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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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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成为杀手之前呢?
  侯禹记不清了,他记性总是不大好,很多事一转眼便忘了,甚至连自己的祖父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他出生在一家破落军户里,牙牙学语时,父亲指着他的鼻子说,“来,叫一声爹。”
  他不叫。
  任凭父亲如何诱导,他愣是一个字也不肯朝外吐。
  世道太乱,仅是养活自己就很费劲了,何况是养活一大家子。在侯禹六岁那年,柔然人突破边镇防线,南下抢掠。大概是因为不肯叫爹这件事,让父亲一直耿耿于怀,无法释然,于是便趁着兵荒马乱扔下了他。
  那天,侯禹被家人丢到一座枯井里,外面非常热闹,从傍晚到隔日天明,喊声从未断过,也不知道是因为高兴还是痛苦。他只觉得井底压抑得紧,但父亲告诫过他,千万不要爬出来,除非有人来接他。他一面听着外面的喊声,倍感寂寞,一面又因为饥饿,更是不争气地哭了。
  等到第二天醒来时,井口上头再也没有声音传来,一片死寂。
  因为肚饿,他浑然忘了父亲的告诫,挣扎着爬上井口。
  当时的他究竟看到了什么呢?
  他不记得了,只知道自己被家人遗弃了。
  再往后,他经历了许多种痛苦,孤独与饥饿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直至成为杀手之后,他才勉强解决了饥饿的问题。
  但现在他又得面对这个问题了——
  客栈里,他身无分文,但仍点了酒菜,且吃得颇为尽兴。
  酒足饭饱后,他喊来店家,一面敲着竹筷,一面意兴阑珊地道,“这肉有问题。”
  店家态度倒也诚恳,伏低身子,温和地问道,“什么问题?”
  “真正的胡炮肉,应该是现杀现切。”
  “这头羊正是才杀不久。”
  “是刚满一岁的羊吗?”
  “实不相瞒,它就是本店所豢养的,从出生到宰杀,刚好一年,一天也不多,一天也不少。您若不信,我这便把它的生辰八字给取来。”
  “岁数倒不是要紧,可惜火候不够。”
  “本店的厨子,可是从洛阳城里请来的,放眼朔州,也没一个比得上的。”
  店家说话的当儿,侯禹终于把最后一块肉咽进肚子。他舒展双臂,打了个饱嗝,才懒洋洋地开口,“就算做这盘胡炮肉的厨子是西宫里请的,那也是不合我口味。”
  胖墩墩的店家顿时拉下了脸,“这又怎么说?”
  “这不难说,我只是想讲个明明白白的道理。人活一世,倘若每件事都过得糊里糊涂,岂不是到死也是一笔糊涂账?”
  “那您是要讲一个什么道理?”
  “就事论事,就胡炮肉论胡炮肉。”
  店家瞥了眼一干二净的盘子,满脸鄙夷,“洗耳恭听。”
  侯禹手指有节律地敲击着桌面,悠悠说道,“上好的胡炮肉,在把羊肚的缝口切开后倒往盘子,便看得到羊肉如水银泻地般流下,不多不少,刚刚满一盘。入口时滑嫩香甜,好比夏饮泉水,且肥而不腻,回味无穷。埋在羊肚里的肉丝,也该肥瘦各半。精肉切成草茎样的肉丝,肥肉切成蝉翼般的薄片,再用薄片包着精肉。到了吃的时候,用木箸拨开薄片,一根根拉起弹劲十足的肉丝,别有一番风味。”他说到这里,意犹未尽地咂了咂嘴道,“所谓挑肥拣瘦一说,就是这样来的。”
  店家听得一愣一愣的,久久说不话来。
  侯禹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虽然贵店的羊肉切得像馄饨,但也不是太难吃。倘若能换个刀功好的厨子,那就更好了。”
  店家痴痴道,“您说得是。”
  侯禹微笑着离开桌子,缓缓朝外走去。可他还没到店门口,几个伙计就拦住了他。
  “说归说,可账,还是要付的。”店家在身后道。
  侯禹闭上了眼,叹了口气。
  他没有钱。
  没有钱不可怕,可怕的是需要付钱的时候却没有钱。
  在二十岁之前,侯禹从没想过钱的事,直到他失业。
  假如朝廷会发放福利金,侯禹也许会拖着条残腿,安心当个废人。
  可惜当时的大魏国推行俸禄制度还没多久,百官的工资都没发全,哪里谈得上能给残疾人发福利金?
