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快眼看书 / 我的马赛克女友 / 第29章

第29章

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啊呀!
  这一切的一切,快要把我吸进一个黑洞里了!
  黑人司机……
  怪兽布偶……
  空中之鸟……
  表弟……
  蝇王……
  ————
  一星期之前。
  炎夏,正午。
  暴乍走在魁都宽阔的大街上,听到一个男孩儿歇斯底里的呼号。
  “救命!救命啊!……”
  一个男孩在缓慢行驶的车里哭喊求救着,见到暴乍有所反应,转瞬之间他又破涕为笑。
  等车开到暴乍跟前,那个男孩儿冲着暴乍讥笑到:
  “还真是个傻子!哈哈哈哈哈……”
  于是,车内笑作一团,车子随即加速驶离这一悲喜剧现场,留下暴乍一人独自怅然。
  “这世界……是怎么了?”
  此刻,暴乍想到《约伯记》里的一句话:
  “因我们的贪念如渊深,我们意欲吞食整片大地。人纵有无尽财富、葡萄园、草原、财产,仍要嫌其不足。上帝若要满足我们,非得再造一个新世界不可……”
  这时,一个环卫机器人瘸着腿从一条狭窄的小胡同里跑出来,它气喘吁吁跑过暴乍身边时,不小心撞到了他的肩膀。
  倾盖之间,一个眼神交流,暴乍强烈地感受到了机器人的恐慌。
  随后,一队武装人员追赶过来,有的持手枪,有的持冲锋枪。
  他们当着暴乍的面,突突突突突……一阵枪林弹雨,把机器人打翻在地。
  这里,就是魁都最繁华的街道了,时时上演着一幕幕超现实的场景。
  暴乍来到魁都之后,除了上课便整日呆在学校的出租屋,很少外出。
  刚刚发生的事情让他有点不太适应,魁都的这一切对他来说还属陌生。
  这天正午,魁都的天气异常炎热。
  不过,还好没有出现“蛇雾”,天空总算放晴了,这是难得一见的好天气。
  天气好,人们的心情也好。
  然而,这好天气和暴乍无关,他要去寻找已经失踪好几天的女友。
  很是反常,暴乍今天“石头剪刀布”输给了黑人司机,付了双倍的计程车费。
  “诸事不顺啊!”暴乍暗自嘀咕着。
  平生第一次,他打车花了钱。不是替他吹牛皮,之前每次打车,他都能猜拳获胜,让司机心服口服地给免了单。
  临下车,满口大白牙的黑人司机兴奋地要送给暴乍一个礼物——原本挂在车里的一个怪兽小布偶。黑人司机咧开大嘴笑着说,这是他七岁女儿的疯狂之作。
  小女孩还给它起了名字——“蝇王”。
  黑白两色相间的布偶小怪兽,看起来一点也不像苍蝇,倒像是几种动物残肢断臂的精心组合拼接,但恐怕这世上没人能说得清这些“残肢断臂”具体来自哪几种动物。
  小怪兽腹部还有个阴阳鱼标志,很是扎眼。
  “蝇王!中西合璧,天下无敌!”黑人司机瞪大了眼珠子,指着阴阳鱼标志这么说——他的口音很奇怪:他说一口还算流利的魁都话,可他的话里又带着大量的赤木方言,就像金属齿轮咬合着瓷制齿轮在运转。
  “小伙子,下次还点我,我给你免单!很高兴为您服务!”大白牙开心地叫起来。
  暴乍平静道完谢,下车仔细端详着手中的布偶怪兽,视觉上还残留着黑人司机那些密集的夸张动作,眼前的一切突然让暴乍觉得有点诡异。
  他腋下夹着“蝇王”怪兽往街里走去,同时思索着“石头剪刀布”这个游戏的平衡之美,又幻想着制作这个布偶的小女孩的模样,心里突然一阵烦乱。
  当然,他有一万个理由让自己烦乱。
  从小到大的经历也足以让他变得郁郁寡欢、老气横秋——“老气横秋”这个词第一次用在他身上,还是出自高中军训时的一个教官之口。
  他当时也被惊到了,自己年纪轻轻竟被人说成老气横秋,竟有点羞愧难当。他感觉对不起所有人,前所未有的孤独感瞬间将他淹没。
  那时起,他便开始拼命锻炼身体,用身体分泌的内啡肽来抵抗消极情绪,这往往能给他带来片刻的镇定和欢愉。
  几年过去,现在读大三的暴乍已是一个身形壮硕、体魄强健的帅小伙了。
  在朋友面前,他确实也一向乐观快活,可是透过他的眼睛似乎能看到一份完全淹没了快乐的忧郁。
  那是一种极富远见的忧郁——与生俱来般纯粹,是动物们才会显露出的目光。
  新开的花朵,在他这忧郁眼神的注视下也会瞬间凋零。
  他经常深夜独自一人走在魁都冷冰冰的街道上。当他一个人走在路上时,就像一条孤独的野狗,几乎不发出一点声响。
  自从暴芬恩把他母子俩抛弃后,暴乍就很少见到他,母亲也仅仅提过几次。
  暴乍印象很深,每次讲完他父亲,母亲几乎都会站在洗手池旁边发呆许久。
  这时候,暴乍就想走过去抱住母亲的大腿,撒撒娇逗她开心一下,可是他从未迈开双腿把自己的想法付诸行动过。
  有些悲伤,足以令人望而却步。
  后来,母亲感染了双R病毒,不久就被一队白衣武装人员强行抓走。
  虽然后来母亲奇迹般康复,但那期间,暴乍便时常梦到她孤零零的背影。
  梦里,母亲望向大海,春暖花开。她就那么远远地站着,无论暴乍怎么叫喊,母亲都感听不到。
  每每梦中惊醒,暴乍都是一阵捶胸捣床,后悔自己记事以来从来都没有主动去拥抱过母亲。
  哪怕一次也没有。
  母亲的遭遇加剧了暴乍对他父亲的怨恨。他总是在想,如果暴芬恩在的话,该有多好。
  不过,一个人再怎样,总也有开心的时刻。
  大一刚入学那会儿,暴乍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儿,她的名字叫陈咬金。
  她名为“咬金”,不是因为别的,仅仅是指她牙齿锋利有力,甫一出生就能咬断金锭。
  这是她的养母告诉她的,真假难辨。因为自从记事起,她的牙齿就不太好,牙龈总是出血,吃任何东西都能咬出红血印子来。
  “程咬金啊?”
  “要不要给你掏掏耳朵?!”
  “谁给你起的名字,这么man?”
  “谁给你起的名字,这么聒噪?信不信我咬死你啊,再纠缠我可就报警了哈!小狗崽子~”
  暴乍震惊:“什、什么情况?骂个人干嘛还转身四十五度啊!难道我这是遇到了传说中教科书般的傲娇吗?我还以为只有电影里才能看得到啊~不过她可真是个漂亮的女孩,可爱至极而且神秘莫测,嗯。我一定要追到她!”
  然而一年过去了,人没追到手,却给追丢了——几天前,她一声招呼也没打就突然离奇地失踪,音信全无。
  这让暴乍想到自己曾被抓走过的母亲。
  他再也受不了所爱之人的“不告而别”了。这几近将他逼疯。。
  而这天下午暴乍来到这条街的目的,就是要查明事情真相。
  这之后,他将陷入一个漩涡,而漩涡本身并不知道自己有摧毁一切的力量。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