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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看书 / 林云踏天传 / 第33章 给他一匹马

第33章 给他一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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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他是混进来的。
  他想跟着去战斗,也想去大杀四方,便悄悄混进出发的军队中。他有些不明白,自己躲在军队的最中间,头埋得低低的,几乎被士兵们淹没,这都能让林云发现自己,这个盟主,真是可怕。
  当然,四千人中混进来一个人,林云不大可能发现。
  但是,林云有戒指啊,戒指的智脑功能牛得不行。想要在四千人中找出一个人来,还不是秒秒钟的事,随便扫描一下就行了。林云猜测小石有可能会混进来,于是叫戒指扫描了一下,果然发现了小石。
  远处的小溪看到小石居然混进了军队中,吓了一跳,同时也心中一松,还好被林云发现了。要不,要是小石死在战场上怎么办?
  小石走到了林云面前,像犯错了的孩子,低着头。
  林云看着这个身高一米六的少年,说道:“既然你想去报仇,来人,给他一匹马!”
  小石一愣之后,随后喜出望外:“多谢盟主,我一定奋勇杀敌!”
  林云点了点头!
  ……
  狼国,是一个极为强盛的国家,根本无国敢惹。躲都躲不赢,还惹?
  但此次,林云发誓,一定要干翻这个国家。
  狼国在鹿国西北方约五千公里处。
  不过,林云带领着他的军队,却并没有朝西北方而去。而是朝西南出发。他叫戒指扫描到,狼国使者带领的那十万大军正朝西南而去。或许,他们是要去攻打别的国家。这些该死的侵略者,只会侵略弱小。
  一幅清晰的地图被戒指展现在林云的大脑中,只见西南方六百公里处,有一群密密麻麻的人形红点,这些红点差不多有十万之数。
  林云将狼国使者首领的模样反馈给戒指,戒指立即在这群密密麻麻的红点中,找到了那个使者首领,并将使者首领的模样清晰的展现在林云大脑中,只见这个使者首领贼眉鼠眼,八字胡,一看就不是好人。
  “盟主,狼国在西北方,我们为何要朝西南方而行?”阿拉不解的问道,同时,大家疑惑的看着林云,这也是他们的疑问。
  “狼国虽然在西北方,但狼国使者带领的军队去了西南方,我们先去干掉狼国使者带领的军队,然后再北上去灭狼国。”林云道。
  阿拉有些惊讶,但并没有再多问。因为,林云在他心目中就是神,神说狼国使军带领的大军在西南方,那就是西南方,错不了。
  四千人的军队,朝着西南方而去。
  长途跋涉,二十天后的中午,他们距离狼国使者大军只有二十公里之遥了。
  林云的大脑中,戒指反馈的地图显示,狼国使者大军并没有在行军,他们驻扎在那里,正在修整之中。
  林云通过戒指,已经全面了解敌方的战力。敌方军队共计91279人,其中弓箭手10215人,另有战马11235匹,冲锋战车3218辆,远程投石车3199辆,粮草大概够用半年。这是一只强大的军队,像鹿国这样的小国,如果没有林云,只能臣服在其淫威之下,或被其直接灭杀。
  但有了林云,注定其不会有好结果。
  “戒指,我们这样直接冲过去打会怎样?”林云问。
  “会死!”戒指道。
  “……”林云:“狂巨人这么厉害,我还有星期六,还有五只实力不弱的蜘蛛,还有我,还有四千人马,搞不赢他们吗?”
  “正面相抗,搞不赢!对方用堆尸体战术,都能灭了我们!他们的远程投石车一旦发挥作用,将对我方是一个致命的打击!狂巨人、星期六以及五只蜘蛛包括你,实力都不弱,但你们的精力会被慢慢消耗,等到精力用完,最后只有死!”
  “那如何才能以弱胜强,并且尽可能减少我方伤亡,最好不要有任何伤亡?”
  “很简单,先烧其粮草,将这9万多人饿个半死在说。”
  “嘶,你居然和我想的一样,看来我们两个一样聪明!”林云说道。
  戒指:“……”
  “今天晚上,我就去烧其粮草,饿死这帮龟孙子!我的火球术已经忍不住了!”林云道。
  戒指:“……”
  “主人,敌方军队中有一个源力修士!”突然,戒指说道。
  林云一愣,对方军队中居然也有源力修士?
  刷的一下,那个源力修士的模样清晰的显示在林云大脑之中。那是一个光头侏儒,光着上身,右臂上长着七个鹌鹑蛋大小的肉瘤子,一看身体就不健康。他一个人住在一个大帐篷里面,手中握中一颗蓝色源石,正在打坐修炼。
  对方的参数也显示在旁边。
  源力等级:五级。
  战斗力:2000点。
  防御力:1400点。
  居然是五级源力修士,很强啊!
  自己目前的等级才三级,但是星期六给自己加成了两倍的战力,自己实力相当于六级,六级打五级,应该不成问题,而且自己还有狂巨人、还有星期六、还有五只蜘蛛,我们大家伙一轰而上,绝对干死这家伙!
  “呃,戒指,敌方军队中只有一个源力修士吗?”林云问道,这个问题一定要搞清楚,要是对方军队中有大量源力修士,林云马上掉头就走。
  “嗯,我确定,只有一个!”
  只有一个就好!
  即便再多来一个,也不怕!
  搞清楚了对方状况,确定了对付敌人的方法,林云一抬手,身后的大军跟着他停了下来。他叫了一声:“安营!”
  大家都有些懵,怎么这才走到中午,就安营,以前都是要晚上才安营的啊。不过,盟主的命令,大家无条件执行。盟主叫安营,那就安营。
  ……
  当晚,夜黑风高。
  十二点整,林云悄悄带上星期六,离开了营寨,骑马往狼国大军方向而去。烧粮草这种事情,还得自己出马。派其他所有人都不合适,而且成功的机率很小,因为狼国大军的粮草被围在十万大军的中间,其他人很难悄无声息的突破进去,到达粮草边上,只有星期六能轻松潜入。因为星期六会隐身啊。原本,林云想自己去烧粮草,但想想,还是让星期六去,会隐身的星期六烧个粮草,那还不像喝个水一样简单。
  林云的马不错,二十公里的路程,快马加鞭,半个小时就到了。
  根据地图,林云骑马到一个土丘后面,跳下马来,将马拴在一块大石上。狼国大军就在一千米远处,大部份已经睡着。只有巡逻小队在周边巡逻。没关系,那些巡逻队对于星期六来说,简直形同虚设啊。
  “星期六,上,把敌方的粮草给我烧掉!”林云从戒指中掏出一个太阳能打火机,这是杨海的太阳能打火机。他将打火机扔给星期六,隐身的星期六伸手抓住打火机,打火机瞬间变得透明,不见了。然后一丛火苗凭空燃起。这是星期六在玩打火机。这家伙真聪明,没人教都会。。
  接受林云的命令,星期六嗖的一声,如阵清风一样,向狼国大军潜了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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