弟还是很信任的。
  “师傅,今天很明显洪镇南最后想要出手,但是他的实力出手必败,他顾及太多了。如果只是打几分钟,他还能坚持,更可能占据上风,但是时间一长,他的体力以及病情,没准会让他死在龙卷风的拳下。我让师傅出手,一是可以挽救一下洪镇南师傅,二是可以宣传我们咏春拳。明天我会发动各家报纸媒体,大炒咏春拳对决西洋拳击,到时候师傅打败龙卷风,我们咏春武馆肯定会名扬香江。”
  叶问听完任平生的话,脑中分析了一下,想想洪镇南和龙卷风如果对上,还真有可能败北。叶问现在虽然不愁吃穿用度了,但是他却希望通过自己的力量,把咏春拳发扬光大。
  “难道你就不害怕师傅败下阵来?”
  叶问好笑的看着自己这位爱徒,发现他比自己还要有信心。
  “师傅是无敌的,我相信师傅一定能够把龙卷风打得屁滚尿流。不过师傅,洋鬼子奸诈的很,而且不讲武德,师傅三天后的背比赛一定要小心。”
  叶问欣慰的点点头,他知道任平生说的十分有道理,毕竟在佛山的时候他已经领略过鬼子的无耻了,对于外国人不会想的那么良善。
  “你了解西洋拳吗?如果可以的话给我讲讲。”
  没有了洪镇南和龙卷风的对决做参考,叶问很希望得到一些拳击方面的知识,毕竟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师父,我还是知道一些关于西洋拳的知识,西洋拳又称作拳击,是一种只用双手的格斗技击,参赛的双方会带上拳套,因为拳击手力量都很大,一拳就能让普通壮年倒下,所以戴上拳击手套可以减缓冲击力,避免打死人。不过即使是这样,拳击场上也时常有拳手丧命,今天的龙卷风我听闻就在拳台上打死过人。同时拳击手的抗打击能力都非常高,不亚于练了铁布衫这样横练功夫的武师。除了以上这些之外,厉害的拳击手的步伐和躲闪也都非常灵敏,平时他们也会针对这些方面去做练习,师傅,要不然我明天用拳击和您切磋一下吧,我以前练过,不过不怎么厉害。”
  任平生最后的话还真不是瞎说,上一世他北漂时,还真在拳馆做过陪练,不过因为一次和拳馆的拳击手起了冲突,所以辞职不干了。
  “好啊!明天我和你切磋一下,看看拳击有多厉害!”
  第二天上午,任平生带着临时购买的拳击手套来到了武馆。听说任平生要和叶问切磋,武馆的其他人都站在了四周,黄粱也偷偷从医院跑了出来,想要看一下二人的比试。
  任平生戴上拳套,原地跳跃了两下,开始举拳和叶问对峙。
  叶问摆开架势,示意任平生先出拳,任平生也没客气,直接一个直拳打向叶问的头部。叶问左手格挡,右手快速出拳,被任平生用蹩脚的穿花蝴蝶步闪躲了过去。叶问眼前一亮,取中路挥拳快速击向任平生,任平生用拳套护住头部,通过快速移动,把叶问双拳带来的伤害化解到最低,尽管他的上身和胳膊有多处淤青,但是战斗力并没有降低,反而利用几次机会加以反击。叶问虽然都化解了下来,但是也不是那么轻松,任平生在这个世界的身体力气很大,所以挥出的拳头很重,每一次叶问都要小心应付才行。
  最终,任平生的防守出现了一次失误,被叶问一掌打在脖子上,宣告了这场比试结束。
  周围的人也大开眼界,尤其是黄粱,感受最深。
  “任师兄,你这个拳击练习了多长时间?”
  任平生看了看脸上淤青的黄粱,微笑着说道:“黄师弟,我只练习了半年左右就放弃了。”
  黄粱睁大了眼睛,惊呼道:“什么?只有半年,那岂不是西洋拳击比咱们华夏武术进步更快?”
  叶问也面露担忧之色,觉得拳击这种易上手的搏击技巧实在是对传统武术威胁巨大。
  任平生看了看叶问和师弟们的神情,微笑道:“师傅,你们都把拳击想的太过厉害了。首先,拳击这种搏击技巧太过吃天赋了,需要练习者本身素质就要高于常人;其次,拳击上限不高,练习者到一定地步就会停滞不前,不像华夏武术,永无止境;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拳击的练习对身体伤害太大,很多拳击手不到四十就会血气枯竭,伤病缠身,不得不选择退出拳坛,更有甚者,不到五十就会寿命走到尽头。”
  叶问也点头认同道:“我们华夏武术源远流长,学习武术首要目的就是强身健体,比如武学宗师三丰真人,传说就活了一百五十余岁。”
  任平生和叶问的话语让黄粱等人彻底放下了心事,开始重新投入到咏春拳的练习中。
  离开武馆回到家中,任平生发现管家关伯正在和一个中年男子聊天,旁边坐着一个漂亮年轻的少女,任平生依稀有些面善。
  “少爷,这是老爷生前的好友杨先生。”关伯笑着介绍道。
  “杨叔叔,您好,欢迎来家里做客,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吩咐。”任平生真诚的说道。
  “你小时候我抱过你,没想到一转眼这么大了,可惜任兄……我这次来是带小女过来认识一下,任兄生前和我定下过婚约。”
  听到该男子的话,任平生十分吃惊,他脑海中依稀记得是有这么一件事。
  他对着眼睛一亮的美女问道:“敢问妹妹芳名?”
  “杨蒙!”少女含羞答道。
  眼前这位美似天仙的美女,让任平生有些恍惚,越看越觉得美。
  “杨叔叔,我不反对这段婚约。我双亲都不在了,全凭您和关伯做主。”
  任平生终于想起眼前的少女是谁了,她就是渣庸笔下小龙女的原型,日后的长城三公主之首夏夢。这简直就是一道送分题,还有什么可考虑的。
  杨父听闻这句话十分高兴,说道:“那就等到你孝期过了之后,你和蒙蒙就结婚。”
  任平生长相俊美,高壮伟岸,他十分满意。看到女儿在一旁含羞带笑,也不反感,当下便做出了决定。
  关伯对夏夢也很满意,微笑道:“少爷,你带杨小姐四处参观一下,我和杨先生还有事情要谈。”
  任平生微微一愣,马上明白过来,伸手邀请道:“杨妹妹,院子里的景色不错,有几盆茶花也十分雅致,我带你去欣赏一下。”
  “嗯!”面色羞赧的杨蒙含羞应了一声,在父亲意味深长的笑容中跟着任平生离开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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