  于是在失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侯禹对未来充满迷茫。他终于意识到对于一个杀手来说,配一把刀是多重要的事情——这样即便失业,也能把刀卖了换钱。
  他没有刀,自然也没有钱。
  但他还是想吃胡炮肉。
  他在河里泡了半天,洗掉一身羊膻味。又取来穗带,将披散的长发扎成一束,最后找了一身长袍,让自己的模样看上去像是个付得起钱的士族。
  眼下除了脚有点跛外,再没其他毛病。
  回到朔州城后,他走进这家城里最大的客栈,挑了一张最干净的桌子,又点上一份最贵的胡炮肉。
  等到他吃完却没有钱付账时,他的长袍被扯烂,穗带被拽下。才洗过澡的他,被客栈七八个伙计拉到门外一顿毒打,很快又成一副灰头土脸的模样。
  不多时,侯禹已然全身是伤,连呼痛的力气也没了。他躺在地上,气息时断时续,看上去就像是一条死狗。
  死狗也是有尊严的。
  于是他挣扎着朝店家问了句,“是不是打够了就不用付账?”
  店家一直靠在客栈门口冷眼旁观,他实在太胖了,走几步路都气喘吁吁,所以即便他对侯禹恨得牙齿直颤,也没有参与到伙计们的活动里。
  但他除了是一个胖子,也是一个有问必答的好人。
  听到侯禹的问题后,他终于走上前,朝这个无赖的脸上狠狠踹了一脚,“打死了就不用!”
  脚刚好踢在侯禹的鼻梁上,鲜血迸散,甚至溅到他的眼眶上。他还没来得及为断掉的鼻梁默哀,十来只脚紧接着又踹了上来。各式各样的靴子踢在他破碎的袍子上,留下无数脚印,和更多痛楚。
  他努力地伸出右手,向前方探去,想抓住些什么,但什么也没抓到。一只脚凌空飞来,狠狠踩在他手掌上,松开时,他感觉手掌压着的那处地面都沉陷下去了。
  右手被蹭裂的伤口里,鲜血缓缓涌出。尽管被打得几近昏迷,他依旧固执地望着前方,手上那抹殷红的血色,在他眼里恰如西域葡萄红,艳丽而诱人。只差一个琉璃杯,他便能在这拳来脚往中一醉方休。
  一个人若是能喝酒醉死,总比被活生生打死要好得多。
  他用尽全身力气,将流血的右手移到嘴边,缓缓舔舐着自己的鲜血。闻起来是血腥味,尝到时却是美酒的甘甜滋味。
  正当他痛饮美酒时,周围的人忽然停了下来。
  仿佛这世界只剩下他。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温和的声音。
  “他的钱,我替他付。”
  有那么一刻,他觉得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有人帮你付账。
  侯禹呻吟着爬起来,恍恍惚惚间,看清了付钱人的脸。
  他是一个年轻的士族,黑色的头发扎在脑后,黑色的眼瞳清澈得直透人心。他的容貌和他的声音一样,温雅文静,微微笑着时,像极了画里的人物。他不像鲜卑人一样有着高耸的鼻梁,也没有羯胡人白皙的肤色,更不像那些粗蛮的六夷人。
  他是个汉人。
  在大魏国,鲜卑人也好,羯胡人也罢,大家向来都瞧不起汉人,侯禹也不例外。他一直觉得汉人全是孬种,没一个有出息,甚至连把刀都提不起来。但不得不说,这是第一个让侯禹看起来觉得顺眼的汉人。
  至少肯帮他付账。
  “多谢仁兄......”
  汉人反应冷淡,“一点小钱,不用谢。”
  “可仁兄的一点小钱,也是救了我一条命。”
  “我本来不想救你的。”汉人却道,“你被打的时候,我在里面点了一盘熟牛肉,一小碟豆干,又要了一壶秦州春酒。春酒清冽,却不醉人,正适合看戏的时候喝。等我喝完的时候,看到他们还没有打够。我不是担心你被打死了才站出来,而是那盘牛肉实在不合胃口,白白浪费了一壶好酒。你说得对,这家店确实该换个厨子了。”
  侯禹一时语塞。
  汉人又道,“我看你只是跛脚罢了,也不是做不了事。如果想赚点酒食钱,那就去怀朔镇投军吧,那里缺的是人手,不缺让你买一盘胡炮肉的钱。”
  说完,汉人就慢悠悠走回客栈。
  侯禹看着他的背影,忽然想起什么,问道,“我叫侯禹,仁兄能不能留下姓名,好让我以后有机会报答。”
  “报答就免了,”汉人没有回头,边走边道,“我叫杨馥,你若是投军不成,报上我的名字就可以了,他们会给你一个名额的。”
  侯禹怔怔看着他的背影,又默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
  杨馥。
  他心里禁不住想着,汉人的名字还真是难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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