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嘿,先生,醒一醒。”一位女士的声音传到了兰克的耳朵里。其实兰克早就醒了,但他就是懒得睁眼,因为这儿的阳光照在他身上,舒服极了。不过,兰克听到有女士叫他,也就赶忙坐了起来。首先,兰克看到的就是刺眼的光芒。当光芒消散后,他看到了一群人正围着他,担忧地看向这个怪人。这些人衣着华丽,举止优雅,仿佛是从18世纪的洛可可画中走出来一样。很显然,这里并不是贫民窟,贫民窟只有脏乱与无秩序。“别告诉我这儿是该死的贫民窟。”人群窃窃私语了一阵,纷纷流露出不解的表情。不一会儿,一位绅士从人群间挤过,来到兰克面前,伸手把他拉了起来:“先生,这里没有你所说的贫民窟,这里被叫作‘新世界’!当然,你也可以叫它——天空城!”“什么?”还没等兰克质疑,那位绅士便热情地拉着兰克往前走,直到走到了城市边缘的栏杆处。兰克谨慎地向前望去,吓了一跳。“先生,恐怕你是第一次来到这里,虽然我也对此感到惊奇,但我还是有义务向您介绍一下。”绅士停了一下,继续说“如您所见,这里是城市的边缘处,向下看,你只能看到层层的云;再向上看,你会发现太阳大了许多,对吧。”“如你所说。太他妈扯了。”“是的,难以置信,但是我们的圣父斯芬克让它成为了现实!”“圣父?又是谁?”“圣父是创造这个城市的人,但更确切的,他已经是神了。是他,完成了这个诺亚方舟。一夜之间,这个城市就飞在了海拔几百米的高度上。”绅士的话像是颂诗。“好吧,但我只想知道怎么回去。”“回到你的贫民窟么?别想了,这里是135年。现在去做一件像样的衣裳,然后再把伤口处理好。”“什么,你他妈在耍我吗?”兰克愤怒地回他。“向后看。”兰克向后看,什么也没有。再扭过头时,那位绅士已经不见了。“搞什么鬼?”兰克咕哝着,在大街上寻找绅士。兰克像是无头苍蝇一般在街上乱撞,而路人们则以异样的眼光看着他。一路上,兰克又想起了那个黑衣人。一想到这儿,他就开始咬牙切齿。“他到底是怎么把我送到这的?他到底要做什么?”兰克下意识地摸了摸腰包,里面正是把毛瑟手枪。“不算太糟。”他想。“新世界”的每一栋房屋,都装饰地及其典雅华丽。街道是由鹅卵石铺成的,人们走在其上,发出“咯”的声音;街道上,小摊小贩们正在拉拢着过客,给他们说着好话;杂耍表演者站在大街旁,滑稽地扔着三色球;贵妇们在店外长椅上喝着下午茶,男士们则向行人脱帽致礼。阳光散落在各个房屋,街道上,显得城市泛起了金光。这些画面,你只能在写实主义绘画中看到这些场景。但偏偏地,有一个倒霉蛋在这个乌托邦城市游荡。“走了半天,兰克看到了一家服装店。本来,他是不想管这些闲事的,但是这一次,意识驱使着他走进这家店铺。于是,他不顾自己的难看样儿,便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店中。店内没有客人,柜台旁的老板真可谓闲得慌。一看到有人过来,便扔掉了手里的报纸,满脸堆笑地走来。兰克没有理会老板的谄媚,然后走到衣架前,随意拿走了一件酒红色夹克,又站在镜子前比了比。老板不忘夸赞兰克,又小心翼翼地报价:“一共两百万斯芬克。”兰克心里没谱。他不知道汇率是多少,但更要命的是,他身无分文。于是,他把手枪掏了出来。“这个玩意可以抵押么?”兰克没头没脑地问。老板先是一愣,恐惧占满了他的全身。老板顾不上看这个疯狂的男人,大叫一声,跑向了店外,将这个傻眼的男人抛在了脑后。“找到他了么?”一个花白胡子老头坐在长椅上,厌恶地翻看着《圣经》。而那个黑衣人则低着头站在他身旁,沉默不语。“你这个样子,意思是没找到?”“本来成功了的......”“别解释那么多!”这个清瘦的,穿着长袍的,自称为“圣父”的斯芬克突然站了起来,恼怒地对黑衣人说:“非找到他不可!我要去准备‘收获日’而你,必须找到那个男人!”“是,圣父。我竭尽全力。”黑衣人说完后,随即就要走。“还有,把这个《圣经》烧了!”斯芬克说着,把书扔给了黑衣人。“是!”黑衣人走出了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