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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老三还是和秦戟走了,当然只限于他一个。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
他已经是一个将死之人,带着他们这么多年做下的事情算不上让他们遵从本心,现在自己想要去看看面前这个男人到底能做到什么样的程度。
话是这样说,其实秦戟大概也知道,这些都是扯淡,不过是秦戟最后的几句话让他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功成名就那就不用多说,如果事败身死,好歹自己两个兄弟还能活下来。
朴素的想法,当然没错。秦戟倒是没什么不满的感觉,毕竟目的已经达成了。
搞上一笔钱,这个酒肆解散,有一个能去外面拉人的正常人手下,每一个目的都稳稳当当的。
自然不会有什么恼怒的想法,事实上就算是他们跟着来秦戟也会觉得麻烦,秦戟是一个害怕麻烦的人。
所以他进城准备用的手段在某些人看来是个大恐怖。
而且秦戟丝毫不觉得自身机械化了有什么不好,机械化多好啊,不会累不会疼。就算是某天想体验生活。也可以改装一下。
麾下的平民也不会有什么起义的思维,甚至不用关心平民的幸福度。多么让人无法拒绝的国度。
当然,这是秦戟未来的构想,最起码现在还不能这么干。
所以老三之所以跟着秦戟有一部分就是这个原因,秦戟可以平平淡淡甚至毫无波动的说出让数十万人去死这个沉重到让人无法负担的话题。
而且看秦戟当时说话的感情就知道他是真的没有开一丁点的玩笑。而是当事情那么发展的时候,他就一定会那么去做。
“这就是金华城吗?真大……”
秦戟抬头看着前面高耸的城墙,他不是没有进修过古代历史,相反他对古代历史还算挺了解的。
但是问题就在于目测高达二十米的城墙,真的会出现在区区一个金华城吗?
二十米,听起来不高,但是在现代一层楼普遍2.5米左右的情况下,八层楼左右的高度……
“你没来过?”
老三有点奇怪的看着秦戟,怎么这么像自己第一次来这里的情况。活脱脱一个土包子。
“没来过,甚至没有想过会有如此高耸的城墙。”
秦戟十分淡定的摇头,他以为最多就一个土墙,十米顶了天了。
“据说,从金华城修建的那天起,每当夜晚就有神灵下场,金华城这才得以修建起如此高耸的城墙。”
老三倒是有些崇敬的说着。
秦戟翻了个白眼。
还神灵呢,拉倒吧。虽然这世界确实有神灵,但是神灵搁这儿修城墙也太没有排面了。
还修了那么久,还每天晚上修……
这神灵夜猫子吗?
就这传说,也就骗骗他们了。
“走,进城。”
秦戟看了一会儿也没看出什么东西,干脆懒的去想,直接进城去了。
城里倒是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他们走进的是最为繁华的一片城区,基本上可以简单理解为富人区。
茶楼酒肆,戏曲青楼,都还算的上有点档次,街道也是干净整洁,一看就是一派祥和。
说这里是人间乐土,百姓富足,秦戟也完全信了。
只是根本不可能,秦戟就是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里肯定划分开了穷人与富人的交界。
毕竟也不是没那么干过,历史上就有国人和野人的区别。现在更进一步在秦戟看来也不奇怪。
“我们现在去哪儿?”
“去买房。”
“我的钱怕是买不起一间屋子……”
“没事儿,一定买得起,而且还能买个挺不错的房子。”
三人并肩走着,老三和秦戟一言一语的说着,倒是T-1,不对,应该说是秦洪只是在黑袍下沉默的走着。
秦戟半路上随意起了个名字,叫t-1还是太离谱了点,正常一些比较好。
至于买不买的起房。
秦戟看了眼天空,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天气好,不代表人也好,就在这个年代,这么大的城市里,没几个闹鬼的宅子秦戟自己都不相信。
闹鬼嘛,大家伙都害怕这一套,但是秦戟不怕啊,秦戟是凡人,但是老三是个妖怪啊。
人都杀了那么多,杀个把厉鬼不是喝汤?
这儿都已经是被妖怪统治的城市了,真没什么好怕的。
而且秦戟还需要去解决白骨的事情。
金华城南,李兰氏,十年前血案,既然说了要帮她,自然就要做到。
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秦戟准备先发展一下自己的势力,其他的一切好说。现在这么贸贸然过去。
就算是找到了又能怎么样?
没有证据,空口白话,谁会信?更说个不好听的,除了秦戟,几个人会相信鬼说的话?
到时候倒打一耙,指不定就把自己绑柴火上烧了。
“我不这么觉得,我只有二十两银子,别说买房,我觉得可能住几天就没了。”
他刚才看到了客栈外面挂着的牌子,光光是住上一晚就需要半两银子,自己这点钱真的不禁花。
秦戟撇了他一眼,没说话。
二十两不多不少,反正对于秦戟来说够用了。
只是二十两,就算是闹鬼的宅子,也不至于便宜到这个价钱。
秦戟打了个哈切,随意在路边坐了下来,看着人来人往,眼睛眯了眯。
“那行,咱就先不买房了。走,去吃饭。”
经商这种事,难做大不说,在这儿做大了也难免遭人嫉妒。自己也没个什么身份,就是要开店,就二十两银子官府那儿也过不去。
那钱要怎么来呢?
既然洗脑这事儿秦戟都放在了后备手段里,让他们心甘情愿为自己献上所有家财当然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秦戟信步走进了一家豪华的酒楼。
看着菜单上面区区一坛女儿红,加上个二十年的名头就要五两银子。
老三的脸有些抽搐,看样子自己这二十两银子,恐怕撑不过今天一天。
秦戟屁股一坐,小二上来。
“什么都不必说,先来两斤酱牛肉,再上两坛女儿红。去吧。”
秦戟自信的很,为什么?因为老三。
老三这体格,这样貌,如果是常年生活在城里,肯定是金华城一霸,说是人尽皆知一点问题都没有。
这里都是达官贵人,这么大的一个猛士坐在这儿,不去花点钱招揽,还配当生意人吗?
不说其他的,花点钱买个好感不过分啊,再说他们不缺钱,这么猛的猛士养家里,拉出去面子上也是倍儿棒啊。
更不用说天有不测风云。谁还不想为自己多留一些后路呢。
所以就这一点,秦戟根本不慌,点了菜就一副天老大我老二的气度。
稳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