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快眼看书 / 我的马赛克女友 / 第37章

第37章

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渴!
  暴乍很渴。
  暴乍很渴,而且脑袋疼。
  暴乍很渴而且脑袋疼而且感觉自己很倒霉。
  “先是老爹变成一条虫,紧接着女友消失得无影无踪……这都是为什么!”
  暴乍的脑袋嗡嗡作响,跳得生疼。他站在空中之鸟奶吧前有一会儿了。
  九月初的太阳热得烤人,滚烫的阳光穿过层层建筑物投射到地面,斑驳陆离的,就像太阳正在这众神遗弃的大地写着情书。
  在斑驳的金色光芒里游动的人们,因为闷热而半眯着眼睛,好似被蜂蜜黏住了一样。他们的上唇掀起,露出牙龈和牙齿。走在这蒸腾的热气中的所有人脸上都带着酷暑难当的古怪表情,仿佛太阳给它的囚徒们戴上了一模一样的面具。
  “这样晴朗的天气可不多见了!”暴乍心想。
  十九年前,也就是抵御天空之子入侵的“穹顶之战”后的第二年,魁都市上空莫名其妙地出现了一大片一大片的“黄色迷雾”,至今也丝毫不见散去。
  这种迷雾往往很大一团,远远看去像一条条黄色巨蟒在空中游动,甚是骇人,“蛇雾”也由此而得名。
  蛇雾往往笼罩在人口众多的大城市上空,自从有了蛇雾,魁都就很难见到今天这样的大太阳了。
  暴乍瞟了一眼空中之鸟奶吧的一楼大堂,里面光线暗淡,其中最显眼的便是正对玻璃大门的那台透明玻璃直梯,它闪着炫目的白光上下运行着,进出的都是穿着打扮怪异之人。
  直梯左边摆着一对鲜绿色颜色的沙发,沙发上坐着一位身穿深红色西装的肥胖中年男人,他眼神呆滞地望着前方的虚空。
  直梯右边一长排粉色沙发上,坐着三个身穿奶白色太空服的青年,他们把头盔摘下来,放在了腿上或屁股旁边的沙发上,全摆出一副疲累不堪的样子。
  “现在才刚刚下午一点,拜访蔡老板也太早了点。”暴乍这么琢磨着,“嗯,这些有钱人啊,总是过着黑白颠倒的生活,这个点儿肯定都在睡午觉呢,他们是如此会享受的一群人。”
  他犹豫了一会儿,走下台阶,用一个透明玻璃质感的手机拍了一张照片,拍下了这家奶吧的门头还有门前的天空之鸟雕塑,顺手发给了联系人“小婊弟”,紧接着编辑文字:
  “骁墨,帮我查查,麻利儿的!”顺手就给表弟发了过去。
  这时,暴乍转头重新望向玻璃门窗,不由得吓了一跳:红衣男人不知什么时候趴在了玻璃门上,正往外睁大眼睛张望。
  做贼心虚的他强行压制住内心的恐惧,漫步来到大门右边的一小片空地,躲开了红衣男人的眼神交流。
  暴乍有点焦急地等待着表弟的回复,不时翻看摆弄着手机,突然心里又是一阵烦躁,恨自己拖延症严重,没有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搞得自己现在如此狼狈。
  空中之鸟奶吧曾经是郜卜卜工作过的地方。之前路过此地时,暴乍听卜卜提过一嘴,她读高中期间也曾在这里兼职过一段时间,具体做什么工作卜卜却未曾吐露过一句,暴乍也就更不得而知了。
  “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朵花……”
  手机铃声响起,暴乍浑身一个哆嗦,慌张地接通了来自表弟的视频邀请。
  “什么鬼!这咋回事?我这手机打买来第一天起就调成了静音模式,怎么突然响起来了?吓老子一跳……”暴乍抱怨道。
  长相稚嫩又帅气的骁墨留着满头小脏辫儿,皮肤白皙,身材秀美颀长。
  他姓“张”名“骁墨”,父母给他起这名字用意明朗,希望儿子将来既骁勇善战、有勇有谋,又能文善墨、洒脱快活。
  他没有辜负父母的期冀,现年十七岁的张骁墨,就已经是国际黑客组织SWAN的元老级成员之一,只不过他父母对此一无所知。
  在他父母眼里完完全全只有一件事——他们优秀帅气的小儿子是个gay。
  “我的铃声带木马,震动静音统统垮!”骁墨一脸的得意。
  “啊呦~我弟能耐了,哥没白疼你。”暴乍嘿嘿傻笑着,“哥刚才让你查的东西……”
  “啊呦~您可快别疼我了!”骁墨打断暴乍,摇晃着手掌瞪大双眼,一副撂挑子的神态。
  “上次哥哥您让我黑进戒备森严的秤砣系统,仅仅为了一个你追了四年都追不到手的小女人,你差点害死你老弟我!”
