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花笙看了唐正一眼,此时唐正也看着花笙。
加入这个大组织有着无数的好处,首先组织里面的人是不能随便互相攻击的,也不能互相抢夺装备。但是其实弊端也很多,这么多人难免有冲突,到时候被人放冷枪就很糟糕了。而且你搜装备的时候要是被阴了,其实也没人帮的了你。
只是其他队伍或个人在面对数量庞大的队伍是会选择暂时避开。
其实他们四人并没有什么约束,如果彭十一想要加入,花笙是没有资格阻止他的,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就像跟黑人殊死搏斗的时候,彭十一是可以选择逃跑的。只不过刚进来的时候两人就碰面了,认识的时间比较早,仅此而已。
最后花笙跟唐正两人思虑了一番,也决定加入这个组织。最后卡尔为这个组织加上了名字,“生存者联盟”。而后就是人员登记,就是记个名字,然后拿到一个纸质的身份牌,上面有个数字,对应的花名册上也有这个数字,这样一来人就不会弄混,同一个组织的人也不会认错。
然后卡尔就招呼众人回去收拾一下,明天来这边集合,把装备也要带过来。之后众人可以自己挑选房子住下,然后装备也可以自己搜或者组团搜,并没有什么装备上缴之类的规则,毕竟装备问题就涉及到个人的利益了,这是不可侵犯的。
生存者联盟只是维持所有人的平衡,还有就是大规模的跑图方针。等毒圈刷出来了,生存者联盟才会有所行动,在这之前,大家各干各的,井水不犯河水。
虽然有生存者联盟,但是大家还是有着自己的小团队的,并且小团队也因为这次的聚会吸纳了很多人。
花笙一行四人的团队人数就获得了迅速的增长,主要是因为彭十一的盛世美颜和她的名气,很多散兵游勇都踊跃加入花笙的小团队,李勇和彭十一两人也是来者不拒。
回到自己的小屋子,花笙将提议将两人的装备分一下,这是两人一起搜来的,但是却不能共用了。在分装备的时候,花笙还是把比较好用的东西多给了彭十一。COP357这把袖珍手枪也给了,这可以说是防身利器,随时能够绝地反杀的。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虽然说眼前的佳人不是自己触手可及,但也要在两人未分别之际,尽力帮助她,正应了那句话,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之后花笙决定要再出去寻找一些装备,只跟彭十一打了个招呼就走了,这次两人没有一起出发。彭十一看着花笙离去的背影,眼神有一丝异样。
花笙走过小镇发现大部分都已经被人搜过,毕竟太多人跳同一个地方了,于是便打算往南走,看看有没有其他的小镇或小村庄可以搜。
平板的地图上显示格兰茨镇,也就是花笙现在的这个小镇下面还有一个小村庄。沿着这条公路就可以直接到达,路程大概五公里,是一个名叫阿尔戈纳的村庄,大概有三百个房屋的样子。
而且路边有很多的车,开一辆车去搜物资,简直不要太快。但是有个很大的问题,花笙根本不会开车,刚刚二十岁的他,只不过是大二的一个学生,没有条件去学车。
但是花笙还是硬着头皮开了一辆车走,没有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嘛?反正迟早都是要学着开的,要不然这么大一片地方,要是用走的,腿还不给走断掉。
好在这个系统还算人道,居然有一个说明书,大概就是教怎么发车,哪个刹车哪个离合啥的。主要是车开坏了也没事,反正不是自己的车,在换一辆就好了。
于是就有了一个少年花半个小时学车的故事,在半个小时的努力后,终于可以成功上路驾驶了。不过就是开一下停一下,主要是还不太会控制车速,五公里的路说远也不远,很快就到了。
沿途还搜了不少房子,比起昨天搜七八个房子还要提心吊胆的,今天不用顾忌那么多,搜的也就快了些。不要的东西也可以扔掉。
阿尔戈纳村好像没什么人。格兰茨镇的周围还有不少小村庄,而大部分人又都在格兰茨镇,就造成阿尔戈纳村人烟稀少。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花笙也已经把东西全部装车,然后全部带回去了。
“啪,”一声枪响拉开了一场大战的序幕。
紧接着就是“哒哒哒”的枪声,好像是有人在交战。
花笙在确定了打的不是自己之后,本应该开车走人的他又打算回头看看。按理来说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是能跑多远跑多远,免得殃及池鱼。
但是从未见过真实枪战的花笙并不决定放过这样一个观战的好机会,反正打的不是自己,躲在旁边看着,又不会被发现。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花笙决定带上装备去观战。这其实不过是想去看热闹而已。
一下午的努力成果,花笙已经搜到了不少装备和食物。原来的那个废物书包也终于可以扔掉,现在有了一个大型的战术背包,有六十厘米长,比自己的上半身还长,超大的容量和负重也可以适应各种环境。
花笙手持一把UZI,胸前挂着一把M16A4,还有一个红点瞄准器。背包里还准备的好几个烟个手雷,枪打的不准,但是有烟跑得快,就算被发现了,扔两个烟就跑就行了。
前面的枪声响响停停,仿佛是黄泉路上的哀乐。
花笙很快的就靠近了枪战地点,仔细一看发现是两边在对峙,中间的一条马路成了一道天堑。一边人数比较多,有六七个人,另一边却只有两个人,也不知道队友是不是战死了。
此时可能有人会说,六七个人直接莽上脸就行了。但是这不是个游戏,十米的马路至少也得一秒才能冲过去,更何况还拿着枪。冲过去意味着死亡率很大,生命就一条,如果不是逼不得已,谁会不要命呢?虽然对面枪法很烂,但是万一打到,那不是白死,又不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就算是,大丈夫能屈能伸,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可能还会有人说,那两个人不会跑吗?跑了那就连最后的保护屏障都没有了,那对方就可以莽上脸,那是必死之举。
而事实就是,那六七个人一次次用投掷物开路,那两人在退让了无数的街道之后终于耗光了对面的投掷物。双方都奈何不了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