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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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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乃天下人之江湖,天下也非一人之天下。
  明朝正德元年,宦官刘瑾权倾朝野,朝堂昏庸致使诸侯割据,各方势力涌动,江湖动乱不休。明武宗为平息江湖纷争,接受御林军统领、江湖五圣之一的火圣秦岳建议,重组“六扇门”管辖江湖。重组后的六扇门独立于朝内六部,统领由明武宗亲自选定,官拜从二品,行使专权,直接听命于当朝圣上,因其常以古蜀面具示人,身份成谜,江湖人称捕王。自此,六扇门与锦衣卫并称朝内双雄。捕王智勇兼备、奖罚分明,武功深不可测,重组六扇门后,广召江湖义士,设“神捕”一职做其耳目手臂,催生出了日后响彻江湖的四大神捕。四神捕各自身怀绝技,几年间便为六扇门立下赫赫战功,正德三年,四大神捕联手,一夜间拔掉了当时号称流匪龙首的苍龙十八寨的四大主寨,迫使苍龙十八寨全部转入地下,六扇门从此一战成名,江湖威望也被推向了顶峰,成为了江湖中一股不可小觑的势力。
  ——《武林志•明卷十二》
  烈阳当空,黄沙漫漫,如果说这江湖中还有一处太平圣地,也只能在这北漠的龙门客栈之中了。客栈内三五成群的醉汉或倒或歪,像一口口打翻的酒缸,金刀银棒横放在桌上霍霍生光。有几人坦胸露乳,假意酣睡,口中鼾声如雷,手中的青铜酒杯打翻在地也似浑然不觉,惹的整个客栈内处处弥漫着逼人的臭气。可奇怪的是,这几人虽然横七竖八的在桌上趴着,却没有一个人真正睡着,脸上的眼睛微微眯开,狡黠阴冷的目光透过眼皮的缝隙落在了客栈中央的一处方桌。
  客栈中央的方桌前端坐着一名白衣男子,男子头上戴着青竹编成的长沿斗笠,斗笠长遮至双肩,肩下露出一对肥大的衣袖,衣边层层叠叠的摞在一起,将整个人都遮盖了起来。白衣男子只顾低头喝茶,面目隐在斗笠之中看不真切,只是身上、桌上却也不见任何兵器,像是个毫无防备的行路人。
  一个衣着破烂的男孩从沙漠抛出,在客栈门口怯生生的探出头,一对黑溜溜的大眼透过成绺成绺的头发向屋内来回打量,然后伸出一双白嫩的小手扶住门沿,直接坐在了门槛上。不多时,他又怯生生的往客栈内扫视了一圈,最后将目光停留在了客栈中央的白衣男子身上。
  “这位大爷,行行好吧。”男孩一溜小跑来到方桌前,他那双黑溜溜的大眼皱成了一个倒三角,可怜兮兮的,向白衣男子伸出一对白净的双手,“大爷行行好。”说来也怪,虽然这男孩浑身脏乱不堪,可这双小手却极是粉嫩洁白,比那还穿着开裆裤的孩童的屁股还要白上两分,比那扬州城里百花楼上的花魁还要浑圆饱满。
  与此同时,男孩也看清楚了眼前白衣男子的相貌,竟是一位极为俊俏的公子。一双眼睛里藏着黑夜般的深邃,秀气的脸庞在斗笠的遮盖下依旧不减半分风流气。
  白衣男子侧身对男孩打量了一眼,最终将目光停在了孩童的手上,他面沉如水,一言不发。男孩见白衣男子望着自己的手怔怔出神,顿时咧开自己干枯的嘴唇,露出两排枯黄的牙齿,一脸嘻笑道:“我这双手天生白如瓷碗,无论什么脏东西它都沾染不上,特别是金银玉器,只要一到手里准消失不见,人都说我这双手是个聚宝盆,大爷若是不信就打赏一二,看看我所言是真是假?”男孩一边说着一边将手凑到白衣人的眼前,露出一脸的天真烂漫。
  这世界脏东西很多,人人争抢的好东西也很多,可又有什么东西能像钱一样,一边臭气熏人,另一边又引得人人争抢?