  “哈哈!没那么严重,你这不好好的嘛!今天就这么点小屁事儿,你要跟哥翻旧账是吗?”
  “啥?小屁事儿?那你自己搞定吧!我还有事,拜拜了您内!”
  “娘们唧唧的!滚吧!”
  “哎呦,我的哥!我告诉你,这家小店咱可真惹不起!”
  “此话怎讲啊?”暴乍窃喜,心想骁墨这兔崽子就是嘴硬,哪里舍得不帮忙。
  “你知道,”骁墨点燃一支烟,言语里透着一丝恐惧,“这家小店的老板是什么人吗?”
  “知道的话,我还问你?”
  “这家名叫空中之鸟的奶吧,可不简单呐!”
  “怎么个不简单?”暴乍认真起来。
  “我查到,这家奶吧除了鲜奶还卖其他货。比如,一些新型迷幻剂钻了法律的空子,掺在这些牛奶里就卖了出去。”
  “还有这种事!胆子不小啊!”
  “那些神秘饮品都有暗号,所有暗号我都拿到手了,你弟我可要奉劝你一句……”
  “哎呀,我又不是来吃奶的!还有什么,你继续说。”
  “那我就放心了,喔!这家奶吧还是一家电影主题公馆,据说店老板为了向库布里克导演致敬,店内装潢布局几乎完全模仿电影《发条橙》开场那家柯罗瓦奶吧……”
  “停停停!你给我打住,别整这些没用的!”
  “它之所以取名叫‘空中之鸟’,就因为门口那件高约五米的金色大鸟雕塑——”
  “这雕塑是鸟?也太抽象了吧!咋没见鸟的翅膀跟爪子呢?”
  “这个金色大鸟的喙和爪子经过简化处理,只能给人模糊的印象,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件雕塑的原型出自罗马尼亚雕塑家康斯坦丁·布朗库西之手,而布朗库西的很多重要作品之前都收藏在位于威尼斯的佩吉·古根海姆博物馆——”
  “什么意思?”暴乍迅速翻看着骁墨发来的艺术品照片,边看边说道。
  “意思就是,这些令人神魂颠倒的艺术品在天空之子入侵地球后,就被某世外高人高价购买收藏了去,十多年不见踪影,现在却明目张胆地摆在这家不起眼的小店里。你说,这家店的老板他背景得有多深?”
  “现在人们哪里还欣赏得了什么艺术品,娱乐至死的年头喽!”暴乍故意岔开话题,心中思索着自己的计划如何继续往下实施。
  “那又怎样,要死就一起死呗!不过,死之前呢,老弟有个小愿望——”
  “有屁快放!说,想要啥礼物?”
  每次帮完暴乍一个忙,骁墨都会以“愿望”的形式暗示他想要的“酬劳”。
  “哥,这雕塑我喜欢,有我们黑客的气质,哈哈!你看那大理石底座上刻着啥,‘levol,quelbonheur!’意思是‘飞翔,多么快乐!’而且,哥你看你快看啊!这大鸟圆溜溜的,也太可爱了吧!人家超级想要!表哥你以后发达了买给我怎么样?”骁墨不由得嘟起小嘴儿撒起了娇。
  “行了行了!关起你的少女心,OK?我挂了哈。”
  “哎呀!快滚吧你个没良心的!以后别说‘我挂了’,太不吉利了!对了,照片里那个红衣男就是这家店的老板,他姓蔡……”
  “啊?!他就是蔡老板?怎么衣服穿成这样?这都什么品味啊我菜!”
  “嗳我说!哥你的品味也有待商榷喔!都什么年代了,还用这么落后的通讯工具,现在大街上的乞丐都植入芯片了!人机合一的年代了,你怎么还用你这个老古董!为了你这破手机,我还得去下载……”
  “我挂了哈!”
