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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主神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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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层?酒店第四层?
  路昌惊疑的看着眼前的怪人,心生提防。
  “啧啧啧,真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再次碰见主神空间的轮回者,一五年,呵呵,应该是《陀地驱魔人》吧。”
  怪人一语惊人,语气中透露着对世事的沧桑感。
  主神空间?难道就是传闻中的那种主神空间?主神派一群人到电影、动漫、小说世界去执行任务。
  路昌震惊了,而且,眼前这人居然直接说出了他魂穿的电影世界,难道………系统就是主神?而自己就是一名轮回者?
  “你不用惊讶,因为……当年我也是主神空间的一员,而且还是主神空间的猎杀者!专门负责猎杀违反规矩的轮回者!”怪人神情高深莫测,接着又转而叹了口气,愤恨的说。
  “可惜……当年执行《无敌僵尸王》时,我的身份被发现了,遭到了其他轮回者的围攻,落到今天这般下场。”
  “我不管你是谁?我只想问,你找我的目的是什么?”
  路昌的问题直接了当,他凝重的看着眼前的怪人,如果真如他所说,那么事情就麻烦了,自己已经陷入了一个很大的漩涡中。
  “你不用害怕,我已经被主神抛弃了,主神不仁,也别怪我不义。”怪人冷哼一声,他的头颅居然慢慢的升起,飞到了半空中,脖子上出现了平齐的伤口,肉身仿佛失去了支撑一般倒在了地上。
  “我在你身上闻到了他的气息,看来你已经见到他了,他是这片区域的拘魂使,你是入侵者,他……会杀了你的!”怪人对着路昌诡笑。
  “他……”
  眼前的这个怪人说话花里胡哨的,搞得路昌心中犯了糊涂。
  “礼帽,黑伞,下眼皮。”怪人头颅笑着提示。
  路昌猛的抬头,他知道了怪人所说的是谁!
  是他,那天自己离开迷宫时,见到那个人,也是电影结束片段中出现的穿着绅士装的神秘人。
  “想起来了吧,他的实力可不简单,寻常红衣都不是他的对手,如果他想杀你,你,必死!”怪人头颅在空中转悠了两圈,有些得瑟。
  “你能杀死他?”
  “我……”
  怪人头颅语结,面色顿时有些不好看。
  “我能保证你不被他杀死!只要你带我离开这个空间,回到原世界!”
  “呵”
  路昌不屑的笑了笑,转身扭头回屋。
  “你!”看见路昌的行为,怪人头颅大怒,他感觉自己的鬼格受到了侮辱。
  “这是我的鬼发,想好了,它会带你来找我!到时候,条件就不止这了!”
  留下一话,头颅就凭空消失了。
  看来他对自己很有信心。
  路昌看着手中黑气环绕的发丝,说不心动是假的,他想了解更多关于主神空间的信息,也想对其它的轮回者有更深的了解。
  但是,他对怪人不放心啊!那人看着就诡异,他害怕自己中了套,还是再了解了解再说。
  “叮!永久性强制性任务发布
  任务:主神卧底
  伪神为了吸取虚灵界的能量,契约人类作为自己的打手,破坏了虚灵界的规矩,制造了更多的不稳定因素。
  系统已经为宿主制造了轮回者的假信息,接下来的电影世界,宿主可能会碰到主神空间的轮回者,请宿主将轮回者击杀,以保护虚灵界的稳定。
  任务奖励:随任务完成情况而定,每个电影世界一结算。
  任务惩罚:未知”
  系统的提示音突然响起。
  嗯?这么一说,我不是轮回者。
  路昌愣了一下。
  如此一来,自己就相当于主神空间的猎杀者,但是,却也不一样,无论违不违反主神空间的规矩,自己都要猎杀。
  思考了片刻,路昌摇摇头,罢了,还没遇到,遇到再说吧。
  路昌重新回到房间。
  小烟烟的胳膊已经被缝好了,正坐在大缸里面。
  “多久能接上?”
  “二三十分钟吧。”
  嗯,路昌点点头,今晚他不能睡觉,要陪在小烟烟身边,为了防止有后遗症。
  拼尸术,是旁门左道之术,为降头师所用,可以辅助制作人傀。
  自己将其用到补全活人四肢上,已经违背了此术创造之本的目的。
  别人害人,自己救人。
  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不良反应。
  ………………………
  次日,晚上七点
  太阳刚刚落山
  路昌刚睡醒,白天他睡了一天,恢复耗损的精神力。
  昨夜观察了一晚上,倒也没什么后遗症。
  小烟烟也很高兴,自己终于不是残疾了,兴奋的她还亲了路昌一口,却把自己搞的脸红。
  “铃铃铃……”
  电话响了
  “喂,谁啊?”
  “是我,发仔!我现在有麻烦了,挪不开身,你赶紧去阳春路孙家饭店,紫宁在那,出事了!赶紧去!”
  嘟嘟嘟……
  一阵忙音
  电话挂了。
  嗯?路昌想了想电影的剧情。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发仔应该是在派出所里。
  根据电影剧情。
  有一个叫小雪的女鬼和发仔的关系非同一般,她应该是知道了发仔还要和黑哥硬刚,黑哥实力很强,她害怕发仔出事,所以就附身在了发仔身上,砸碎了别人车的车玻璃,故意进了派出所。
  而紫宁,应该是自以为是,找了一个名头较大的驱魔师,这个驱魔师也有一点能耐,但是就凭那一点能耐,想弄死黑哥,还差远了,现在十有八九已经被黑哥弄死了。
  叫上安智贤小烟烟,路昌出发。
  车子行驶了大约30分钟。
  三人到达目的地。
  这里是富人区和贫民区的交界地,位置比较偏僻,人烟比较稀少。
  沿着这条马路,三公里之内只有这一座饭店。
  有一道人影抱着头蹲在离饭店不远处,人影旁边还有一个翻倒.着火的祭台,糯米鸡血撒了一地,蜡烛也倒了,点燃了祭台上的红布。
  路昌走过去一看,那人居然是紫宁,被吓得颤颤巍巍的,脸上鼻涕横流,快被吓疯癫了。
  一碰她,她还哇哇大叫开始哭。
  路昌撇了撇嘴。
  最烦的就是这种自以为是的蠢女人,没事净添乱,活该。
  走进饭店,一个穿着西装的男子正坐在餐桌前埋着头大吃特吃,盘子上装的是一个胳膊。
  “喂,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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