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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看书 / 我真没想当刀仙 / 第七十一章 剑

第七十一章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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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一行人联合围杀如过街老虎一般仓促逃窜的纪锐志凭着致虚巅峰的境界,杀破重围,朝着叶昶所在的地方行来。
  只不过代价便是全身重伤。
  为了一个帮助自己突破境界的雪妖莲,而豁出性命,本就是这些江湖上的游兵散勇所不得而为之的事情。
  他们不是什么名门大派的亲传子孙,更不是什么皇族贵戚,为了满腔的江湖志向而离家,所依靠的只有手中的三尺青锋罢了。
  这些都是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要么出人头地,成为江湖上数得上号的武林贵戚,要么便是身死道消。
  当然,也有一些入了江湖之人,知道了自己天赋平平,知道了江湖并不是大侠仗剑天涯,知道了名门正派妖魔邪道都并不是明面上的一团和气。
  索性心灰意冷,灰溜溜回到了家乡,接过父亲遗留下的三亩良田,娶一房娇妻,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普通人家生活。
  至于江湖?
  老婆孩子便成了心中那波澜起伏叠浪汹涌的江湖啊。
  纪锐志一只手捂着身上如何也堵不住的伤口,踉踉跄跄仓皇而来。
  到了叶昶所在的破旧房屋,一张老脸灰色气息极重。
  之前在叶昶看来惊芒四射的双眼如今也暮气沉沉。
  雪妖莲被夺,勉强逃出生天,拼了性命得来的东西非但被抢,还要了自己半条老命,如何不是一个讽刺?
  被脚步声惊醒的叶昶亲眼看着纪锐志倒在自己身前。
  纪锐志并没有脱口而出救我之类的语言,似乎作为一个老资格的江湖中人,早已看透江湖的本质。
  甭管你人如何,只要实力比我强,咱就不会救你,诺大的江湖能够多死一个对手,自己距离上位不就进了一步不是?
  纪锐志重重摔倒在地上,睡在叶昶身边的朱晃这才猛然醒来。
  方才脚步声太轻,有怎么叫醒这样一只‘装睡’的猪呢?
  叶昶打了个哈欠,朱晃抱着棍子趴在干草里:“碎觉,碎觉。”
  朱晃本就是妖,妖族竞争之强,本就比人类强,见到死尸或者躺在死尸旁边呼呼大睡似乎也合情合理。
  可叶昶受不了,这躺着一个人还咋睡?
  “老朱,你不是妖么,这尸体给我解决喽,吃了也行。”
  当然,最后俩字‘吃了’是叶昶戏语,若是朱晃真吃人,叶昶恐怕打的他媳妇都认不出来。
  朱晃拨浪鼓一般晃动着大脑袋,“俺媳妇不让吃人,说俺敢吃人,她就先把俺杀了,再咬舌自尽。”
  他又拍了拍脑门,哼哧不满道:“今天晚上是非要不让俺睡觉咋滴,那一个瞎子刚走,这又来一个快死的。”
  打小在青城长大,即便出山也是有几位师兄相护的孙溪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何曾知道江湖的龌龊腌臜?
  “叶昶,此人尚有余息,为何见死不救?”孙溪剑眉一束,双眼一瞪道。
  说着他便自顾自扶起纪锐志,传送真气,帮助纪锐志吊起命来。
  叶昶摊摊手,“孙师叔,既然你是孟老道师弟,又帮我一回,我便姑且叫你一声师叔。
  你可知这老头是谁?他是拿着另一个假雪妖莲锦盒的人!
  若是救了他,那些追他的人找上我们又该如何?
  江湖的恩恩怨怨本就是如此,秘籍、宝物无一不是引起争端的绝佳因素。
  既然他打定主意豁出性命去争夺,得到了无可厚非,死了也并无可惜。
  我们外人,又何必去趟那浑水?”
  半响后,向纪锐志渡过真气的孙溪沉吟片刻道:
  “我早些年跟着几位师兄曾游历一些时日,但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山上,因此我并不知江湖之事。
  你说的是对,但却与我剑心相左。
  我练剑,便是任我性。
  若是有麻烦,我即一剑斩之。
  斩不了,大不了便是一死。”
  叶昶咂咂嘴,“不愧是江湖剑胚,凡事不离剑之一字。
  你既如此,我还有何话可说?”
  叶昶有时便是羡慕像孙溪这样的绝顶武痴,说个话很是讲究。
  像他这样练刀却并不是真的痴刀之人,习武不过是出于种种目的罢了。
  少了些纯粹,多了几分功利之心。
  被渡过真气的纪锐志神识渐渐清晰,不过并未听到叶昶与孙溪的对话。
  他被孙溪放在靠着柱子的位置,一睁开眼睛,便看到大腿敲在二腿上,眯起眼睛,结束与孙溪对话将睡未睡的叶昶。
  纪锐志有气无力,声音嘶哑对叶昶道:“多谢恩公救命之恩。”
  好人孙溪帮纪锐志吊了一口气后,早已回到了房顶。
  不知是吸收所谓的日月精华还是叶昶所说的高人风范。
  如此一来,纪锐志自然会认为是眼前这位年纪轻轻却浑身有凌人气质的小子救了他。
  叶昶拂了拂前额发鬓,没好气道:“我像是救你的人?”
  纪锐志从眼角挤出一个笑容,“恩公何出此言?”
  纪锐志似乎认定是这位吊儿郎当的年轻少侠救了自己。
  年轻人嘛,初出江湖,不识险恶,还抱有侠义之心。
  做了好事、救了人又有着初入江湖做好事不愿留名的侠肝义胆。
  叶昶嘿嘿一笑,抬眼望了望远处屋顶打坐不闻不问似与己无关的孙溪,也不再否认。
  眼瞅着突破无望的纪锐志明知早些年游历江湖抢夺秘籍厮杀留下不轻的伤势会使自己活不过三年五载,因此他索性也就不再强求。
  眼下已年近六荀的纪锐志不知何去何从。
  回那个已经被他抛弃数十年的家?家中恐怕早已无人,有人才有家,无人又何来家一说?
  况且他人虽耄老,但心中尚有数十年来练就的气儿。
  在江湖摸爬滚打几十年,虽并未闯出什么名堂,却并不悔。
  从初入江湖行侠仗义,以至被富家子弟打地几近咽气,到后来的麻木、杀人、夺宝。
  身上的这把称不上神兵利器却也算非凡品的长剑可不就是当年杀人夺得?
  身无长物的他,也只剩下这把陪伴了他半辈子的剑。
  至于那些挺着翘(臀),浓妆艳抹的贵妇或者是不惹凡尘、清雅脱俗的仙子一般的姑娘,他却是连碰过都没。
  年轻时,整天像一个乞丐,咋会有女人瞧的上?临到老了,虽不至于力不从心,可那一树梨花压海棠的勾当,他还是敬而远之的。
  该做与不该做,心中要有一股准绳衡量。
  大半辈子流光过眼观花掠过。
  不知为何,那个在他眼中那个身穿市井直缀,却如世家子弟一般的少年开口道:“老头子,我看你无处可去,与我一道再看看这繁华江湖如何?”
  纪锐志也莫名其妙地答应了下来,“公子,好嘞~”
  仿佛当年在村镇中他当小二上酒时的号子。
  可当初是因不甘被人吆来喝去才入的江湖。
  而如今却是心甘情愿跟随他游的江湖。
  不知是因他救过自己的命。
  还是因自己想再看一眼江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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