  没等他说完,暴乍就挂了视频。
  一个星期后,暴乍就挂了自己这条小命。
  “事有蹊跷啊!”
  挂完骁墨的电话,暴乍半眯着眼睛,望向那座金色大鸟雕塑,同时动作流畅地从左边裤兜摸出一根烟,用嘴轻轻衔住。
  就在摸索打火机的空当儿,怪兽布偶从他左边腋下滑落,暴乍一个趔趄,左手没接住紧跟着就用左脚接——给自己来了个大劈叉,左脚外侧把布偶踢飞出去三四米远,掉在地上滚了几番。
  强忍着疼痛,暴乍慢慢悠悠地站起来,一步一个斜楞地走过去,弯腰把布偶捡起来,夹在腋下。
  折回来时,猛然瞧见红衣男人正面朝他这边走过来,看神态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暴乍心里一紧,心想来者不善。
  他便杵在那里不再动弹,嘴里还衔着那根未点燃的香烟。
  这男人极其肥胖,走起路来像个灾难艺术家胡乱拼凑的灾难性装置品。
  红衣男人的绿色皮鞋“点”在大理石台阶上,发出嗒嗒的脆响,打破了午间的宁静。这清响也让暴乍昏沉的脑袋瓜儿变得清醒活跃起来。
  红衣男人斜眼瞅着面前这位年轻人,貌似认出了多年未见的老友,于是一改刚才的傲慢表情,眨着他特有的狡猾大眼睛,以他特有的圆滑腔调招呼道:
  “小伙子,在这儿干啥呢?”
  暴乍警惕道:“你谁啊?”
  “你好,我姓蔡,很高兴见到你!”胖男人笑着自我介绍。
  “有多高兴?”暴乍问道。
  这个姓蔡的红衣胖子差点就笑出猪声,估计是被这不按常理出牌的回应惊艳到了。
  “呃……你看,我有多胖,就有多开心!”蔡胖子本想回击一下,没想到根本不出效果,便回到正题:
  “小伙子,你到这里来是做什么呢?”
  “做我必须要做的事情。”暴乍多少有点口气强硬地回答他,没有面对长辈时该有的尊敬。
  “我们打个赌怎么样?你不说,我也知道你来这里是要干啥。”胖男人凑近暴乍,用一个黑色金属打火机给他点烟。
  暴乍看清了打火机上的雕花纹饰,那是一只传神到跃然欲出的红色蜘蛛。
  点完烟,蔡胖子又上前一步凑在暴乍的耳旁小声说道:
  “你女朋友失踪了,你在找她。”
  “您是怎么知道的?”暴乍开始表现出一些尊敬。
  “唔……这个么……本人总是那么消息灵通。”
  想到自己对卜卜的下落一无所知,暴乍不禁皱了皱眉头。不过他很快就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左右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已经对这种情景习以为常。
  他开始变得镇定自若,这种镇定自若是不自觉的,跟他的年龄极不相称,里面也多少带着一丝冷嘲热讽。
  首先,暴乍并不觉得面前这个肥胖的、穿衣品味如此低劣的中年男人真的知道事情的真相。
  再说了,卜卜也并没有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即便是在那个月圆之夜,卜卜主动依偎在了暴乍的胸膛上,她也没有吐露任何一个带着爱意的词汇。
  哪怕一个也没有。她只是发癔症似的说着一些不明不白的、前后不连贯的呓语。
  她说他们两个绝不能走到一起,她还说这是为了他好:
  “如果有什么意外,也不要来找我。”这是那天郜卜卜对暴乍说的最后一句话。
  所以“女朋友”一说纯属扯淡,这个胖男人明显不清楚他俩的真正关系,估计是道听途说甚或是有什么图谋,亦或是设了什么圈套等着他钻进去也说不定。
  暴乍心思一片澄明。
  到目前为止,一切还都在掌控之中。
  “她出了什么事?您怎么会知道我的来意?”
