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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做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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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我想把我们组的所有人都带出来,行吗?”
  “可以。”凌华不假思索的回答,不过是带几个人而已,林标还不会因为这些事和她翻脸,只是有点吃味,自己的弟弟怎么有种要成为别人家的弟弟的感觉呢?
  接下来声音截然而止,梁晓明白应该是进入屏蔽区了,她摘下耳机,揉了揉有些发疼的耳朵。
  已经肿的红彤彤的了,她的耳朵脆弱的很,这一弄三四天都别想消下去。
  但现在不是担心这个的时候。
  她拿出钥匙打开抽屉,轻轻的翻开一本破旧的小黑本。
  虽然表皮都有点风化了,可里面的纸张却是新的,只有一小半是干净的未记录一个字的。
  看来暂时是无性命之危了,真是要多谢小铃了。
  梁晓下意识的忽略了是凌华有能力带她出来这个事实,毕竟对她而言小铃才是熟悉的人。
  看了看点,玫优他们估计要回来了,她锁上电脑,把窗帘拉开,外面的光照进来,洒满了整间屋子。
  梁晓选的这间屋子采光极高,她喜欢这种干干净净的感觉。
  她打开窗子,还算温柔的冷风刮在脸上,白楠……到底去哪了呢?
  ………………………………
  中区某高档小区。
  “小姐,少爷我们到了。”白楠先凌华一步下车,替她打开车门,至于凌铃,不好意思,那是谁?与他有关吗?
  不是白楠气量小,不能容人,实在是那小子太气人了。
  他帮凌华处理个文件,到这小子嘴里就是要窃取商业机密,偏偏自己来路不正,狡辩不得,好在凌华不是不明事理的人。
  他给凌华榨杯鲜桃汁,那小子竟然怀疑他要下毒,全倒了!
  奶奶的……
  你倒就倒了,可你竟然不承认,还推到我身上!小子,锅甩的挺溜呀!
  不过凌华还是相信他的,并没有罚他,反倒不轻不重的小责了凌铃几句,还是让他好受了些。
  最最关键的是,我忍你一次,两次,三次,四次,你每次都这么整有意思吗?是当他傻,还是凌华傻呀?
  再一再二不再三,你这都四五六七了!
  白楠真心觉得自己以前眼瞎了,才会在第一次见他的时候觉得这家伙纯良。
  他想,自己或许需要佩副眼镜了,为了自己可悲的视力。
  凌华她们来的并不是他们自己在这的小据点,而是主城最好的裁缝店。
  或许是因为从小接受事物不同,白楠无法理解这种上杆子去找不自在的心理。
  这座小小的裁缝铺就在小区的深处,周围都是树,而在最里面几乎无法相信有人在的地方有一座小小的别墅,那就是裁缝店的所在地。
  一路林深,无法乘车,凌华换下高跟鞋,带着两人前行。
  地上还有星星点点的雪沫,配着粗糙的树干别有一番清新自然。
  隔着老远就能听到从别墅里散出的音乐声,声音很大,越近越明显,都有些震耳朵,听清放的是什么后,白楠嘴角疯狂抽动,魔音洗脑呀!这谁唱的死了都要爱?是想气死原唱吗?
  凌华做事就比较干净利落,她直接拔了音响的电源,这才让几人的耳朵舒服舒服。
  一推开门,白楠就一脚踢在躺在地上,空空荡荡的酒瓶上,差点摔个趔趄。
  一个醉醺醺的,毫无形象的唱着魔音的女人瞥了一眼他们然后晃晃荡荡的从地上爬起来,身上的酒臭味差点熏晕他们。
  但最难受的还数白楠,毕竟人家姐弟两个都有异能,而造成这一后果的罪魁祸首很是习惯。
  凌华把带来的吃的放在桌子上,看着一如既往的邋遢的林巾连眉毛都没动一下,可林巾就是知道她生气了。
  她有些不高兴的撅了噘嘴,像个小孩子一样,“华华~人家刚失恋,你不安慰安慰人家?嘤嘤嘤——”
  说着,就要往凌华那边走,好像是要求个拥抱。
  凌华感觉太阳穴都在跳,一个两个的,都这么邋遢,林巾也是,纪惜也是,上帝晓得这次清醒的时候看见身上的惨烈自己差点没再吓晕过去。
  纪惜一向不爱护自己的身体,她一般一占就是半个月,期间最严重的时候可以一周不洗头,不洗澡,看着自己护理妥当的秀发被蹂躏成那个模样,自己的心都要碎了,更别提既干燥又粗糙的皮肤了,呜呜,我讨厌纪惜!
  失神间,林巾已经靠了过来,不过好在凌华在最后关头推开了她,不然她的衣服就要完。
  凌华有些嫌弃的掏出湿纸巾擦了擦手,一根一根手指的擦,“给你半个小时,我要见到一个干干净净的林小姐。”声音略带愠怒。
  林巾下意识的打了个哆嗦,因为她知道,自己要是再不去收拾收拾自己的话,眼前这个看似平静的女人就能把自己扔进浴缸,因为她不是第一次被这样警告了,那些不堪回首的回忆,咦~惨烈!
  她叫来阿姨收拾屋子,自己则上楼洗洗涮涮,总算有了个下脚的地方,几人也算松了口气。
  也趁着这个空闲,凌华让侍者帮凌铃量下尺寸。
  不知怎么想的,让白楠也跟着做一件。
  一个女孩子的梳洗打扮怎么可能只用半个小时呢?
  他们足足等了两个半小时林巾才慢慢悠悠的下来,当然,其中一定包括她心情不顺故意让他们等着的缘故。
  林巾打扮起来还是不错的,本身的底子就好,也不像凌华会有搞研究到日夜颠倒的情况,她一向是自律到极致的,当然,只是在某些时候,她会在早上七点准时起床,晚上十点按时躺下,但她也会在白天酗酒,遇到喜欢的菜吃到肚子疼也不会停,直到腻了,再也不会吃为止。
  很别扭的一个人,但也很直爽,比如……她前段时间似乎又结束了她的第数不清次恋情,听说对方还是个西洲小帅哥,金发碧眼,据说当初她是想换换口味。
  如果说有的人的前男友能打场篮球,那林巾的前男友都够来场篮球,其余的人接着踢足球,剩下的还能再组几支啦啦队。
  对于对方混乱的恋情凌华没有一点羡慕,同样作为一个优秀的,家世雄厚的有颜有权的女性,凌华的身边人也曾换了一波又一波。
  凌华突然想起个事,自己似乎还是个雏?
  她与那些情人似乎也就是亲亲抱抱,其他时候都是聊天,或是盖着被子纯聊天。
  突然有点尬,自己都要奔三了,再不开荤有些说不过去。
  看来自己应该结婚了,成了家才能多挡些流言蜚语,自己当年的英雄事迹那些富太太可是没忘,自己需要一个合格的结婚对象。
  一想到这,她忽然有些想白楠,出身,样貌都还说的过去,就算季家抗不过林标,可世家出身的在那些人眼里就是比普通人高贵,凌华虽不愿随波逐流,但她不想再一枝独秀了。。
  可惜了,好好的人,怎么就死了呢?
  凌华不无遗憾的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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