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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红颜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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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喝多了,尿便多。
  这是凌云喝完酒的最大体会。
  月光皎洁,走起夜路,周围的世界银装素裹,在月光下一片银色。
  没多久,尿意又涌了上来,凌云停下脚步,街上并不茅房,他只得寻一个僻静之处解决。
  小巷之中,昏暗无光,凌云抵着墙根,畅快淋漓地放水,临了打一个尿颤。
  月光照不进昏暗的小巷,但一阵腥臭的味道被风吹过来,凌云差点呕出了方才吃掉的山珍海味。
  他逐渐适应了小巷里的黑暗,巷子深处似乎站着一个人。
  凌云吃了一惊,道:“什么人?”
  借助着巷子里极其微弱的其他地方映来的月光,凌云看清楚了整个小巷,里面杂草丛生,久无人踏足。
  地上铺着一匹展开的蜀锦,揉皱了凌乱异常,上面沾染着乌黑的血迹。
  而那个站立的人,并非站着,而是被一根长矛死死地插在了墙上!
  那是一个女人,黑色的长发披散下来,遮住了脸,下身赤裸着,上身只系着一个肚兜,被从中撕破成两半。长矛正插在她胸-口,鲜血不断涌出,像河流一样流过她洁白的身体,顺着双脚滴滴答答地流在地上,下面一滩乌黑的血迹。
  血腥味引来一堆蚊虫,嗡嗡飞在巷子里,形成一幅可怕到难以想象的景象!
  凌云被这惨象吓到,双腿凝固在地上,愣了好久。
  他缓缓地走过去,挥手驱散了蚊虫,撩起那个女人的头发,想要试探一下鼻息,没想到看到脸的那一刻,让他瞪大了眼睛。
  居然是布店的老板娘!
  披散的长发下,那张姣好的脸蛋已经没了血色,脸上尽是掌掴的青肿印记,一双眼睛在夜色里瞪得很大,如同一口深不见底的水井,那是无法填满的绝望!
  她鼻下早已没了呼吸,体温正在夜风中逐渐逝去,冰冷如身后的墙砖。
  地上华丽的蜀锦上,一道道血色的手指印痕,狰狞而恐怖,碎裂的指甲抓破了蜀锦,深深地嵌入泥地。
  那一刻,她是多么无助!
  凌云想起那一刻,如果自己没有去赴宴,或者先把她送去县衙,也许她就不会惨死,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他在这个世界拥有诸多超凡的能力,唯一不能做的就是将那永恒的时间扭转,不能回到哪怕一分钟前的过去。
  对他来说,这个世界同样没有后悔药。
  这一刻,凌云内心没有悲伤,只有对这个世界的无限失落。
  一粒尘埃里,竟也能如此罪恶!
  两个兵匪的可恶模样清晰地浮现在他脑海中,凌云咬紧了牙齿,几欲碎裂。
  对她所做的一切,要让他们一一尝到这滋味!
  南城外,是一片开阔的荒地,军营驻扎在此,此刻已是五更天,天光即将大亮。
  凌云叫醒南城的守城人,给了一脸不耐烦的他十两银子,打开了城门。
  凌云问道:“夜里有没有士兵出城?”
  守城人摸着脑袋,道:“有三个军爷半夜出城,我当时被吵醒不肯开,差点打了我一顿!”
  凌云又问道:“那三个人,什么体貌特点?”
  守城人因为收了一大锭银子,耐心地回答道:“其中一个挺高,另外两个有个胖子,另一个中等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都是外地口音。对了,我有册子记载三人的身份。”
  凌云接过他手中的册子,上面写着“二更酉时,因军务出城,刘达、黄一虎、鲁通。”
  凌云又扔给他十两银子,道:“这个册子给我了!”
  守城人大喜过望,要知道他的月银不过一两,还不能足时发放,这二十两已是他两年的酬劳了。
  “站住,什么人?”军营外,看守营门的士兵拦住了凌云。
  凌云笑道:“我是城中的布商,昨日有三位军爷在我店里做了好事一桩,特来酬谢。”他扔给两名看守士兵各十两银子。
  士兵看到来者如此大方,不由喜出望外,顿时亲近起来,道:“你找哪三位?”
  凌云笑道:“如果直接叫出来这三位,我怕他们不肯出面接受我的酬谢,这样吧,我想问问你认不认识这三位?”
  说着,凌云拿出那本册子,指着上面三个人名。
  两个士兵看了一会,抬头道:“俺不认识字,你直接念给俺听吧。”
  凌云道:“你们认识刘达吗?”
  其中一个士兵恍然大悟道:“哦,你说刘达那哥仨是吗?我知道他们,整天形影不离,可是没听说他们会干什么好事啊?”