  “孩子,你不用跟我这儿装傻。她可是郜石天的亲女儿!”红衣男人激动起来。
  在魁都,甚至全世界,郜石天这个名字都是响当当的。所有人都知道郜石天是辉石制药集团的老总兼形象代言人。
  当然,还远不止于此。
  郜石天是抗击天空之子的老英雄,说是老英雄,相比他的年龄他可一点也不显老——2504年出生的他,现在足足有268岁,但看起来还像四十岁时那样年轻雄壮有活力。
  在2529年的“穹顶之战”中,他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他的贡献被无限制放大,加上他永不衰老的容颜和强健如牛的体魄,以至于很多人都心甘情愿地拜他为“神”。
  一众脑残粉从他的制药公司争相高价购买药品回家供奉,以此代替了上香拜佛,成了跟养鸡一样的另一个新风尚。
  “旧神”都有谁没人再关心了。
  周边国家也争相效仿,并迅速蔓延至全球各个角落,几大宗教面临灭顶之灾。
  “实话实说,我不知道也不关心这些!”暴乍一脸的坦荡。
  “这不怪你,现在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狭窄的世界里,每一个领域的信息量都在以指数级的速度飞速暴涨,人们不再关心也没有足够精力去关心别的什么了。但是,毕竟我们还关心我们所爱之人,你说对不对?”
  说完,红衣胖子哈哈大笑起来。
  “我不关心任何人,就想知道她的下落,仅此而已。她在哪里?麻烦您告诉我。”暴乍心里憋着一股气,哪里听得进这些泛泛空谈。
  胖子自顾自说着,似乎完全不理会暴乍在说什么。
  “我们遗忘了太多东西。蛇雾让我们遗忘了太多真正的历史和伤痛……”
  这话,让暴乍听得一头雾水。
  “蛇雾?什么伤痛?你在说什么?”
  红衣男人抬头望向被建筑物阻隔的天空,陷入奇妙的沉默。
  打破死寂的,是突然而来的长长叹息声,接着他露出深不可测的笑容,指着大街上的行人怅然说道:
  “小伙子,你看啊!天气一放晴,大街上的人们比过新年还要热闹,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真的很容易满足,太容易快乐起来了!帝国应该大力投资研发天气控制器,经济状况不好的时候,就下点雪,放点晚霞、彩虹啥的,人们就像被哗啦棒迷惑的婴儿一样,啥烦恼都忘啦!”
  暴乍虽然内心认同,但还是没有好气儿地回应眼前这位陌生人,说道:
  “这跟我有一毛钱关系吗?”
  “孩子,不要再去找她了,听我一声劝,离她远点!”
  “如果我偏不呢?”
  “哈哈!那与我无关,我只是个传话的。”
  “您不是蔡老板吗?”
  “我不会傻到掺和进你们的恩怨里!”蔡老板突然激动起来。
  “恩怨?据我所知卜卜无父无母,突然冒出个父亲,我和那什么郜石天素不相识,哪来什么恩怨?”暴乍头脑陷入一片混乱。
  “郜石天不是神,他是恶魔!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蔡老板惊恐万状,疯癫地举起双手舞动着,突然面部开始抽搐,“离他……远……远点儿!离……他……”
  “离他……远……远点儿!离……他……”
  说着,蔡老板扭身便要走。
  然而,刚走两三步,他就像突然被切断了电源的机器人一样,整个瘫软掉,身体直愣愣向前扑去。
  他的脸部重重地砸向第一个大理石台阶儿,发出折断干燥树枝般的清脆响声。
  暴乍不禁担心起,他的鼻梁和颈骨会不会因此而撞断。
  不一会儿,那黄皮肤与白色大理石之间,正不断涌出山茶花般鲜红的液体。液体向那肥大的红色衣服爬去,宛如小溪汇入大海般踊跃。
  暴乍看到眼前这诡异又惨烈的一幕,瞪大了空洞的双眼,整个人定在了那里,久久不能动弹。
  “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个瓜……”暴乍的手机再次响起。
  暴乍像丢了魂儿一样,慢吞吞地举起尚在左手里的手机,右手划了一下屏幕,接通了来自“小婊弟”的视频来电。
  “哥,我都看到了!红衣男体内的植入芯片被人攻击了,你赶紧离开这里……”
  “你怎么看到的?”暴乍双腿发软。
  “我黑进你的手机里了啊!刚你手里拿着手机,我是通过你手机的摄像头看到的啊!我刚话还没说完你就挂我电话,你这样要是有女朋友才怪哩……”
  “不要再跟我提‘女朋友’这三个字,我他喵的没有女朋友!”