  周围的人都知道这是小童的花样,却没有一个人点破,各自装睡,暗中观察着白衣男子的反应。可白衣男子的反应却让看客们大为失望。他一个字也没有说,只是像个泥人一样一动不动,双目怔怔的看着男孩,就像研究一副极其重要的地图。
  “啪”的一声脆响,打破了客栈的平静。电光火石之间,孩童的一只手已被白衣男子紧紧的握在了手中,手还是那样的白嫩,只是这白嫩的手中却多出了一个比这手还要白上一分的玲珑玉佩。玉佩双面镂空,正面游龙,反面戏凤,在阳光下放出丝丝寒意,可比那双灵巧的小手还要好看个千万倍。
  孩童被白衣男子捏的生疼,头上也涔涔冒起了冷汗,一张小脸更是如同白灰一般,就连求饶都叫不出一声了。
  白衣男子出手极快,快到谁也没能看清楚他是如何出手的。大厅里莫名的激起了一股寒流,一阵水雾渐渐浮在了客栈的地面之上。或许是气温降低的关系,客栈内的鼾声也渐渐变的微小,几位方才还在“睡梦”中偷偷窥探的醉汉也不知何时悄然翻过了身去,本是鼾声大作的午后竟然神奇般的安静了下来。毕竟,没有多少人有把握去和一个手速这样快的人谈买卖。
  就在两人僵持之际,一名七尺壮汉径直走到了桌旁,这壮汉身后背着一口金口六环刀,大刀比一般的环刀长出一寸,刀身过膝,走动起来啷啷作响。来人也不见外,双腿一跨坐到了白衣人的身边,随后解下了自己身后的金刀,“扑通”一声压在桌上,直将桌面被压的吱吱做响,看样子非有四十斤不可。
  “在下漠北飞虎应天彪,承蒙兄弟们看的起,做成了这一带飞虎帮的帮主。这位兄台,不知该如何称呼?”
  白衣男子只是用斗笠遮住面目,语调清冷道:“剑客。”
  “哈哈,好一个剑客!我应天彪平生喜欢剑客!我看兄台双手空空,既然是剑客,应当由把佩剑才是。更何况在这大漠,处处都是陷阱,少侠还是应多加防备为妙,比如说这白手……”应天彪指着面前的小男孩,笑道:“不知道剑客兄可知道这孩童背后的故事?”
  “请。”白衣人只吐出了一个字便再也不愿说了。
  “这男孩在沙漠称作白手,只因为这双小手白嫩而得名,别看他们到处行乞,其实他们专做偷盗之事,用自己弱小的身材作为掩护,已不知道偷了多少人的金银。这白手多是由沙漠里的孤儿组成,这几年恰逢中原动乱,连年灾荒,逃难出来的一批接着一批,现在的沙漠里,已不知道多了多少个这样的小贼喽。”
  白衣人听完也不答话,只是稍加点了点头,口气敷衍道:“多谢壮士提醒。”
  “不敢不敢,都是举手之劳。其实这些白手原本只能在沙漠集市里混个吃喝,可能是这两月难民增加的关系,一些不懂规矩的白手竟胆敢闯入龙门客栈,胆子真是不小!”应天彪怒目瞪着小男孩,忿恨的拍了拍桌子,放着的金刀跳动了一下,又重重的压在了桌子上。
  “哦?”白衣人的语气带着些好奇,道:“怎么,这龙门客栈还有什么规矩吗?”
  “当然!”应天彪双目放出光彩,顿时来了精神,“哈哈,少侠一定是初入此地,无怪不知道此地的规矩,这龙门客栈可是在荒漠之中留存了上百年,自然有它的生存之道。只是这事还要从百年前说起。”应天彪说着就手舞足蹈的比划了起来,“那时的沙漠并不像现在这般和平,帮派会肆无忌惮的掠夺过往商客的钱财,地盘就是维持帮派的生命,为了占有更多的地盘,不同帮派派系几乎是天天杀伐。每一年,每个帮派要死的人比三成还要多。过于残酷的生存环境让大家都吃不消,于是几位沙漠霸主决定将仇恨放置一边,坐下来好好谈一谈。当时定下了个规矩,按照星象将沙漠分割开来,各帮派从此立誓互不侵犯,帮派之间可以承接护送任务,被护送的商队只要交纳少额的保护费就能沙漠中畅行无阻。从那时起,沙漠中的帮派才开始走向正规,刀尖舔血的日子不见了,生存的环境也好了许多,那次的法文被后世称作‘绿洲金律’,现已分成三份,分别存放于沙漠中的三大霸主手里。”
  “这与客栈有何干系?”白衣人将头微微抬起,语气中变的稍稍平和了些,想必是对此事产生了兴趣。
  应天彪脸上挂着笑容,双目眯成了一条缝,向白衣人道:“公子别着急,马上就说到了,这龙门客栈之所以能如此硬气,只因为当年定下‘绿洲金律’的地方就在这龙门客栈里,就在这张桌子上!”应天彪将“桌子”二字说的特别重,手指重重的击打了几下桌面,双目得意的看向白衣男子,想要从他的脸上看出点惊慌的表情来,可令他失望的是,他什么都没有看到,斗笠完美的遮住了白衣男子古井无波的脸。应天彪有些灰心,语气自然也柔和了些,继续道:“后来这里便有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只要在龙门客栈之内,无论是谁都不可妄动刀兵,否则客栈便会发出通缉榜单,引来赏金猎人追杀,而追杀的赏金则由各帮派合出。正所谓百密也有一疏,今日却不想让这小白手混了进来。”应天彪似是忽然想到了什么,话锋一转,面色也随之阴沉了起来,“少侠我看你身上未携带任何防身用的兵器,又是第一次来到此处,不如听我一句规劝,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在没有商队到来之前,千万不要踏出客栈半步,否则只要一出门,只怕会凶多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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