  另一个士兵说道:“是啊,这三人无恶不作,就是不干人事。”
  凌云大笑道:“是啊,他们三人帮我教训了抢我女人的家伙,砍掉他一只胳膊,所以我想酬谢这三位。”说着,又给了二人每人十两银子。
  一个士兵还在将信将疑,另一个士兵伸手抢过银子,喜道:“小事一桩,你跟我来。”他嘱咐另一人好好看守营门,带着凌云进入营地。
  军营里,士兵们都在简易搭建的帐篷里呼呼大睡,营地里一片静悄悄,只有汉子的鼾声此起彼伏。
  看守士兵带着凌云来了一个帐篷前,大叫了几声:“刘达!刘达!出来,有人找你!”
  里面毫无反应。
  士兵不耐烦地掀开帐门,钻了进去,里面传来几个巴掌声。
  一人怒骂道:“王八蛋!你打我脸作甚?”声音正是那个高个子兵匪。
  看守士兵因为担心凌云待了太久,引来长官察觉,害得自己受罚,于是急不可耐地打醒了刘达,道:“刘达,外面有人找你们哥仨!”
  刘达心中一惊,毕竟做了亏心事,怒道:“谁找?让他滚,谁找我也不见!”
  看守士兵道:“你他妈的快起来吧。”从帐篷里钻出来,揪着刘达的耳朵,拽出了帐篷。
  刘达三人是从土匪窝子里招安来的,看守士兵在军中资历较老,自然不将三人放在眼里,更何况拿人钱财,帮人办事自然要尽力了。
  刘达被拽出帐篷,睡眼惺忪,看到了脸上挂着诡异笑容的凌云。
  本来因为亏心,刘达有些害怕,转念一想,哈哈大笑道:“居然找上门了,你可知道这是军营,看来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他连忙踹醒帐篷里的另外哥俩,抄起帐篷里的砍刀,底气大增,一脸横色。
  看守士兵吃了一惊,道:“你们原来有仇啊!不能在营地里打!”他生怕上司发现,责罚他看守不严之罪,于是拦住了双方,拉着四人走出营地。
  刘达因为己方人多势众,又拿着兵刃,有恃无恐,心想:“到了外面,更方便将你千刀万剐。”
  凌云若是想动手,随时可以杀掉这三个罪大恶极之人,只是他觉得这样轻易结束他们性命,未免对他们太好了,不能让他们在恐惧、绝望、无力的长久折磨中死去,怎么能让他们明白人命的可贵呢?
  在他们把那个惨死的女人当作泄欲的工具,玩弄之后,残忍杀害,他们便已经不配为人,而是恶魔!
  既然是恶魔,就要用最残忍的手段将他们送回地狱!
  空地之上,三个持刀的恶魔肆意地狂笑着,看着手无寸铁的敌人。
  看守士兵摇了摇头,有点可惜这个出手大方却无脑寻仇之人,叹息着离开,心里想道:“这人太傻了,连个刀都不带,不是找死吗?”
  刘达笑道:“你空手来,莫不是活腻歪了?”
  凌云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道:“是你们三个杀死了她?”
  刘达哈哈大笑道:“不错!是我们仨杀了她,你又能怎样?我还拔了她头筹,那女人水可真多,爽的我要升天了,可惜不太配合,被我几个巴掌打成了猪头。”
  黄一虎抱怨道:“大哥,你下手太重,他妈的轮到老子,面对一个肿了脸的猪头,哪里还有什么胃口!”
  鲁通附和道:“就是啊,玩完再打多爽啊!搞得我哥俩没胃口了,只能把她弄死,可惜了原来那么标致的脸蛋。”
  刘达怒道:“哼,这女人太不识抬举,我兄弟俩按住她胳膊大腿,还伸嘴咬我一口,现在这耳朵还疼呢!妈的!”
  凌云大笑一声,道:“是你们三人做的,那就没找错人了。”
  刘达和另外哥俩对视一眼,哄笑起来,道:“你空手来找我们仨,难道觉得我们玩那死女人不够过瘾,你来陪我们接着玩吗?”
  凌云冷冷道:“那就陪你们玩玩。”
  顷刻间,三人衣服被割破,身体露个精光,只剩下胸前挂着一个布片。
  三人大为惊骇,眼前之人似乎从未动过,这一切是如何做到的?
  接下来,让他们更加惊惧,心胆俱碎,魂飞魄散。
  三人身上的肉,被一片片地割下,每一刀不深不浅,恰好割下最大最疼的肉片,又不伤到他们的筋骨,流出的血量十分微少,所以他们能够保持着清醒的意识,看到自己全身被割掉上千块肉片。
  他们想要尖声痛叫,却发现舌头已经不见,才感到嘴巴里传来断指般的痛苦。
  折磨持续了两个时辰,从黎明前的黑暗一直到太阳高悬空中。。
  剧烈炙热的阳光洒在三人的身上,他们筋骨早已被挑断,动弹不得,舌头被割掉,只能含混地低声痛叫,血迹被阳光晒得焦干,腥臭味引来无数苍蝇,嗡嗡地飞舞着,瘙痒着他们的每一寸肌肤,却不能伸手挠痒。
  最恐怖的是,每个人的粪口处,插着一根碗口粗细的长木棍,棍子从粪口一直捅到了喉咙,巧妙避开了每一处脏器,不至于立即死去,这种痛苦没有人能够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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