  “怎么能说没有呢,只是追了四年还没追到而已嘛!”
  “我挂了哈!”暴乍气不打一处来。
  “别别别!我不说了还不成嘛!哥,你现在得赶紧逃离现场,估计有人盯上你了!”
  “逃离现场?人可不是我杀的哈!”
  “我知道人不是你杀的,但极有可能是有人想嫁祸给你,笨蛋!”
  “你甭管我的事儿!”
  “我不管,谁还会管你?”
  暴乍如鲠在喉,半天才开口说话:
  “好吧,那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走为上策啊!”
  “好不容易才抓住点线索,可不能就这么算了!”
  他们各执己见争吵着。
  夏日漫长的白昼抵不过“蛇雾”的侵扰,原本蔚蓝的天空突然转为血红色,一条粗长的黄色巨蟒在血红的天空显现,又开始舞动它那庞大又骇人的身躯。
  暴乍忍不住抬头望向天空,莫名一股寒意袭遍全身。
  就在此刻,暴乍身后倏地传来一股非人类的气息。
  不经意回过头,只见以血红色天空为背景,那里竟伫立着一个木雕般的存在,正举着手枪对着他。
  在大片的红色天空背景下,那庞然大物宛如魔鬼的雕像,高大的黑色身形几乎占据了暴乍所有的视野。
  然而,下一瞬间他便察觉出,那是比魔鬼更为惊悚的东西。
  那个化石般杵在原地的存在,正是令罪犯闻风丧胆的机器人“刑天”。
  “刑天”是专门协助刑部办案的远程操控机器人,但这种机器人和其背后的操控者们都由一个公司全部承包,刑部对其并没有控制权。
  近来经常爆出新闻,说“刑天”又不小心杀死无辜民众,由此承包公司招致了很多非议。
  部分被激怒的老百姓投诉未果后,在各地组织了多个“攘刑志士”小分队,和“刑天”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游击战。
  等看清楚对方是“刑天”后,暴乍脸上的肌肉仿佛僵住,当然更打不出招呼。对方眼睛发出红光,空洞地望着眼前的犯罪现场。
  不必说,这毫无人性的机器人肯定是在扫描并处理着一些信息,并把暴乍当成了杀人凶手。
  “举起手来,不许动!”
  “刑天”一字一顿地说道,那声音听起来并非来自机器本身,却又近似人声,很是怪异。
  好汉不吃眼前亏!
  暴乍慢慢举起双手,以示放弃反抗,生怕激怒了眼前这可怖的杀人机器。
  “妖怪!”
  “刑天”突然大叫道,紧接着抬手就是一枪!
  暴乍根本来不及反应,只听得“嘭”的一声。
  枪声震耳欲聋,空气里枪药味儿弥漫。
  暴乍以为自己被击中,却没感到丝毫疼痛。
  他慢慢睁开双眼,检查全身。
  原来,被击中的是自己右手抓着的那个怪兽布偶。
  他完全忘记了这头四不像怪兽布偶的存在。它的头部被爆成了渣滓,静静地冒着白烟。
  暴乍心里好似有一万匹野马奔腾而过,正欲破口大骂,刑天却通过面部识别预测到了暴乍即将说出的脏话,斩钉截铁地快速打断道: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皆有可能作为呈堂证供。请在原地保持不动,等待刑部人员的到来!”
  暴乍知道“刑天”和刑部有合作,背后也是由真人操控,心想万万不可轻视了此物,不如来个缓兵之计,没准就能想到某个逃生之计。
  “我菜!你乱开什么枪啊!不怕打到我吗?还米兰达警告!这里是魁都!还喊什么‘妖怪’!看清了,这是布偶好嘛!”
  说着说着,暴乍就激动起来,完全没控制住节奏,顺手就把“小怪兽”的残肢丢到了“刑天”的大方脸上。
  只听这刑天身上某处扳机一响,便准备开第二枪。
  “我说你——”
  暴乍还没反应过来什么情况,突然一辆红色汽车从左方加速驶来,把刑天撞飞出去,足足有八九米之远。
  “——个腿儿!”暴乍的话被撞击声淹没。
  这是辆线条炫酷的红色法拉利跑车,撞完刑天后正好停在暴乍正前方。
  发动机的轰鸣声让人肾上腺素飙升,车载音乐更是动感十足。
  不远处,有个正在扫地的老大爷,竟跟着这音乐的节奏屈膝晃起身体来,很有某某著名说唱歌手的范儿。
  暴乍正在好奇到底是谁在驾驶这辆车,跑车墨绿色窗玻璃上便闪显出画面——正是小表弟骁墨!
  “表哥,快上车!”骁墨的声音像电子合成的一样。
  法拉利的后车门自动打开,像天马扬起一对儿翅膀。
  暴乍跑到车门边,又折回去向着躺在地上的红衣男蔡老板走去。
  “哎呦!追兵快来了!快点的!”骁墨心急如焚。
  就在暴乍把蔡老板往车里拖拽的时候,不远处的刑天也爬起身来。
  杀人机器斜楞着身子,一瘸一拐地往这边奔过来,一边走一边开枪。
  “Bang!”
  一枪打在了车门上,发出清脆的炸响。
  又一枪,瞄准器对准了暴乍的胸膛。
  “嘭!”
  
  暴乍龇牙咧嘴,根本不能接受眼前的所闻所见,于是伸出舌头用力咬了一下。
  可想而知,这一咬导致的疼痛感瞬间爆炸并袭遍全身,就连脖子里的连筋儿和淋巴结都跟着疯狂跳了起来。
  暴乍终于忍耐不住,双手捂住嘴巴跪在了地上,疼得他直用头砰砰撞地。
  嗡!
  “现在这年轻人啊,也太不禁夸了!怎么还跪上了,来来来,起来吧~”
  暴乍抬头时满脸通红,双眼已经噙满了泪水,眼神里还含着一丝愤怒。
  老者心中一凛,眼前这位年轻人的神情好像哪里见过,似曾相识的感觉让他为之一震。他抱胸仔细端详着暴乍,似乎要透过皮肉看穿暴乍的五脏六腑。
  “啊!你是……暴芬恩的……”倒翁嗡声道。
  “儿子!”
  老者脑海闪过“穹顶之战”时暴芬恩愤怒时的模样,心有余悸!那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愤怒,犹如地狱里受尽煎熬的众鬼齐声痛哭。
  “您是?”暴乍问老者,老者扶起暴乍一边望客厅走,暴乍龇牙咧嘴,根本不能接受眼前的所闻所见,于是伸出舌头用力咬了一下。
  可想而知,这一咬导致的疼痛感瞬间爆炸并袭遍全身,就连脖子里的连筋儿和淋巴结都跟着疯狂跳了起来。
  暴乍终于忍耐不住,双手捂住嘴巴跪在了地上,疼得他直用头砰砰撞地。
  嗡!
  “现在这年轻人啊,也太不禁夸了!怎么还跪上了,来来来,起来吧~”
  暴乍抬头时满脸通红,双眼已经噙满了泪水,眼神里还含着一丝愤怒。
  老者心中一凛,眼前这位年轻人的神情好像哪里见过,似曾相识的感觉让他为之一震。他抱胸仔细端详着暴乍,似乎要透过皮肉看穿暴乍的五脏六腑。
  “啊!你是……暴芬恩的……”倒翁嗡声道。
  “儿子!”
  老者脑海闪过“穹顶之战”时暴芬恩愤怒时的模样,心有余悸!那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愤怒,犹如地狱里受尽煎熬的众鬼齐声痛哭。
  “您是?”暴乍问老者,老者扶起暴乍一边望客厅走,一边嗡了一声说:“喔!按辈分说,我应该叫你一声哥,他也是我的父亲。”
  “纳尼?!”
  “是的,没错,你可以叫我倒翁,不倒翁的那个倒翁,哈哈哈……”
  倒翁初次见到亲哥哥,简直乐得合不融嘴。
  暴乍懒得跟他费口舌,连连点头同意。
  他们经过走廊,来到空无一人的客厅。暴乍望着楼下的花园。黎明的合唱已然开场,他看到几只黑鸟,还有些低低掠过的小麻雀,附近一棵大树的枝条上站着一只胸口有斑点的画眉。
  暴乍觉得,有鸟儿在黎明歌唱的世界,肯定是个正常的世界、理性的世界、他乐意融入其中的世界。
  接着,倒翁拉着暴乍来到里屋,只见穿着奇装异服的众人塞满了整个房间,他们站着围成了一圈。
  “难道是艘帆船?!”
  越过众人的头顶,暴乍隐约看到他们中间有一面船帆,帆船的斜撑杆和风向标都已经死死顶到了天花板上。
  暴乍多次参加帆船竞赛,对帆船了如指掌,此刻,他非常确信看到的是一艘帆船,而且是一艘十九世纪的古帆船。
  这艘古帆船几乎占据了整个房间。暴乍很是纳闷,这么大的船只是如何搬进房间里来的——就像纳闷那几辆旋酷的跑车是如何开进铁蒺藜森林里来的一样——通过门窗是肯定进不来的。
  而且,这大帆船看起来是如此破旧,肯定是久经风雨和磨难,或是在室外闲置了很多年才搬进来的,因为暴乍观察到那船帆上蒙着厚厚的一层泥土。
  暴乍心想,难道他们围着的就是父亲的棺材吗,这也……太时尚了吧!不过他还是想不通这么大的棺材是如何搬进房间里来的。
  挤在帆船周围进行追悼的大概有三十几个人,可能更多。然而,暴乍看到屋里的女人们都穿着颜色亮丽的裙服,彩色宽边帽上缀着花边蕾丝,如同盛开的巨大花朵。
  男人们则穿得跟马戏团的小丑一样,只是没有描脸,更没有戴红鼻子。
  大人们都喜形于色,在场的孩子们也眉飞色舞欢,笑逐颜开。
  “这哪里是葬礼啊,简直就是个轰趴好嘛!”
  暴乍本来想怀着恭谨的程度,试图保持应有的悲伤,但看见在场所有人都这么快乐,他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所措之下也勉强挤出一些笑容。
  他就这样来到悼念者的队伍中,意图在不引人注意的情况下挤到队伍前列。
  不过,暴乍的下体刚刚被门框硌了一下,现在痛得连腰都直不起来,抬腿都困难,更别提走路了。他步履蹒跚,像头要对付一连串楼梯的海象,还踩到了几个人的脚。
  暴乍的这种意图最终彻底破产,所有人都投来异样的目光,暴乍假装没有看到。
  所有人都在唱一首暴乍从来没听过的歌。他也随着曲调摇头晃脑,装出一副唱歌的样子,一会儿嘴唇翕动,看起来就像是随着大家一起低声歌唱,一会儿小声嘟囔着阿弥陀佛哈利路亚,一会儿又是单纯的无规则嘴唇运动。
  他想趁此机会看一眼棺材里父亲的遗体,毕竟十多年没见他了,既然他都死了,之前的怨恨也就烟消云散、一笔勾销了。
  “但是,变成一条蛆虫是怎么回事啊?!”
  那条活力十足的蛆虫盘踞在暴乍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他觉得现在屋子里的所有人始终以嘲笑的目光瞪视着他,就像那种油画里的眼睛,怎么躲都躲不开。
  “他们这么开心,应该是来看热闹的吧!我的老父亲啊,你说你变成什么不好,非要变成一条蛆!你也真够行的!”
  令暴乍没有想到的是,父亲死后竟然还整出这么一出大戏。
  暴乍的父亲生前就是个喜欢恶作剧的家伙,他最热衷于拿自己的亲生儿子暴乍开玩笑。
  暴乍猜想这次变成蛆虫就是针对自己的。他是一个如此令人难堪的家伙。
  暴乍此刻老是想着跟这一屋子的陌生人道歉。暴乍很清楚自己的父亲会把自己的死当成个大乐子,而这份认知只会加剧他的羞耻。
  “变成一条蛆虫?怎么可能!肯定又是个恶作剧,而且是个令人作呕的恶作剧,实在不怎么高明!我倒要看看你能整出多大动静!”暴乍带着强烈的好奇心体会着一波又一波的难堪。
  为某些你根本不在场的事情难堪,感觉会比在场更糟:你的意识会翻来覆去回顾此事,从每个侧面进行探究,不断添油加醋。
  好吧,也许你的意识不会这么做,但暴乍确实如此。
  暴乍先从牙齿中体会到了难堪,然后是他的心窝。他希望这个帆船棺材已经盖好,看到他的尸体的话,无论如何他都会变得更加难堪。
  “难道这真是暴芬恩的棺材吗?”
  暴乍猜的没错,等走近后,他果然看到一艘十九世纪的古帆船。这口帆船棺材就像个绿毛水怪——船身覆盖着一层由柔软的苔藓构成的光润护甲,苔藓上点缀着半开的兰花。
  倒翁拉着暴乍走近两步,原来船内并没有父亲的尸体,而是侧躺着一个大着肚子的妇女。:“喔!按辈分说,我应该叫你一声哥,他也是我的父亲。”
  “纳尼?!”
  “是的,没错,你可以叫我倒翁,不倒翁的那个倒翁,哈哈哈……”
  倒翁初次见到亲哥哥,简直乐得合不融嘴。
  暴乍懒得跟他费口舌,连连点头同意。
  他们经过走廊,来到空无一人的客厅。暴乍望着楼下的花园。黎明的合唱已然开场,他看到几只黑鸟,还有些低低掠过的小麻雀,附近一棵大树的枝条上站着一只胸口有斑点的画眉。
  暴乍觉得,有鸟儿在黎明歌唱的世界,肯定是个正常的世界、理性的世界、他乐意融入其中的世界。
  接着,倒翁拉着暴乍来到里屋,只见穿着奇装异服的众人塞满了整个房间,他们站着围成了一圈。
  “难道是艘帆船?!”
  越过众人的头顶,暴乍隐约看到他们中间有一面船帆,帆船的斜撑杆和风向标都已经死死顶到了天花板上。
  暴乍多次参加帆船竞赛,对帆船了如指掌,此刻,他非常确信看到的是一艘帆船,而且是一艘十九世纪的古帆船。
  这艘古帆船几乎占据了整个房间。暴乍很是纳闷,这么大的船只是如何搬进房间里来的——就像纳闷那几辆旋酷的跑车是如何开进铁蒺藜森林里来的一样——通过门窗是肯定进不来的。
  而且,这大帆船看起来是如此破旧,肯定是久经风雨和磨难,或是在室外闲置了很多年才搬进来的,因为暴乍观察到那船帆上蒙着厚厚的一层泥土。
  暴乍心想,难道他们围着的就是父亲的棺材吗,这也……太时尚了吧!不过他还是想不通这么大的棺材是如何搬进房间里来的。
  挤在帆船周围进行追悼的大概有三十几个人,可能更多。然而,暴乍看到屋里的女人们都穿着颜色亮丽的裙服,彩色宽边帽上缀着花边蕾丝,如同盛开的巨大花朵。
  男人们则穿得跟马戏团的小丑一样,只是没有描脸,更没有戴红鼻子。
  大人们都喜形于色,在场的孩子们也眉飞色舞欢,笑逐颜开。
  “这哪里是葬礼啊,简直就是个轰趴好嘛!”
  暴乍本来想怀着恭谨的程度,试图保持应有的悲伤,但看见在场所有人都这么快乐,他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所措之下也勉强挤出一些笑容。
  他就这样来到悼念者的队伍中,意图在不引人注意的情况下挤到队伍前列。
  不过,暴乍的下体刚刚被门框硌了一下,现在痛得连腰都直不起来,抬腿都困难,更别提走路了。他步履蹒跚,像头要对付一连串楼梯的海象,还踩到了几个人的脚。
  暴乍的这种意图最终彻底破产,所有人都投来异样的目光,暴乍假装没有看到。
  所有人都在唱一首暴乍从来没听过的歌。他也随着曲调摇头晃脑,装出一副唱歌的样子,一会儿嘴唇翕动,看起来就像是随着大家一起低声歌唱,一会儿小声嘟囔着阿弥陀佛哈利路亚,一会儿又是单纯的无规则嘴唇运动。
  他想趁此机会看一眼棺材里父亲的遗体,毕竟十多年没见他了,既然他都死了,之前的怨恨也就烟消云散、一笔勾销了。
  “但是,变成一条蛆虫是怎么回事啊?!”。
  那条活力十足的蛆虫盘踞在暴乍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他觉得现在屋子里的所有人始终以嘲笑的目光瞪视着他,就像那种油画里的眼睛,怎么躲都躲不开。
  “他们这么开心,应该是来看热闹的吧!我的老父亲啊,你说你变成什么不好,非要变成一条蛆!你也真够行的!”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